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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黑水镇和马刀

    虽然离开狼镇的温特斯不止一次冒出过“干脆就这样逃回维内塔”的想法,但并没有付诸实践。。

    且不说跑了之后军籍怎么办,光靠一匹马也不足以支撑长距离跋涉。更别提身为一个异乡人,要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土地摆脱追捕?

    逃跑很不现实,所以蒙塔涅少尉也只能想想罢了。

    温特斯从狼镇出来不是想要潜逃,而是为了去找安德雷。

    他的新伙伴被杜萨人称为“雷日克”,意为红棕色的马。于是温特斯也给这匹三岁的小公马起名“红鬃”。

    跨上红鬃的温特斯当即决定去一趟黑水镇。去见安德烈,顺便试试红鬃的本事。

    联盟陆军的马术将战马步法分为慢步、快步、跑步、大跑步和跳跃五类。如果不想把马儿累死,那后三种步法就不能长时间持续。

    因此日常骑乘最多也就是快步,战马每小时能跑个七、八公里就算是合格。

    可红鬃一路跑跑歇歇,只用了六个小时左右便把温特斯带到了五十多公里外的黑水镇。

    这个速度还有红鬃不适应新骑手的负面因素,等它适应了温特斯的体重后步伐会更优秀。

    看来小马倌安格鲁说的没错,红鬃的脚力的确棒极了。

    虽然知道红鬃是匹好马,但温特斯还没意识到他其实捡了个大便宜。因为买一匹老骑手调教好的战马,可比买一匹生马从头开始训练省事得多。

    马主人肯把这样一匹好马卖给温特斯,完全是看在了吉拉德·米切尔的面子上。

    步兵军官温特斯不识货,可骑兵军官安德烈却是门清。

    就像第一次见到强运时那样,一看到红鬃,安德烈眼睛就挪不开了。他双眼放光,啧啧称奇地绕着红鬃转圈,又是看又是摸,就差淌出口水来。

    若不是温特斯没了坐骑回不了狼屯,想来安德烈无论如何也要借红鬃骑几天。

    “欸!这让人上哪说理去?你个步兵科出身的怎么总能搞到这么俊的马?”切利尼少尉捋着马鬃痛心疾首地说:“可惜巴德不在这啊!主教那家伙看到这马准喜欢。”

    好友唉声叹气的模样让温特斯忍俊不禁。

    温特斯拍了拍马臀对安德烈说:“那你弄匹马来给我,这匹红鬃就给你了。咱俩换着骑,怎么样?”

    “滚蛋!”安德烈更悲痛了:“我哪来的钱买马?”

    “那等你有钱再说,找你来有正经事。”温特斯收敛笑容,正色问安德烈:“有家里那边的人过来找你吗?”

    说实话,蒙塔涅少尉在狼镇住的很舒服。

    对于自小生活在城市拥挤、肮脏、忙碌环境的温特斯而言,狼镇的自然条件简直好到不能再好。

    这里位于帕拉图边陲,地广人稀,海拔又高,因此空气清爽而干净。放眼四顾,不见逼仄的房屋,只有无垠的旷野。

    而且作为镇里唯二的公务员,他近乎拥有半个封建领主的地位。再没有人给温特斯下命令,这让他舒服极了。

    但狼屯镇实在是太过闭塞了!完全没有了解外界信息的渠道。

    自打温特斯到了狼镇,除了几个行脚商之外他就没见到一个从外面来的人。

    沃伊克中尉说军方邮差以后会定期到狼镇来,但温特斯至今也没见到邮差的影子。

    才待了不到一周,温特斯就迫切想知道外面的世界在发生什么:

    维内塔和联省的争端平息了吗?帕拉图和维内塔交涉的怎么样了?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家?

    可被困在狼屯镇里,温特斯什么都不知道。这种与世隔绝的处境对于他而言近乎是一种酷刑。

    被问到此处,安德烈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没有!在这破地方我连一个维内塔人都没见着!”

    “我以为黑水镇比狼镇大,消息能更灵通一点呢。”温特斯有一点失望。

    “就这烂地方还能比出哪个大?我托人给巴德捎了口信,看看他有没有消息吧。”安德烈一摊手,无奈地说:“我现在就是混日子,能混过一天算一天。我已经想通啦,领钱不干活就是反抗,混到回家就.他.妈算胜利!”

    两个难兄难弟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又不约而同地苦笑出来。

    虽然没得到什么消息,但温特斯也不算一无所获。

    第二天从黑水镇返回狼镇时,温特斯的马鞍上多了两把重型火绳枪。

    枪是从黑水镇的武器库借来的。黑水镇远比狼屯繁盛富裕,所以置办得起真正的武器。

    杜萨村的火枪都是装药量很小的猎枪,对付大型野兽正缺这种威力惊人的大口径火枪。

    于是乎,切利尼少尉大笔一挥就把两支最好的火绳枪无偿借给了狼镇。

    听说狼屯周边的森林里有大型猛兽出没,已经闲到发慌的安德烈突然就变得极度亢奋。

    如果不是因为驻镇官不能擅自脱离驻地太久,切利尼少尉都能亲自提着枪钻进狼镇森林里去“为民除害”。

    即便不能到狼镇蹲守,安德烈也抓着温特斯千叮咛万嘱咐,要是有巨兽的确凿踪迹一定要派快马通知他。

    安德烈拍着胸脯保证会带上黑水镇最好的猎手前去助阵。

    温特斯知道,安德烈亚·切利尼其实只是闲得难受罢了;

