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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林长云夺位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这首《清平乐》的词,描写的是多年以后六盘山上三军会师的伟大画面。然而当年的六盘山上,占山为王的却是一窝强寇——韦哲。韦哲勾结一帮土匪在六盘山上为所欲为,并四处欺男霸女,劫掠乡邻,令当地之人苦不堪言。当地的人皆欲诛之而后快,奈何韦哲的势力发展的过于强大,穷苦百姓没有办法,只得助纣为虐,姑息养奸。

    言归正传,周鹏是如何与林长云认识的?故事要从赵翼授剑说起。原来那次何仙儿劝周鹏强抢刘徐,周鹏严词拒绝了,但他还是不太放心刘徐的安危,就在城中转悠,以便有意无意的监视何仙儿的行动。

    这天他转到城西,看到一个中年大娘,挑来一副竹篮筐,筐里有几十只活鸡,大娘蹲在一边叫卖。

    不一会儿五六个人招摇过市的走过来了,只听一人说道:“林哥这几天要过生日了,咱们抓几只鸡回去祝寿怎么样?”

    这位大娘眼尖,一看到他们就跟看到瘟神似的,挑起竹篮,撒腿就跑;而那几个人看到这个老女人想逃跑,撒腿就追。

    毕竟是人多跑得快,不一会他们就追上了大娘。看官需知,抢劫不只有抢金钱这种库存等价物的形式,也有抢产品或技术的抢匪,更有甚者,劫财劫色、欺世盗名、偷鸡摸狗、侵销超占,总之,他们就是一群同流合污、勾三搭四、利用强权损人利己的败类。

    大娘湿润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们这群无耻的强盗!”,

    只见那群人有说有笑地挑着竹篮向山上走去,而那位大娘却瘫坐在地上,两眼发红,良久无语。这些鸡换来的也许是他们家老张头看病的药费,换来的也许是他们家小狗蛋进私塾的学费,就算啥也不换,它们也是这位老大娘辛辛苦苦喂养起来的劳动成果,可是现在,说没有就没有了。

    附近就算有人看到,他们也不会出来帮忙。因为这群强盗经常下山光顾这里,有事没事来抢劫一把,搞的这里人人自危,敢怒而不敢言。

    而他们的首领,听说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后生,半年前来到这里落草为寇。此地的盗贼如此猖獗,他可谓功不可没。

    此人姓林,名长云,为人机警阔达,特别能征善战。他的强盗集团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跟他的英明决策是分不开的,跟他的战斗艺术更是分不开的。而他之所以如此能征善战,跟他的老爹是分不开的。

    林正生,林长云之父,扶波先生的优秀弟子之一。听到这里,看官您大概会想到,林长云自幼随父习武,刻苦训练,少年得志,豪气干云尔尔。没错,事实跟您想的差不多,但这还不够全面。

    事实上,林长云八岁就能够熟背扶波刀法,十二岁就能够对其熟练运用,二十岁就能够兼收并蓄,形成自己独特的用刀风格。除此之外,林长云身高八尺以上,长得凛凛一貌,虎虎一躯,一把大刀耍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所以说,林长云可谓是武艺高强之辈。

    老实说,林正生的家境并不十分富裕,他不仅对林长云的武学要求严格,连文学也没有荒废,四书五经更是自小就让林长云背得烂熟于心。

    林老头苦苦训练自己的儿子,是有目的的,他本打算让林长云科考取仕,封个一官半职,他也好光宗耀祖,就此安享晚年。哪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寒冬腊月,林长云说是要到帝都南京去游学,就此却一去不复返。

    原来林长云进京的旅途并不顺利,他经过江浙一带的时候遇到抢匪劫道。这些土匪抢走了林长云的盘缠不说,还打算###灭口。

    当然,这与林长云的个人态度有关,谁让他有才任性,与群匪大肆舌战呢。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林长云的流利口才没有说来群匪的好生之德,却说来了旌旗遍野,锣鼓喧天,换句话说,就是两个字,开打;正所谓孙悟空遇上白骨精,不打也是白不打,打了也是白打,只见林长云抄起悬在腰上的钢刀,就与群匪展开了殊死的搏斗,林长云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在群匪中间左右冲突,如入无人之境,霎时间杀得那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换句话说,就是群匪被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俗话说斩草要除根,不除吹又生,虽然群匪被打得很惨,但林长云并没有收手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痛打落水狗。

    正当大家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有一双邪恶的眼睛却一直在冷眼旁观着这个混乱的战场。当然,这双眼睛不是我的,事实上,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叫尉迟秀的人,他是群匪中的男二号,重要的军情参谋员,特别擅长出谋划策。

    尉迟秀修八尺有余,面色雪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面书生。此人机心狡诈,文韬武略,是一位杰出的阴谋家。

    当尉迟秀看到战斗情况出现一边倒的局面的时候,就预感到大事不好了。眼前这个身手矫健的少年说不定大有来头,所以他果断地选择了站在一边,袖手旁观。

    但他没有预料到情况的变化会来得这么快,当一个人的项上人头落到地面上的时候,群匪们激烈的斗殴行为立刻暂停了下来。如果一颗人头能有这么大的威慑力,那么这个人头的主人必定在群匪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十分凑巧的是,林长云这次砍下的脑袋竟然是群匪中的男一号韦胜的。其实林长云并不认得群匪的头领,只是韦胜一直战在一个比较中心的位置发号施令,指挥作战,林长云看他不顺眼才临时决定先斩杀他的。他的这个行为反响非常好,群匪马上息战了。

    就在大家懵住了的时候,一个惊悚的嗓音从远处传了过来。只见尉迟秀躬身长揖,对林长云大声说道:“请为吾王。”

    群匪见二当家的都对林长云俯首称臣了,也纷纷跪下,口中高声喊道:“大王”。

    林长云不知道是一时猪油蒙了心,还是一时义气用事,竟然忘记了父亲的谆谆教诲,放弃了科考的美好前程,对于群匪的盛情邀请,勉为其难的接受了,从此开始了他落草结寇的战斗生涯。

    关于尉迟秀在韦胜尸骨未寒的情况下倒戈,我们可能没法谅解,毕竟这与封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愚忠愚孝等相违背;但我们却可以理解,毕竟鸟择良木而栖,人择贤能而仕。或许尉迟秀是被林长云的高超武艺和杰出才能所征服了吧,但二流的领导只能带出二流的团队,摆在林长云面前的注定是一个烂摊子,关于他的落草之路还很漫长,此处暂提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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