正文 疯犬与美人 第4节
男人的脸色已经变的青紫,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陆夜唇角仍带着笑意,眼底却尽是阴鸷。
直到男人双手无力的垂下。陆夜松手,尸体无力的倒在地上。
眼睛瞪着,眼球泛血丝,带着惊惧,面色是骇人的青紫。
第4章 “喜欢凶点的”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沈至欢罕见的正在绣花。
她的手法很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能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东西道: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我在家里待的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
楚夏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它沐浴了吗?”
楚夏道: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抱抱看呗至欢。”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坏姐姐,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呢。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我喜欢凶一点的。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这的环境,见门窗都在关着才凑近了沈至欢,压低着声音问: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
沈至欢看着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一下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不会,她倒是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欢:……
二人简单说了几句之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
她起身时,绣了一半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至欢,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儿其实还挺大的。”
沈至欢轻哼了一声,精致的面容透出几分嘲讽来:“能不大吗?”
毕竟轩月阁原本就不是为了李书锦建的,而是为她建的。
沈至欢如今住的应月阁原本是沈长宁住的地方。她幼时一直同沈长宁住在一起,沈长宁比她大了七岁,又尤其疼爱这个妹妹。李书锦被送来的时候,轩月阁才刚刚完工,沈至欢年纪还小,不想同沈长宁分开,就没有搬出去。
谁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书锦。
这段过往楚夏也知晓,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话才说一半,外头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沁兰快步从外院走进来,弓着身子同沈至欢和楚夏请了个安。
沈至欢问:“何事如此匆忙?”
沁兰脸色有些难看,道:“小姐,是夫人,他听说您将轩月阁给…住以后大发雷霆,一定让您去见她。”
沈至欢面上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兰深知沈至欢的性子,未曾多说什么,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兰退下以后,楚夏许是见沈至欢神色不虞,便有意调解气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且就当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说对不对?”
沈至欢没回答,她知道楚夏刚刚想说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对李艳芬做到这种地步。
沈至欢自己也不懂。
沈长鹭的确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救命之恩自然该报,可就一定要救命恩人说什么他就满足什么吗?
给荣华富贵,给功名利禄都可以,逼一个才丧妻不久的人被迫再娶算什么?
若是李艳芬宽宏大度有主母风范也就罢了,偏偏又是个这样的货色,沈长鹭分明知道李艳芬不好,分明知道他这四个孩子都对李艳芬不满,可不管李艳芬做什么,他也都只是简单的训斥几句就罢了。
沈至欢长大以后之所以不要回轩月阁,一方面是不想住李书锦住过的地方,另一方面便是因为当初把轩月阁给李书锦住,是沈长鹭亲自应允的。
沈至欢现在还记得沈长鹭的话。
年轻高大的男人把她抱在腿上,对她温声道:“至欢啊,到时候等你大些,父亲命人再给你建一个更大更好看的来,你既然不想同长宁分开,不如就让轩月阁先给你表妹住吧。日后你若是想要,再给要回来。”
后来她长大了,沈长鹭被派往边疆,更大更好看的房子就被一年又一年的搁置。时至今日,也不会再有人注意到,表小姐住的地方精致宽广,正对着后花园最为繁盛的一块,夏有阴凉冬有暖阳,而嫡小姐住的还是沈大小姐的住所。
沈至欢知道她的父亲很好,于公,他保家卫国,于私,除却李艳芬这个“迫不得已”,他从未纳过妾,也尽可能的给他们兄妹四个最好的东西。
但她真的不懂沈长鹭为何对李氏如此纵容,莫非当真是日久生情吗?
她低头看着自己脚边胖乎乎的,正跟自己的裙摆玩耍的小狗,隔了半天才答非所问道:
“它那么喜欢裙摆,不如给它取名叫沈摆摆吧。”
楚夏走了以后,沈至欢还没从轩月阁出去,她懒懒的坐在椅子上,两腿交叠,一只脚翘着逗着蹦蹦跳跳的沈摆摆。
沁兰待在旁边面上不显,心里却不免有些着急,因为她家小姐好像没有丝毫要去找李氏意思。
隔了半天,沁兰终于按捺不住提醒道:“小姐,李氏那边……”
沈至欢还没回答,喜春便从外院走了进来,同沈至欢行了礼,气还有些喘,道:“小姐,奴婢方才本要去东厨找昨晚那人,但那人好像是知道您要找他麻烦似的,今天一早就不在东厨了。”
沈至欢也有些意外,突然觉得这事有些意思,便问道:“都找了吗?”
