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才不信呐
“有那么好吃吗?”程咬金才不信呢。
“给!”
花大脚从桌上夹起一块肉,硬塞到他的嘴里:“尝尝你就知道了!”
程咬金一向惧内,不敢不吃。
罗通也忍不住,开始大块剁吧。
……
仅一口!
炒菜的独特香味,便把他们征服了!
罗通喃喃的道:“我本以为我娘做的菜,已经是世上最好吃的菜。没想到还有更好的。这真的是晋王殿下做的吗?”
他不敢相信!
程咬金妙变吃货:“哈哈……处弼,快去把酒拿来!老子要喝一杯!”
“哦!”
程处弼以最快的速度取来酒,坐到程咬金身旁:“父亲,我有个想法,不知你同意不?”
“什么想法?”
“孩儿想跟随晋王殿下学厨!”
跟一个三岁娃娃学厨?
程咬金下意识的便要大骂!
“父亲,孩儿学武不成,学文又没有兴趣,实在不知道该做什么。如果能学得一手好厨艺,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呢!”
“你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是我程咬金的儿子,怎么能像个娘们儿一样,待在后厨,那我的老脸往哪放?”
“这件事情绝对不行!”程咬金坚决反对。
“唉!”
程处弼一脸沮丧。
李治却笑了笑:“你不让他学,我还不想教呢!你以为我的厨艺,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学吗?真是笑话!”
“晋王殿下,臣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就在这时,熊孩子系统又发布了新的任务,要求在十天之内,收程处弼为徒。
如果达成,将开启称号功能,并获得厨王称号。
厨王称号:自动完善美食,完善度百分之三十!
这是什么外挂?
难道说,可以使一些不好吃的菜,在瞬间获得完善?
“哇咔咔……。”李治激动了。
拥有这项功能,傻子都能做出美食!
以后再不用愁吃饭的问题了!
“请晋王殿下见谅,处弼好歹是将门之子,岂能学厨?”程咬金十分强硬的回道。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你确定要放弃?”
李治隐隐有威胁的意思。
“还想威胁我?哼……俺老程可没那么好威胁!”他挺了挺身板,以坚决的口吻说道:“这个机会,还是留给别人吧!”
“行!程叔叔,咱们打个赌如何?十天之内,你会主动让他来求我!”李治语出惊人。且胸有成竹。
至于为什么,他并没有说。
程咬金冷笑着:“我会让他来找你?除非我傻了!”
吭哧吭哧……
罗通一直没说话,拼命的扫荡桌子上的饭菜。
花大脚辅助!
不到一会儿,桌上的饭菜被他们吃了一大半!
“嗝……。”罗通摸着肚子,打了一个饱嗝:“真舒服……晋王殿下,您的厨艺真是出神入化!只是你小小的年纪,怎么会这些?”
“嘿嘿!”
李治傻笑了几声。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是一个穿越者。
“罗通!你小子……把菜都吃完了,也不知道给老子留点!”程咬金刚尝到菜的美味,瞪眼一瞧,桌子上只剩残羹剩菜了。
“反正你也看不上厨师,吃不吃的没关系!”李治奚落了一句。
他本来还想带着后厨的人,多做一些菜。
见程咬金那矫情的样,直接回了客厅。
翘起二郎腿。
像个小老头一样:“我到这里来是有事相求的,程叔叔,你可一定要帮我!”
“什么事说吧!”
“我想铸造一把剑,用来防身!”
“哈哈哈……。”在场的人都大笑。
“你才三岁,就算给你剑,能拿得起来吗?晋王殿下,我已经为你找好了护卫,他就是罗府的公子,罗通!有他保护你,绝没有歹人敢近身!”
罗通走到李治的面前:“请晋王殿下放心,有我罗通在,不管他是什么刺客,我都有信心保护殿下!”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殿下答应……以后跟着殿下,能不能隔三差五给我做一桌像今天这样的饭菜啊?毫不夸张的说,真的特别好吃!”
“行!”
李治一口答应。
他已经想好,尽自己一切的努力,改变大唐的饮食文化。以后少不得要多做饭菜,顺便让罗通试吃也好。
“一言为定!”
罗通兴奋不已。
以后就有长期的饭票了。
还是难得吃到的美食,天下仅此一家。
“虽然有你的保护,但我还是想要一柄剑,程叔叔,你能帮我吗?”李治再问。
“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
“为什么?”
“皇子们使用的武器,都由宫里发放,我要是擅自给你,出了事算谁的?”程咬金才没那么傻,给李治武器,万一伤到人怎么办?就比如上次,他仅仅为李治引路,差点被诬陷成始作俑者。
这样有害无益之事,程咬金打死也不为!
“你个胆小鬼!”
李治的眼珠转了转,使出了激将法:“我早听母后讲过,程叔叔当年在瓦岗寨,被称为混世魔王,驰骋沙场,所向披靡。本来我还把你当偶像呢,没想到……你竟然像乌龟一样,太让我失望了!”
“呃!”
程咬金一生都在吹嘘自己混世魔王的称号。
并且在瓦岗寨做过皇帝。
听到李治崇拜他,心里还沾沾自喜。但是转瞬间,李治鄙视的眼神,令他有些受不了。
“小子……我随你父亲征战天下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呢,不知道就别瞎说,损害老夫的名声!”
程咬金怒火中焼,也顾不得啥身份不身份了,直接开怼。
众人都捂着嘴发笑。
李治继续激将:“难道不是吗?连给我一把武器的胆量都没有,还混世魔王呢,干脆改名叫混世老乌龟算了!”
……
“你!”程咬金发狠道:“行行……不就一柄剑吗,老夫给你!”
“拿来啊!”
李治趁热打铁,伸出了手。
程咬金像是早有准备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半尺长的匕首:“这是我当年征讨北漠,从北漠狼主手里夺下来的,异常珍贵J上几次向我讨要,我都没给,现在给你!”
“这么牛掰?”
李治二话不说把匕首接了过去。
他试了试。
虽然被称作匕首,只半尺的长度,他用着却正合适。因为他才三岁,身体矮小,匕首在他的手里,跟长剑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