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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国虽强,民不富,何谈盛也

    此时韩信已经被熙熙攘攘的人群热议声,从思绪之中拉回。

    看着那些威武的黑甲骑兵,已经站的笔直,守卫街道两侧的执戟卫士,韩信十分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自己正前方,一辆镀金豪华车驾,上面用金丝雕刻着各种栩栩如生的花纹,让他不由眼神一亮。

    浩大的队伍,一眼望不到边。

    就在这时,赵忠从御驾上缓缓走了下来,然后撇了一眼韩信。

    韩信当即不敢回视,老老实实低下头。

    很快赵忠恭恭敬敬的弯下腰,守在车门处。

    一只金丝步履的大脚,从车撵上准确无误的落在一个金丝楠木雕琢的台阶上。

    嬴政头戴旒冕,身穿黑色玄鸟帝袍,缓缓走了下来。

    “参见陛下。”

    后面早已等候多时的文武群臣,无不高声齐呼。

    围观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这位突如其来的大人物,竟然是当朝始皇帝陛下。

    “拜见陛下。”

    无分男女老幼,无不高呼道。

    不管他心中如何作想,不管他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便是不可违背的规矩。

    陛下?

    低着头的韩信被吓到了,他犹然记得。

    当年在私塾问先生,这世上最有权势,最富有的人是谁?

    先生告诉自己,这个人叫始皇帝,上至天上的日月繁星,下至地下的山河湖泊,都是他的。

    就算天下芸芸众生之生死,也都在他一念之间。

    他就是天下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吗?

    韩信难以抵挡心中的好奇,悄悄抬起头,用余光向前偷瞄一眼。

    那是一个威严的面孔,若隐若现,最让韩信记忆深刻的就是那双明亮深邃的黑眸,那里仿佛拥有着无穷魔力,让人不敢直视。

    他很高,虽然他的面孔被旒冕半遮住了,但是韩信离得很近,依夕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面容棱角分明,虎口,日角,大目,隆鼻,坚毅而又不失英俊。

    尤其是高达九尺的身形,给人一种高山仰止,高不可攀的感觉。

    突然那道黑眸,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窥视,扫视而来。

    韩信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收回目光,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就在韩信忐忑不已的时候,一双大脚,印入眼帘。

    看着那双近乎奢侈的金丝步履,韩信就知道这双履的主人,正是刚刚自己窥视的那个高不可攀的中年男人。

    “抬起头来。”

    嬴政看着脚下匍匐的韩信,声音洪亮道。

    “喏。”

    韩信心中自然害怕万分,可是又不能不遵命。

    小心翼翼的抬起头,韩信只能双眼下垂,不敢迎视这个正在打量自己的犀利目光。

    “汝叫什么?”

    嬴政看着战战兢兢,穿着破破烂烂的韩信,不由问道。

    “黔首韩信,拜见陛下。”

    韩信紧张无比,这个男人给自己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大了。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更没有见过比这个男人气场更强的人了。

    “你要卖房葬母?”

    嬴政看着韩信写的歪歪扭扭的四个大字,沉声道。

    “是的陛下。”

    韩信不敢隐瞒什么,鬼使神差如实道。

    “房子朕买了,你不用在这里跪着了,起来吧!”

    嬴政说完,撇了一眼身旁候着的赵忠。

    赵忠也是宫里的老人了,身为咸阳宫宦者令,他入宫也二十多年了,赵高在他面前也是后生。

    只不过他一直都在管理后宫内侍,赵高突然失势以后,赵忠成功逆袭,成了陛下面前的红人。

    符玺令事这个陛下身边最亲近的职位,终于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在宫中混了这么多年,又如何不明白陛下的用意。

    连忙上前,扶起韩信,并十分殷勤的为年幼的韩信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真是可怜的孩子。”

    赵忠脸上一点嫌弃之色都没有,为韩信整理杂乱的头发。

    心中却若有所思,陛下为何如此看重这个少年郎?

    莫非这少年郎是陛下在宫外的私生子?

    可陛下一向洁身自好,从未有过任何绯闻传出,不应该啊!

    “陛下真的买房子吗?”

    韩信并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买自家的房子,在他看来以陛下的富有,根本不需要自家那栋破房子。

    只不过,他不愿去深想,此时已经被满心的欢喜填满内心。

    只要卖了房子,那就可以让母亲入土为安了。

    “君无戏言,朕说买,那就一定会买。”

    嬴政有些哭笑不得,自从亲政以后,已经很多年没人敢质疑自己了,没想到今日被一个毛头小子被怀疑了。

    “拜谢陛下。”

    韩信开心的双眼通红,想到终于有钱能够让母亲下葬,他忍不住热泪盈眶。

    “走吧!带朕去看看你家房子如何?”

    嬴政话锋一转,对着韩信道。

    “是,陛下,这边请。”

    韩信开心万分,用破旧的麻衣袖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道。

    嬴政没有坐车,而是与韩信在万众瞩目的街道上漫步。

    大约走了二刻钟,嬴政顺着韩信指着的方向,总算看到一栋残破不堪的老房子。

    顿时,嬴政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看着眼前破旧的房子,陷入了沉思。

    许久之后,他才恢复如常,跟着韩信一同走进了破旧的老房子。

    看着那张木塌,准确来说只是一块破木板上的中年妇女。

    这个女人应该就是韩信的母亲了,房间并不大,一眼嬴政就把这间老房子一览无余了。

    除了破,那就是烂……

    除了这个词,嬴政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词。

    “这间房子应该是你唯一栖身之所了,汝确定要卖了它吗?”

    嬴政看着伤心不已的韩信,询问道。

    “家里除了这座破房子,再也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母亲为了我能够读书写字,久病不医。”

    “辛苦了一辈子,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如今母亲走了,我想让母亲入土为安。”

    韩信低着小脑袋,十分认真道。

    “可是卖了这房子汝就要四处流浪,就连片瓦遮身之处都没了,汝可想清楚了?”

    嬴政再次试探道。

    “陛下,我想清楚了,就算我饿死街头,也一定要让母亲入土为安,否则妄为人子。”

    韩信目光坚定道。

    这孩子心性不错!

    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孝道都不守,又如何指望他会忠于国家呢?

    嬴政用大手,拍了拍韩信的小脑袋,然后微微一笑,转身离开了破房子。

    来到外面,看着安心等待的文武群臣。

    “尔等睁大眼睛看看,这里就是大秦帝国,有朝一日土崩瓦解的地方。”

    “国虽强,民不富,何谈盛也?”

    “大秦帝国还不够强大,更不够富强。”

    “因为这大秦帝国的土地上,还有千千万万这样的子民,过着食不饱腹,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

    “尔等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奴仆成群,家财万贯。”

    “可是这大秦天下百姓,很多人就连双亲逝世,都没钱下葬,要沦落到卖房子,甚至卖田产,来尽孝。”

    “朕虽为国君,也为人子,深感切肤之痛,此乃朕之过也。”

    嬴政声音并不大,可却如同一柄柄利刃,直插满朝文武的心海,让他们大为悸动。

    陛下满腔悲戚,感染了他们所有人。

    可自古以来,尊卑有别,人从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自己的命运。

    千百年来,这是铁律,谁能更改?

    人人锦衣玉食,那只是传说,痴心妄想罢了!

    谁的心中都清楚,盘中的肉只能一小部分人吃,大多数人只能饿着肚子,看着别人吃。

    否则,肉若分给所有人,那就所有人都要一起挨饿!

    〔第三章,还有两章,仍在爆肝,求一切支持!码完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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