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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的性器攥在手里,不疾不徐地套弄。

    疲软的性器在虞仲夜手中苏醒,刑鸣终于缓过魂来,他仰脸注视虞仲夜,问他:“你怎么认识的陶红彬?”

    “我没落下任何一期,”虞仲夜似笑非笑地勾一勾嘴角,手指加快频率,加重力道,“我是你的粉丝。”

    刑鸣毫无征兆地哼了一声,满足地射在一只覆着薄茧的手掌里。他劫后余生一般,整个瘫进虞仲夜的怀里,闭起眼睛说,那些临时工的资料确实不算什么,天亮之前我就能记得一字不差。

    老陈打来电话前,刑鸣正跪在虞仲夜身前,为他“办事”。

    虞仲夜的性器呈现出一种久经沙场的赭色,勃发时模样很美,气味也招人喜欢。但它尺寸惊人,以至于小孔微张的前端显得十分狰狞。刑鸣悄悄吸一口气,手攥虞仲夜的性器根部,舌头钻入它的龟头下缘,小心翼翼地舔弄。

    比起刑鸣在床上的反应,他的舌头明显知进知退,灵活得多,虞仲夜自己从刑鸣嘴里退出去,低头俯视他的眼睛:“不是第一次?”

    刑鸣自知瞒不过,点头:“学生时候不懂事。”

    虞仲夜不说话,微阖眼睛,摁住刑鸣后脑勺的手又多加一把力,示意他含住,继续。

    刑鸣如吞食的蛇,竭力地将对方的性器往喉咙深处吞咽。可方才吞入半支,便觉得口腔中的庞然大物已顶至会厌,抵入无可再深的地方。深喉令人很不好受,他感到气门被堵,渐渐只能出气无法入气。

    他想撕咬,想呕吐,想哀号。

    但他不能也不敢,只能卖力地吮吸,包容,讨好。

    按下手机扩音键,电话那头的老陈仍想落井下石。

    “我看刑鸣是不想干了,自说自话就不来台里,也没跟任何人请个假——”

    刑鸣突然哼了一声。

    他想让老陈知道自己在这里,但又不想让虞仲夜发现自己的这个心思,他是那只假威于虎的狐狸,但如果没人知道,没人敬畏,这一次次的张腿付出就毫无意义。

    那头的老陈立马咂出蹊跷来,笑了笑:“哟,虞叔,这是……在办事儿?”

    刑鸣听不惯这么恶心的话,又仰起脖子哼了一声,没想到虞仲夜不容许他再次出声。他的手掌强行摁着他的后脑,挺腰一捅到底——

    性器擦破口腔内粘膜,虞仲夜垂着眼睛,望着杂着血丝的唾液淌出刑鸣的嘴角,对电话那头的老陈说,你继续说。

    “东亚的老孙看来是不会放人了,还得想个别的法子挖人……”

    老陈今天似乎格外啰嗦,絮絮叨叨说个没完,虞仲夜面色不改,气息不乱,一面在刑鸣的嘴里横冲直撞,粗暴地探索,挖掘,一面还能游刃有余地搭腔老陈。

    直到对方终于尽兴射出,刑鸣尽数咽下嘴里的精液,仰面倒在床上,几乎气竭。

    “小刑在我这里。”虞仲夜似乎被伺候得挺满意,在最后一刻一锤定音,“你是前辈,让让他。”

    第12章

    狂欢过后才睡下一个小时,刑鸣便被一阵雨声催促着醒了过来,睁眼时仍看见那面镜子。

    刑鸣记得自己是含着虞仲夜的性器睡的,鼓囊囊地灌满了他的下身,但这会儿虞仲夜已经不在了,空落落的大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雨水把卧室阳台前的落地玻璃擦洗得明光锃亮,令镜子里一具白花花的肉体一览无余。这是一个被人干到精疲力竭的男人。

    刑鸣盯着这面镜子看了好一会儿,想着:哪天把它砸了就好了。

    刑鸣近来睡眠不太好,或许是因为人倒起霉来喝凉水都塞牙,他的心里一直硌着些不痛快。

    心情有点像学生时候的考前复习,不情愿却又不得不情愿,那些临时工资料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哪里值得一台之长如此煞有介事。但他不敢刚爬上龙床就抗旨,刚才不就差点被光着屁股撵到人前吗?想着还得把那些临时工的资料看完,凌晨两点半,刑鸣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随意拣了一件睡袍披上。

    还没走进书房,便看见书房里漏出一丝暖光,应该是有人已经在了。

    刑鸣推开书房的门,看见虞仲夜正在书桌前练字。

    他怔了怔,眼前这幕画面确实很值得人发怔——虞仲夜的这一笔字太漂亮,墨汁一气呵成地泻在白宣上,如大水汤汤,淋漓酣畅。

    刑鸣有些年没想起刑宏了,但此时此地,他没来由地想起小学被父亲摁着脑袋练字的光景,刑宏的字也漂亮,而且寄望于儿子戒浮戒躁,也练出一笔好字。但刑鸣主观上就没意愿承袭父亲的优点,也不是字不好,就是显而易见的没耐心,偏好狂草多过篆隶楷行。

    刑鸣盯着灯光下虞仲夜的侧脸走神,虞仲夜未以目光回应,只是淡淡开口道:“还有两个小时天就亮了。”

    书桌上的文件摞得很高,资料里的那些临时工,有些入职不久,有些拼了十来年仍未转正——刑鸣对此深有体会,拼背景、拼资历、拼学识、拼人气……电视台就是这么一个方方面面都在角力拉扯的地方,多年的媳妇未必能熬成婆,一不留神反会尸骨无存。

    好比他现在这样。

    坐在桌前,强迫自己定下心,从头开始翻阅,很快他发现这些资料不仅不如想象中那般枯燥,相反竟还有趣得很。

    比如他头一回知道,那个貌似除了聒噪就一无所长的阮宁高中时是优等生,曾以“播音主持”与“表演”双科第一的成绩被上戏录取;知道他毕业汇报演出的剧目是自编自演的,大胆将传统戏剧融入现代话剧,那场演出轰动了校内校外,一时风头无二;还知道他业余爱好打网球,入选过市队,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费德勒。

    这点倒巧,刑鸣学生时代也曾代表学校去澳洲参加过比赛,不过不是网球比赛,而是数学建模竞赛,恰巧偶遇了澳网刚刚夺冠的费德勒。这位网坛传奇果如传言一般儒雅英俊,平易近人,还送了刑鸣一只签了名的网球。只不过刑鸣既不追星,也不太感冒这项运动,回国以后随手一搁,就找不到了。

    刑鸣也知道自己一直有个毛病,说好听点是不接地气,说直白点就是自恃清高,骨子里瞧不起任何人,尤其是装疯卖傻做娱乐节目的那些人,仿佛做新闻和做娱乐的人生来便有优劣之分,别人都在烂泥塘子里摸爬滚打,只有他刑鸣是天上顶上的一捧雪。实则他倒忘记了自己也是出身娱乐节目的临时工,而临时工往往比台里那些老油子更有拼劲与闯劲。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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