喜春点头道:“都找了,奴婢后来去找了刘管事,才知那人名叫钱斯,是东厨负责采购建材的钱砀的弟弟,亏着这层关系,被钱砀带进来帮忙混点银钱,但这钱斯仗着有点关系,便时常做些偷奸耍滑的事。不止是昨天那人,还有好几个曾被他欺辱过的。”
沈至欢问:“会不会是回家了,今天没过来?”
喜春摇了摇头,道:“奴婢问了守门的几个人,没一个见过他。”
“那他那个哥哥呢?”
喜春道:“也审了,说自从昨天晚上起就没人见过他了。”
沈至欢指节一下接着一下的敲着桌子,唇角带的笑意不及眼底,语气带着丝荒唐:
“那还当真是奇了怪了,活生生的一个人难道就这样消失了不成?!”
房里一时间静的出奇,喜春知道沈至欢是动怒了,当即软着腿跪了下来,道:“小姐息怒,奴婢这就去彻查此事!”
但喜春还未曾退下,沈至欢忽然不合时宜的想起了那双暗藏凶光的,黑漆漆的眸子,她抬了抬手道:“…慢着。”
喜春愣了愣,小声道:“小姐……?”
沈至欢理了理自己的衣裙,方才的戾气消了个一干二净,笑意里带着抹兴味,没解释缘由,只改口道:“不用了。”
“那小姐打算就这样放过那人吗?”
沈至欢道:“倒也不算放过。”
她想了想,道:“他哥哥不是还在吗?对自己弟弟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处理一下他吧。”
第5章 “奴才想看您。”
窗外蝉鸣阵阵,日光倾洒。
沈至欢将绣棚取下来,嫩粉的绸缎覆在葱白的手指上,小巧透明的指甲染着淡淡的寇丹。她捏着这块布举起看了看,映着日光,艳红的扶桑张扬的盛开,美艳又鲜活。
沁兰在旁边赞叹道:“小姐,您绣的可真好看。”
沈至欢也觉得自己绣的很好看,她弯了下唇角,不以为意的将帕子收起攥在手里,喃声道:“布选的好像有点小,若是做成件衣裳,怕是穿不了多久。”
沈摆摆年纪小,尤其的贪玩,随便给它一只鞋子他都能战斗一上午,这会玩累了,正四肢敞开趴在地上睡得正香。
沁兰道:“没事的小姐,您绣完后奴婢拿去翠竹坊,让她们给沈摆摆做衣裳,您想要什么样式的?”
沈至欢低头看着自己脚边把肚皮贴在凉凉的地上酣睡的模样,道:“暂且还是算了吧,他这样也凉快,入秋再说。”
沁兰应了一声,道:“还是小姐考虑的周全。”
沈至欢随手将这块布料放在一旁,懒懒的靠在椅子上,玉指摆弄着手边碧绿色的瓷杯,听着瓷器碰撞的脆响,漫不经心的问:“李艳芬最近有什么动静没有?”
沁兰答:“奴婢听说您上回拒绝去见她,李氏知道后大发雷霆说了许多不堪入耳的脏话。晚上表小姐去了之后才算消停。后来她带表小姐去了西苑,据说脸色可差了,活像别人欠了她银子似的。”
沈至欢一听李艳芬不高兴,她便高兴了,悠悠道:“你说这人啊,怎么偏就喜欢找些自不量力的事干。”
她管不了李艳芬,李艳芬也管不了她,大家相安无事也就罢了,偏偏总爱给她整不自在。
沁兰应和道:“李氏这么些年不过是仗着当面对将军的救命之恩,这样一年比一年得寸进尺,迟早会被反噬。”
反不反噬沈至欢不知道,但她只要她在候府一天,就不会让李艳芬称心如意。
脚边的沈摆摆换了个姿势,沈至欢低下头,用脚碰了碰小狗的小爪子,随口道:“它平常那么闹腾,可要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