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疯犬与美人 第3节
“你用救命之恩绑着我父亲,尖酸下作,还想让我叫你母亲?”
旁边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轻声制止道:“至欢快别说了,这传出去不……”
沈至欢松了手,杯子滚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她目光轻蔑,嘲道:
“你看看你自己,你配吗?”
周遭一片寂静,方才还在劝她的人也收了声,局面一时有些紧绷。
沈至欢在府里的地位不言而喻,她说的话没人敢反驳,但众人显然也不太想招惹李艳芬。
这是沈至欢第一回这么光明正大的刺李艳芬,之前就算是再不喜,也会顾及着别人说闲话,顾及候府的面子把不满都憋回去。
李艳芬显然也是惊住了,她面色通红,猛地一拍桌子,道“你放肆!你,你这般嚣张跋扈,还哪里有个小姐的样子!”
沈至欢笑了,道:“我再没有小姐的样子,也是府里嫡出女儿,你呢,一个乡野村妇谁给你的胆子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你给我住口!”
“……”
眼看局面越来越失控,旁边坐的人便不能再继续当缩头乌龟坐视不管了,劝阻道:“都是一家人何必这般针锋相对……”
“都别说了,吃饭吧。”
“……”
第3章 “只有我才能。”
一顿饭吃的心身俱疲。
待到沈至欢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她带着沁兰走出中堂的大门,路过的小丫头恭敬跟她请安,沈至欢抬脚下了一层台阶,站在那停了一会。
她仰起头,看见天际的晚霞还剩下几丝没有褪去的金黄,几只飞鸟从天空上掠过,晚风徐徐的吹着,带点清凉。
沁兰跟在沈至欢身后,试探着小声开口:“小姐,那…那李氏不过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妇罢了,小姐您不要因着她气坏了身子。”
沈至欢低下头走下台阶,冷着脸道:“我有什么好气的。”
沁兰在后面跟上沈至欢的脚步,回想起方才的场景来便替她觉得委屈。侯爷少爷都在边疆,府里嫡系只剩小姐一个姑娘,受了欺负也没处说,从前她可从没见过小姐这般模样,心里对李艳芬的怨怼也就越明显,继续道:
“李氏她这幅样子,大家之同她客套个表面罢了,这么些年还当真以为自己飞上枝头了,终究是长久不了的。”
沈至欢轻嗤了一声,心道长不长久不知道,至少这枝头属实是让她抓住了。
“……也许吧。”
沁兰知道沈至欢心里还在想方才的事,苦着脸道:“小姐……”
沈至欢没再回话,沁兰也不敢再继续说下去。
她家小姐生来便尊贵无匹,样貌更是举世无双,可那都是旁人眼里的。
生母早逝,继母无良,父兄出征在外,为皇室出生入死。她独自留在京城里,被那位帝王光明正大的觊觎窥伺也就罢了,还要日日同李氏这样的女人周旋。
沁兰偷偷抬眼看了看沈至欢的背影,她听过许多人说小姐骄纵冷漠,目中无人,被皇帝瞧上,入宫至少也是个贵妃。她却还仿佛多看不上一样假清高。
但她知道,不是那样的。
彼时帝王的话的确让许多人望而生畏,但那些痴念小姐的人,也不乏有愿意为了“爱情”对抗皇权的,其中刑部侍郎的小公子就是其中之最。
小公子对沈至欢的追求极为热烈,宫宴过后热情也不减半分,沈至欢日常出行基本都会躲着他,她家小姐对谁都不假辞色,但这人出现的多了,也算也混了一个脸熟。
那日是个雾气蒙蒙的雨天,大雨兜头往下砸,沈至欢那时待在城西的别院,小公子不知从那得了消息也跟着去了,他说他最近得了好多南海的夜明珠,想要亲手送给沈至欢。
别说是送了,沈至欢根本就没有让人进入别院,沈至欢不见他,他就自己拿着盒子,可怜巴巴的站在外头,默不作声的捧着盒子,大雨把他淋了个透。
那天沈至欢许是心情好,见他在外面淋雨心生不忍,没许他进来,却让人出去给他送了把伞让他回去。
然而就是这把原本出于好心的伞,让一切都翻天覆地。
当晚,沈至欢给封家小公子送了伞这事就传遍了上京城。
沈至欢是出了名的清冷无情,这么些年可从未青睐过谁。这事被越传越离谱,人们总爱茶余饭后的说上几句。
就在人们纷纷开始猜测这封家的小公子是不是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时,皇帝忽然下旨,指婚封延与谊宁郡主,月底完婚。
皇命难违。
谊宁郡主是已逝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已然年近三十,此前有两任夫君,但皆死于非命。
据说这谊宁郡主阴毒放_荡,在床第之事还有些极是难以启齿的癖好,尤其喜欢折磨男人,传闻她那前两任夫君都是死在了床上。
圣旨一下,整个陆府都笼罩在一种绝望的氛围之下,刑部尚书封大人在太和宫前跪了整整一宿请皇帝收回成命都无济于事。
显然,皇帝这一手杀鸡儆猴很成功。
此事过后,再没人敢向沈至欢表述爱意。
那些曾痴恋她的贵公子只能悄悄的将她放进梦里,妥善珍藏。
沁兰知道沈至欢并不喜欢那人,但出了这事以后她还是总沉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甚至还想去帮着封延反抗那道圣旨。
她厌恶被压制,被掌控,厌恶被人居高临下的随意摆弄,也不想让别人受她牵连。
仅余的几缕金黄也被黑暗吞噬,银白的月光温柔的铺盖下来,院角那株合欢树花开的正艳,清香伴随着月色一起涌过来。沈至欢踩着小径上的青石板隔了半天的沉默,忽而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你说这个李艳芬,为什么对李书锦这么好?
