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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逍遥自在

    清晨,沈光睁开眼时,近在咫尺的娇俏脸庞几乎快贴着他的鼻尖。

    看着那双淡定的眼睛,本来想吓唬沈光的白阿俏反倒是被看得浑身发毛,然后像是受惊的小猫炸毛般跳到边上。

    “阿妮,去打水,某要净面!”

    沈光如同往常那样从床上起来,看着颇为沮丧的白阿俏吩咐道,这就是个中二少女罢了,他沈老师以前在学校时专治中二病。

    “是,郎君。”

    白阿俏愣了愣,然后用小鹿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沈光,可等来的却是有些不耐烦的训斥声,“还不快去,愣着干什么!”

    出了帐篷,沈光看着端着水盆的白阿俏,很自然地洗脸,接着便脱起衣服来,然后天不怕地不怕的白阿俏吓得脸都发白了,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般无礼过!

    光着膀子的沈光很自然地和过来的牙兵们打着招呼,然后开始了每日例行的晨跑,这时候白阿俏才发现不止沈光一个,那些牙兵全都赤裸着上半身,但个个都是傻大黑粗,不像沈光那般白皙修长。

    牙兵们没有穿甲,如今已是夏季,要是还像先前那般穿着甲胄跑圈,没人撑得下来。

    夏日清晨的阳光温和,微风凉爽,闲着没事做的白阿俏犹豫了下,最后还是看起沈光和牙兵们跑圈,当然她的目光始终都落在沈光身上。

    当沈光和牙兵们停下来时,白阿俏才发现自己居然就那么痴痴地看了小半个时辰,不过看到沈光那白皙的皮肤在汗水和阳光下熠熠生辉时,她莫名地觉得脸颊有些发烫。

    这回白阿俏总算是学了乖,还没等身边的多闻提醒,她就端了水盆到了沈光跟前,“郎君,我来给你擦身子。”

    “不用了,某自己来。”

    沈光抢过白阿俏手里的软巾,没有给这个中二少女任何染指自己身体的机会。

    换过身干净衣服后,沈光打算出门,当他看到白阿俏打算跟着他一起时,停下了脚步,“阿布,你带阿妮熟悉下沈园,然后找曹大去买几个女奴回来交给阿妮管。”

    白阿俏很想反抗这个决定,可是当她被沈光那严厉的目光看着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把什么话都给忘了,等她回过神时,只能看到沈光策马远去的背影。

    到了高府时,沈光只觉得浑身轻松自在,不过他刚到后院,却见到了许久不曾露面的高四娘。

    “多谢沈郎君。”

    高四娘朝沈光躬身行礼道,沈光见状便知道高仙芝怕是同意了高四娘的婚事,于是他笑道,“四娘子不必谢某,是都护让某去的。”

    “若不是沈郎君,换了旁人去,阿耶未必会答应。”

    “四娘子若不嫌弃,某愿意为你和大郎做个媒人。”

    “那便多谢沈郎君了。”

    高四娘笑得开心,心上人家里纵是家财巨万,可说到这身份,终究是人们眼中的胡商,沈郎君愿意做这个媒人,真的是帮了大忙。

    “四娘子不必客气,某觉得大郎是个有担待的好男儿,四娘子的眼光不差。”

    想到当日面对生死,到最后也没有退缩的石荣,沈光也很欣赏,封常清说得没错,这桩婚事,谁都不亏。

    和高四娘道别后,沈光来到院中时,乐人们都已收拾好了行囊,看到沈光时,全都露出了欣喜的神情,自从知道能去沈园小住数日后,他们每个人都喜不自胜。

    “看起来大家都准备好了,那便出发吧!”

    没有多余的话语,沈光只是朝身旁老管事道,“那就麻烦了。”

    “郎君客气,能遇上郎君,是他们的福气。”

    老管事看着乐人们,眼神里有些羡慕,若不是郎君,他们或许会一辈子被困在这高府里,就像笼中的金丝雀,没有自由。

    可是如今,他们中大多数人有机会前往长安,运气好的话,还能得个自由身。纵使去不了长安,能在沈郎君的樊楼当个乐工,也不失为更好的前程。

    “郎君仁德,为你们向主君求了这个机会,你们要记着郎君的恩情!”

    听着老管事的话,乐人们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沈光,他们当然清楚自家那位主君是个很霸道的人,没有沈郎君,他们这辈子或许就只能老死在高府。

    生而为人,向往自由是天性,沈光不否认大唐的伟大,可是他依然不喜欢这个时代的某些事物甚至是规则,但他如今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为这些乐人争取到恢复自由身的机会。

    离开高府后,乐人们走在街道上,脚步都比平时轻快许多,沈光没有骑马,他同样信手漫步,他能感受到乐人们的欢乐情绪。

    回到沈园时,乐人们看着那座樊楼,眼里都露出了向往的神情,迫不及待想要进去演奏番,郎君可是说过在里面演奏时,乐曲会更动听几分。

    “某这儿屋子还没盖几间,得委屈大伙住一段时间帐篷了。”

    “郎君哪里话,能追随郎君左右,便是幕天席地,咱们也能睡得踏实。”

    乐人里有口齿伶俐地高声说道,其余人亦是纷纷附和起来,然后他们按着沈光为他们准备的分组进了所属的帐篷,将换洗衣服什么的行礼放好后,便鱼贯出了帐篷。

    离封常清定下的日子还有五天,沈光自然打算让乐人们提前在樊楼里练习首场音乐会的排练,封常清那儿早就把钱给送来了,两万贯整整装了两大车,他可不想让自己在大唐的这场首秀翻车。

    樊楼里所有的墙面都安上了菱形的木板装饰,找来的匠人们正在上面涂着各种纹饰的朱红漆色,乐人们进来后顿时被那空旷的空间给吸引了,当他们开口说话时,立马感受到了和在外面截然不同的回音。

    用于演奏的木台上,摆放好了座椅和摆放曲谱的架子,不用沈光发话,见猎心喜的乐人们纷纷上台,按着分好的编组抱着乐器落座。

    沈光没有上台指挥,而是让最早向他拜师学习的于阗国乐工首领代为指挥,而他就静静地站在台下,等着这些大唐的学生演奏。

    很快,萨塔尔琴的悠扬琴声响起,《九州同》那熟悉的前奏完美地呈现出来,让沈光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古筝、笛子和二胡随之响起,直到唢呐声划破长空,沈光整个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他迄今为止听到的这些学生们最完美的演奏。

    “啪!啪!啪!……”

    看着台下鼓掌的沈光,乐人们都是有种想哭的冲动,这段时日郎君对他们很严厉,可是今天郎君终于认可他们了,没有在他们演奏时打断他们。

    更多的鼓掌声响了起来,沈光回过头,只见不知何时到了的牙兵和汉儿们全都使劲地拍着手,至于那些原本正在干活的匠人们则是傻了般呆愣愣地盯着台上的乐人们。

    “郎君。”

    汉儿们有些惶恐,他们方才见到郎君领着乐人们进了樊楼,好奇之下才跟着牙兵们进来,没想到竟然听到了如此美妙的乐曲。

    “既然来了,那便坐下听吧!”

    这个时代,除了长安雒阳这样的大城市,普通平民百姓或许终其一生,也只能听上寥寥几回乐曲,即便是延城这座龟兹王都,号称西域音乐的中心,又有多少底层百姓能有机会听到王公贵族们宴席间习以为常的龟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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