    他还知道,如果不是出了狼灾这档子事,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恐怕和安德烈也差不多。

    带着两支重型火枪回到狼镇的温特斯惊讶地发现,自己才去了黑水镇一天,狼屯就闹出了不少乱子。

    自从听说林子里有凶兽,各村村民现在看什么都像凶兽。

    一天之内连续数次有村民跑来镇公所,信誓旦旦地说在村子附近看到了凶兽。

    可等米切尔镇长带人赶到目击地点的时候,别说兽了,就连毛都找不到一根。

    再次质问目击者的,村民的描述又变成“看到了黑色的身影”或是“听到了凶兽咆哮的声音”。

    这种事情三番五次发生,好巧不巧驻镇官温特斯又去了黑水镇,米切尔镇长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被搞得筋疲力尽。

    期间还有一次,河西村的一个村民被他口中的“巨大黑色兽影”吓得屁滚尿流,惊慌失措之下直接跑去点燃了烽火。

    等老谢尔盖带着杜萨克们火急火燎赶到河西村的时候,却发现河西村的村民已经像没事人一样重新下地干活了,把老头气得直骂娘。

    回到狼镇的温特斯带着猎人拉尔夫又去各处转了一圈,把每个所谓“目击到恶兽”的地方都检查了一遍,可是完全没有找到爪印、兽毛之类的证据。

    虽然村民赌咒发誓绝对看到了凶兽,但温特斯有八成把握他们是在自己吓自己。

    回镇公所的路上,温特斯问猎人:“我去黑水镇这一天,你在林子里有什么发现吗?”

    “禀大人,新教村那边的林子里我发现了一些表皮脱落的树,在树上找到了黑棕色的兽毛。”老猎人拉尔夫神色拘谨,恭恭敬敬地回答:“从习性上来看,凶兽或许是罴,熊罴都喜欢在树上蹭后背。但即便是罴,也肯定是一只很大、很大的罴。不过熊罴平日吃松子浆果多一些,不一定会来袭扰我们。”

    “继续观察吧,注意安全,有情况随时来找我汇报。”温特斯嘱托了几句,又问猎人:“怎么样,你儿子在米切尔家里住得还适应吗?”

    安全起见,猎人父子暂时搬出了林间小屋。吉拉德邀请他们住到自己家,可拉尔夫坚决不肯像客人一样住进客房,而是带着儿子和米切尔家的长工们住在一起。

    “有劳大人关心。”提到自己儿子,拉尔夫沧桑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米切尔队长待我们父子一向很好,我很感激。”

    “米切尔队长?”温特斯捕捉到了一个特殊的称呼,只有杜萨村的人才会这样叫吉拉德。

    他眉毛一挑,有些疑惑地问猎人:“拉尔夫,你也是杜萨人吗?”

    “以前是。”

    温特斯更加疑惑:“那你为什么不和杜萨克们住在一起?”

    沉默了好久,猎人拉尔夫艰难地回答:“抱歉,大人。我记不住为什么了。”

    虽然心中疑惑,但是见猎人不想说,温特斯也没有再继续追问。

    ……

    回到镇中心的温特斯先去了趟铁匠铺。

    这个时代,只有城市才有职业工匠,因为专职匠人没法在乡村养活自己。

    农民不需要裁缝、面包师、建筑匠……他们自己给自己缝衣服、烤面包、盖房子。

    但提炼金属、烧红铁坯、锻打弯折炽热钢铁的本事可不是什么人都有的。并且冶锻是重资产行业,不仅要技术,还得有各种各样的工具。

    所以铁匠是少有的能在乡村地区谋生的职业技术人员。农民没有裁缝、面包师和石匠也能过得很好,但他们需要铁匠。

    铁匠在乡村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打农具要找铁匠,补锅要找铁匠,甚至连拔牙也要找铁匠。

    铁匠铺当然也是狼镇商业街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镇中心只有一横一竖两条土路外加十个指头就能数完的建筑。

    狼镇的铁匠也是一名杜萨克,被安置到狼屯后又操起旧营生。铁匠铺原本是在杜萨村,并村设镇后吉拉德费了好大力气才说服铁匠把铺子搬到镇上来。

    铺子简陋的很,连个铺面都没有,锻炉和铁砧敞开对着街道。

    一名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赤裸着上身,左手用钳子夹着烧得亮黄的铁条,右手持一柄小锤,正在锻炉边忙碌。

    这青年中等身材,比温特斯矮一些也单薄一些。光从体形上来看,和一般印象中魁梧有力的铁匠相差甚远。

    但青年手中的铁锤仿佛有着特殊的魔力,伴随着他轻巧的敲击,炽热的钢铁被优雅的弯折,眨眼间一枚马蹄铁便显露出了形状。

    看着青年锻打铁坯,温特斯突然想起了安娜对凉廊石雕的评价:“不是把石头凿成人像,而是被困在石头里的人被凿了出来。”

    眼前这青年的技艺之高超,就连温特斯这个外行人都能看得出来。

    一直看完青年把一枚马蹄铁打好,温特斯才开口问:“铺主在吗?你是铺主的儿子吗?之前来怎么没见过你?”