沁兰愣了一下,思考片刻道:表小姐是她亲侄女,许是这李氏觉得这京城也没几个可亲之人,对这唯一的亲戚就比较看重?
沈至欢仰着头,看着高高悬挂的圆月,悠悠道:那李书锦这次回来住哪里呢?
沁兰说起这个就有些不太高兴,道:轩月阁一直都在留着呢,李氏这些年一直都在定期派人打扫,估计就等着这一天呢!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问沈至欢:怎么了吗小姐?
沈至欢道:我记得楚夏家里那几只小奶狗这几天也快满两个月了,她上会说送一只给我,你明天去给接过来吧
沁兰应了声是。
楚夏是祈侯府的三小姐,是沈至欢在这上京城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她家的狼狗,不久前生了小狗崽,一直催着沈至欢讨一只。
沁兰刚应完忽而察觉出了不对来,瞪大眼睛道:小姐,您是想……
沈至欢弯着唇道:记得讨那只额间有点黑的,楚夏家的狗我记得可是她哥哥从西戎带过来的狼犬,名贵着呢,轩月阁久不居人,狗来了就让它住轩月阁吧。
沁兰一时竟不知道作何表情,兴奋之余又有些担忧:小姐这……不太好吧,李氏知道了怕是又要来找您麻烦。
沈至欢不以为意道:怎么,住的又不是她的院子?这侯府姓的是沈,我的狗凭什么要给一个外人腾地方?
沁兰心里佩服自家小姐损人果然有一招,这不是明着告诉别人李艳芬带来的表小姐连狗都不如吗?她偷偷掩着唇笑了笑,道:那奴婢一会就带人先去给轩月阁布置布置,让小狗娃来了住的也舒坦些。
沈至欢敛起笑容,不再说什么,慢悠悠的走在小花园里。
穿过垂花门,东厨那铛铛的施工声渐渐弱了些,而越往前走,带着讥讽的训斥声就越发明显。
“一个狗奴才而已,老子让你干什么你就乖乖给我干,现在跪下,给我磕个头我且就当今日的事没发生过!”
沈至欢皱了皱眉,放缓了脚步,她随意的瞥了一眼,在重重叠叠的树枝遮掩下,看到了两个身影。
身形高大的男人比正在训斥他的那个男人高出半个头来,个子低的那个皮肤黝黑,脸型瘦长,两个三角眼间间距很大。沈至欢这个角度看不太清高个子男人的神色,却能清楚的看见那个三角眼趾高气昂的表情。
正被训的男人低着头,不发一言。
是他啊。
沁兰跟着沈至欢停下脚步,疑惑道:“小姐,您……”
沈至欢微微抬了抬手,示意她噤声。
这人名叫钱斯,是里头一个工匠的儿子,他仰着头看着陆夜,似乎尤其享受这种把人踩在脚下的感觉,伸手拍了拍陆夜的脸,道:“怎么,还不服气?别说是故意扣你的银钱,我就是一个子儿都不给你,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小姐把你打发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还不明白吧?”
“小畜生,你既然那么厉害,明日就把我的活也一起做了,听见没有?”
陆夜低着头,并不吭声。
他越是这副样子钱斯就越是生气,沉默或许代表妥协,可他却觉得不应止于此,陆夜应该跪下来一边磕头一边求他才对。他这样想着,嘴上的话变越发难听,又低声道:
“那万种风情的四小姐可是连皇帝都想睡,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配不配,你这种人生下来就是贱种……”
陆夜垂着眸子看向他,目光沉沉的,却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沈至欢没再听下去。
沁兰气的脸都红了,道:“小姐,奴婢去叫人把他赶出去,竟敢如此无礼!”
沈至欢摇了摇头,迈开步子离开。
方才看了半天,那人竟也没做什么反应来,呆板极了,实在是无趣的很。
至于那个男人,沈至欢道:“今晚先让他好好吃顿饭吧,既然不会说话,明日帮他把舌头剪了。”
沈至欢走了,那边的辱骂却还在继续:“我告诉你,你既然在这府里待着……”
陆夜抬眼,重叠的深绿里已空余一片昏沉的夜色,月光静悄悄的打在树叶上。
钱斯看见陆夜的目光,怒道:“你在看什……唔!”
一句话没说完就卡在了嗓子里。
方才还逆来顺受的男人忽然钳住了他的脖子,动作极快,根本不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力道大仿佛可以直接捏碎他,男人的脸色瞬间憋的通红,他开始剧烈的挣扎的起来。螳臂当车。
陆夜半阖着眼,漠然的看着男人在他手下挣扎。
手底下的人神色越来越痛苦,陆夜忍不住又加重了力道,漆黑的眸子涌出几丝阴郁的疯狂来,他提着男人将他按在墙上,对上他惊恐的眼神,然后慢悠悠的弯起了唇角,陆夜凑近他,声音缓慢又温柔:
“方才你说什么呢?”
他的吐息落在男人身上,一阵刺骨的寒意从尾椎升起,男人眼球外凸,窒息感让他的眼泪被迫流出:“救……救……”
陆夜的另一只手抓住了男人的头发,让他被迫侧过脸去,那方向正好对着沈至欢所居的院落,瞳孔放大,血丝密布:“不,不……求你……”
陆夜居高临下的欣赏着他的挣扎,听他微弱的求饶声,像在欣赏什么令人心情愉悦的物事一般。
待到欣赏够了,他才满意的收回目光,在男人耳边温声道:
“皇帝算什么?
只有我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