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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哪吒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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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天,乌喃问母亲:“如果我把心脏移植给姐姐,您会爱我吗?”

    那个冷淡的女人第一次将目光落在小女儿身上,眸子露出些许温柔,摸了摸乌喃的头,说,会的。

    彼时,窗外霞光绚烂,落在女人的脸庞。

    姐姐乌毓随了母亲大方贵气的眉眼,而自己的模样与父亲相似,性格也不讨喜。

    是了,别扭又矫情。

    想要什么从不开口说,讨厌什么也不表示出来,不敢爱,不敢恨,活得憋屈。

    或许死才适合她。

    乌喃盯着女人看了一会儿,缓缓笑起来,说,母亲,您说谎的样子好温柔。

    连那一丁点的温柔,也是施舍的。

    她捧着那点施舍,视若珍宝。

    女人收回手,端起桌子上的茶轻抿一口,没有再说话。

    乌喃其实想说,无论您爱不爱我,我都会将心脏捐给姐姐的。

    只是想再等一等,等到冬天,再看一场雪。

    可冬天过完,可能又想再等等,等到春天,万物复苏,看看绿色的树和漂亮的花。

    她以为自己足够绝望,绝望到能够舍弃自己。

    原来还是舍不得啊。

    但乌喃很有驯服自己的能力,她认为自己生来就是欠着母亲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切受之,一切还之。

    还债的唯一办法,是将这条命还回去。

    小时候看《哪吒闹海》,演到哪吒割骨还父,割肉还母那一幕,乌喃又哭又笑。

    真好啊,自由了,谁也不欠了。

    可惜没人愿意听她说这些啰嗦话,或者说,是他们实在等不及了。

    那样深的水,一双手从背后轻轻一推,纤瘦的少女似断线风筝,轻飘飘坠落,只激起很小的水花。

    设想一下那之后,乌毓应该会顺理成章地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好好活下来。

    母亲得知姐姐能健康地活着,会想什么呢?

    会不会想到那个捐了心脏,名叫乌喃的孩子,也是她的女儿。

    大概不会。

    没关系。

    乌喃想,只要阿灯帮她好好照顾花花和多比就行。

    花花是什么?

    花花是一盆会开花的仙人掌。

    多比呢?

    多比是一只很能吃的狗狗。

    那阿灯呢?

    阿灯是乌喃的好朋友。

    乌喃呢?

    乌喃死了。

    死在一个安静的夏夜。

    *

    2018年,伴随着夏日的蝉鸣,在十一假期后销声匿迹,随之而来的是天气转凉,步入秋天。

    学校的大会堂里,少年站在台上,模样出众,身形笔直,如翠如松。他参加这类场合如同家常便饭,游刃有余,也因此越发瞩目。

    枯燥乏味的稿子,一成不变的内容,底下却都听得津津有味。

    只有一个女生,坐在学生之中,等到散场了,才被同学喊醒,懵懵懂懂地站起来跟着队伍里。

    “乌喃,跟我来一趟。”

    办公室。

    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脾气温和,和学生的关系不错。他端起茶杯,吹了吹热茶,说:“乌喃啊,你转学才来不久,老师知道你不适应新学校的生活……”

    乌喃站在老师跟前,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没有的老师,我很适应,我不该打瞌睡的,下次不敢了。”

    “你上次也这么说。”

    “我错了,对不起老师。”

    “入学的时候,你妈妈和我说你身体不好,我也跟任课老师都打过招呼,你成绩不错,有什么老师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不能老这样啊。”

    老师叹了口气,又说了两句老生常谈的话,摆摆手让人走了。

    有其他老师多看了两眼那离开的背影,问:“这学生叫什么名字,乌喃?”

    “对啊,怎么了?”

    “没事,哎,不说了,不说了。”

    出了办公室,门外的同桌忙拉住乌喃:“李老师是不是因为你老睡觉说你了,没罚你吧?”

    乌喃摇摇头,说:“没有。”

    “你说什么了?”

    倪莞问。

    “我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清晨,太阳初升。

    少女走路时高高的马尾一晃一晃,彰显着主人的生命力。她倒着方向往后走,面对倪莞,干净的眉眼弯弯如新月,笑容清丽,却有一种倔强的生命力。

    “乌喃,你小心摔倒啦。”

    倪莞伸手想制止乌喃,却蓦地被少女拉住手腕,披着温暖的日光,穿过拥挤的走廊,越过重重人群,一直跑向操场。

    她们像两只轻快自由的鸟儿。

    那个死过一次的少女眼里有粼粼水光,看似欢愉雀跃,实则藏着哀哀的眼泪,笑起来像悲伤的太阳。

    “我刚才做了个梦。”

    “梦到什么了?”

    “梦到我的仙人掌死掉了。”

    “仙人掌怎么会死掉呢?还有,你怎么睡得着啊,那是宋清焉诶。”

    “宋清焉啊,宋清焉有什么好看的呢。”

    少女停下来,笑容淡了几分。

    看了十六年,早看腻了。

    *

    放学后,空无一人的教室,少年还在做题。

    “宋清焉。”

    陈灯嚼着泡泡糖,径直走到少年座位跟前,扔下一张纸。

    “喏,签字,这个月该你了。”

    宋清焉接过纸,淡淡扫了一眼,扔进垃圾桶。

    陈灯瞪大圆眸,拧眉:“闻玉和许定棠都答应了,你凭什么不答应!”

    “凭你做的事没意义,很幼稚。”

    “仙人掌可以还给你外婆,多比你可以自己养,为什么要折腾。”

    夏末秋初的温度正舒适,宋清焉上身没穿校服,一件白衬衫,扣子扣到领口处,一丝不苟,往下是肩宽窄腰,极其贵气。袖口挽至恰到好处的地方,露出一小截手臂。

    他面容清俊,和陈灯说话时没什么表情,眼睛淡漠得像用雪洗过,谁也住不进去,留不下痕迹。

    “不为什么”,陈灯突然安静了,低头看着自己做的红色指甲。若是她在,一定会用亮晶晶的眼神看了又看,羡慕又喜欢地说,阿灯的指甲真好看。

    而今,她不在,再多人夸赞,也没意思。

    “我在她跟前发过誓,我陈灯活着的一天,乌喃就活着。”

    “你们谁也别想忘了她。”

    陈灯语气恨恨,倔强之下又藏着怯懦。

    她不敢承认,又不得不承认,才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乌喃的面容已经有些模糊在记忆里,很多事情也想不起来,只记得一些零散的片段。

    时间如水一样流逝,可能再过两年,连这些零散的片段也丢失了。

    从前在一起玩,他们不拍照也不记录,想着每天都见面,窝在一起,不会有分开的时候,哪里想到,一次分开就是永远。

    于是陈灯强迫他们继续经历和乌喃相关的事情,那盆花,那只狗,保留好她留下的少得可怜的东西,像雕刻一样,沿着模糊的痕迹,一遍又一遍,让其再次清晰。

    太阳落山了。

    夕阳的余晖洒在少年身上,不知为何,照出了冬日孤寂。

    宋清焉没有再动笔,半晌,起身从垃圾桶捡回那张纸,展平褶皱,纸上写着“记十一月,轮到宋清焉照顾花花和多比,签字答应,不许反悔。”

    那么幼稚。

    不愧是好朋友。

    少年缄默垂眸,良久,落笔,是锦秀端正的三个字——宋清焉。

    “宋清焉”的下方,缀着一个小小的名字:

    ——乌喃。

    乌喃。

    怎么会忘呢。

    怎么敢忘呢。

    落下的笔画,写成的熟悉,是他赎不清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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