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江山美人,朕全都要
嬴政带着刘季,蒙毅一众随从,轻装简行乘坐一座十分普通的马车,缓缓驶出了咸阳宫大门。
陆丰架着马车,满脸兴奋的东瞧瞧西看看,自己已经快十年没有出过宫门了。
马车内,嬴政,刘季,蒙毅三人也是各自撩起了窗帘,打量着外面欣欣向荣,热闹非凡的景象。
“陛下,如今天下盛世处处可见,真乃千古未有之景啊!”
刘季精气神似乎十分不错,称赞不已道。
“在陛下英明神武的治理之下,岂有不繁荣之理?”
蒙毅现在也已经四十多岁,早已被岁月抹平了棱角,嘴巴四周长满了络腮胡须。
“此行便衣简行,看看咸阳的民生吏治,所以从现在起不许在称呼陛下。”
看起来丝毫不显衰老的嬴政,仍旧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眼神透露着警告,看着二人叮嘱道。
“那叫什么?”
刘季,蒙毅二人当即傻眼,齐声疑问道。
“出门在外就叫主上吧!”
嬴政想了想,就叫这个吧!
既亲切,又不失尊敬。
“臣等,遵旨。”
刘季二人一听,只能俯首听命,唯命是从。
“嗯?朕刚刚怎么说的?忘记宫中的一切,咱们现在就是普通人。”
嬴政横了一眼二人,没好气道。
“是,主上。”
二人立刻开口,脸色尽是赔笑道。
“这才像话,朕……”
嬴政话还没说话,就被刘季打断。
“主上,您也应该改一改称呼了?”
刘季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额……”
嬴政露出嗤笑,只顾得教训这二个家伙,称了几十年的朕,一时间还真难以纠正。
“好你个刘季,敢跟我顶嘴了,信不信我把你丢到这家青楼,找几个老鸨服侍你几天几夜?”
嬴政指着窗外一家名为醉春楼的三层楼阁,笑骂道。
“主上饶命,主上威武,季知错,季认怂,甘拜下风,求原谅……”
刘季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眼神畏惧的看着嬴政指的楼阁,连忙告饶道。
“哈哈……”
“哈哈……”
嬴政看到刘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
马车中的蒙毅也忍不住纵声大笑起来。
刘季老脸一囧,不过好在他早就将脸皮练就到了炉火纯情,登峰造极的地步。
满脸幽怨的瞪了一眼跟着陛下嘲笑自己的蒙毅。
“主上,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蒙毅看着嬴政,疑问道,只是声音十分古怪,显然对于这个称呼,很是腻歪无语。
“在咸阳住了四十多年了,一直忙于国事,我都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地方,咱们就在咸阳好好游览一番。”
嬴政沉吟了一下,然后唏嘘不已道。
四十多年来,自己将生命之中最美好时光,最灿烂的年华,都奉献给了这片自己所热爱的土地。
就连近在迟尺的咸阳城都未曾好好看过一眼,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走遍大秦帝国每一处角落,将大秦帝国美好的景色民生全都尽收眼底。
“主上勤政爱民,举世皆知,天下谁人不敬?”
“主上乃圣贤之君,天下苍生谁不感恩戴德?”
“主上才是真正的圣贤,为生灵天下计。”
刘季,蒙毅无不心悦诚服道。
勤政俭减难,懒政奢侈易。
古今多少王者,一旦大权在握,就会逐渐被迷失本心,整日沉迷享乐酒色之中,难以自拔。
能够做到数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者,皆是千古圣君。
云鬓花颜金步摇,
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
从此君王不早朝。
嬴政轻声吟唱道,心中感慨万千,不由想起后世记忆之中,这首名传千古的长恨歌。
世上的人,谁不想整日纸醉金迷?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可是人嘛!
匆匆一生,总该为后世留下一点什么,让世人知道自己曾经存在过。
而不是如同浩瀚尘土之中的一粒尘埃,淹没历史长河之中,默默无闻。
大丈夫行于世,总有有所为,有所不为。
声色犬马固然让人沉醉追寻,可也最易磨灭雄心壮志。
长此以往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英雄志也能变成怂人胆。
自古财帛动人心,色字头上一把刀,没有一颗坚韧的心,终究会迷失在粉纱金帐之中,迷失自我。
以前是因为总觉得时间不给用,所以强迫自己成为一个勤政的君王。
毕竟人性都是懒惰的,只是在于每个人的自控之力强弱而已。
现在的时间对自己已经不再紧迫了,往后余生,江山美人,朕全都要。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如此才能不辜负上苍赐予自己的金色华年。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一阵杂乱的声响,打断了嬴政的思维。
“滚开……不想死的全部都滚开……”
一声嘹亮张狂的声音从马车前方传来,让车厢内的嬴政,刘季等人纷纷撇眉。
“吁……”
很快陆丰就大叫了一声,拉住了马缰,让马车停了下来。
望着前方的双马拉着的豪华车架,陆丰也是一脸冷笑,根本就没有让开的意思。
开什么玩笑?自己马车中坐的都是何许人也?
放眼世间,还有什么人能够比自己所载之人尊贵?
咸阳城的街道也不算窄,足有二丈宽,足够错开两架迎面行驶的马车,只是需要各靠一侧即可。
可是现在的两架马车迎头抵上,谁也不愿退让,停在了路中间。
嬴政出宫所用的车架皆一切从简,毕竟微服私访,总不能太高调。
只是寻常富贵人家常用的单马车架,在权贵富甲云集的咸阳城,根本就毫不起眼。
对面是双马车架,不但车身奢侈华丽,就连骏马也让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在马车后方足有十几名武士紧随其后,各个腰佩长剑。
就连架着马车的车夫都身穿锦衣,足以看的出来,这座马车的主人,在咸阳城应该算是颇有地位。
车夫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显而易见曾经应该上过战场,浑身充满了凶悍的气息。
反观陆丰,倒真是一位十足的仆人装扮,一身麻布衣服,让他显得格外寒酸。
“不长眼睛的狗东西,还不快滚开?耽误了我家主人的时间,你有几条贱命够赔?”
刀疤脸恶狠狠的看着陆丰,一脸恼怒之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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