    温特斯开口发问,在全神贯注锻打铁坯的青年才意识到有人来了。他抬头看向温特斯,微笑着点了下头。

    青年的面庞被熏得发黑,倒是衬得一口牙齿雪白。

    铁匠铺主人老米沙的大嗓门从后院传了出来:“我哪有这福气呀!我家那小子要能是有贝里昂一半操行,我都死而无憾啦长官。”

    米沙来到前院,指着青年介绍道:“这是新教徒村的贝里昂,您之前来的时候他去城里进料了。贝里昂,这位是本镇长官蒙塔涅少尉!”

    打铁的青年——贝里昂似乎有些放不开,挤出一丝笑容鞠了个躬,但是没有开口说话。

    “是你的学徒吗?”温特斯也颔首回礼,笑着问米沙:“手艺可真不赖。”

    “嗯,我是米沙师傅的学徒。”贝里昂拘束地答道。

    “用不着照顾我面子!”老米沙爽朗大笑着拍了拍贝里昂后背:“我哪配让人家当学徒,这小子本事可比我强多啦!在老家他也是个炉主,逃难把家业丢啦!我都拿这棒小伙当合伙人看待。我家那混小子不争气,这炉子早晚是小贝里昂的。就是可惜我没个女娃……”

    眼见老米沙絮絮叨叨地又不知道说哪去了,温特斯赶紧打断道:“我托你办的事怎么样了?”

    “长官的吩咐,我肯定上心呐!”老米沙笑呵呵跑回了后院:“您在这等一会啊!”

    没过一会,米沙双手捧着用红布包裹的长条物体走了出来:“您看看,中不中意?”

    揭开红布,下面赫然是三根刀条。

    温特斯空着双手上了马车,莫名其妙就被发配到了狼镇,佩剑、佩枪什么都没带。

    可身为驻镇官连一柄趁手的兵器都没有怎么行?于是温特斯就找上了铁匠米沙,想要打几件刀剑。

    温特斯的订单是:一柄长剑形制的练习剑,一柄开刃长剑,一柄单手佩剑,最后再加一柄杜萨马刀。

    在古代语中“杜萨”一词便是指杜萨克们用的那种特殊形制的狭长马刀,杜萨克直译过来便是“用杜萨马刀的人”。至于杜萨和杜萨克这两个词哪个先出现,现在已经不得而知。

    既然有机会学习杜萨人的马刀术,温特斯当然不会错过。他现在正和吉拉德学习杜萨克的马刀术,所以在订单里又加上了一柄马刀。

    可就是这份丰厚的订单让米沙犯了难。按老米沙的说法,刀剑他倒是能打,可质量嘛……没有城里那种现成的剑条来的好,价格还要比现成剑条来的贵。

    现在市面上贩卖的,都是蒙塔共和国索林根市出产的剑条。

    据说老米沙说,在索林根一名铁匠只负责一道工序,一根剑条要经十几个铁匠的手才能完工。那里的铁匠们高度分化,就连负责退火的铁匠都有独立的行会。

    所以索林根出产的剑条即使加上运费,也比其他地方铁匠的售价便宜,质量还更好。个体户刀剑匠们被挤兑得吐血,纷纷转行。

    哪怕是在帕拉图共和国,也已经有许多铁匠放弃了锻打刀剑的活计。不再生产刀剑,而是老老实实当刀剑的搬运工。

    所以老米沙的意见是:如果不着急用就等一等,等他从城里定现成的剑条发过来。

    唯独杜萨军刀很好办,老米沙表示他可以去村子里收几根闲置的刀条回来,刀具他这铺子倒是能做。

    眼前这三根刀条便是米沙几日间从杜萨村收来的。

    温特斯把三个刀条仔细检查了一遍,有些不满地问:“这些刀条是不是也太旧了点?”

    “旧才好啊!”老米沙一拍大腿,显然有相反的理解:“一根好刀条能传好几代人。旧,说明它经久耐用。我马刀的刀条还是我爷从北边野人手里抢的呢,在我爷、我爹砍过北地野人,在我手里砍过赫德蛮子,到我儿子手里也锋利的很……”

    “行吧。”眼看老米沙又要开始长篇大论,温特斯赶紧叫停:“那就这根吧。”

    温特斯指了指三根刀条中比较长的那根。

    “好嘞!”老米沙乐呵呵地把另外两根重新包了起来:“贝里昂你给少尉量量尺码。”

    虽然刀条是现成的,但握柄还是得根据手型定制才好。

    正当贝里昂拿着皮尺给温特斯量手掌大小的时候,隔壁铺子里的杂货商阿尔齐惊慌地跑进了铁匠铺。

    “大人!”阿尔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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