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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七章成为昌平君后,公子扶苏成团宠了(一)

    (一)

    生于秦,长于秦,血脉里流淌的是楚国芈姓熊氏的血。

    秦人乎?

    楚人乎?

    秦也好,楚也罢,一统天下的理想不该忘。

    ——昌平君

    咸阳宫,弥漫着喜气。

    「宣燕使者觐见。」

    「宣燕使者觐见。」

    九宾上下相传,声势威严激昂的高呼声此起彼伏。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以示诚意,与大秦修和。」

    荪歌刚刚回神,还来不及接收新身份,就不得已应对面前的危局。

    她这次又穿成了谁,暂且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节点。

    可真刺激啊!

    荪歌不着痕迹的抬头,好巧不巧撞入了一双不怒自威的幽深眼眸。

    坏了!

    本想偷偷看两眼,不曾想就在大老板的眼皮子底下。

    所以?

    百官之首?

    她站的这个位置实在是妙啊。

    妙不可言。

    终于不是宦官了,这是她多年积德行善吃香喝辣该得的。

    正值盛年的秦王嬴政,简直就是威严和俊美并存。

    但很显然,此刻的秦王嬴政眼眸里是蕴着矜傲霸气和欢喜的。

    为了接见代表燕王前来向秦国投降的荆轲和秦舞阳,秦王嬴政着礼服,设九宾之礼。

    九宾之礼原是周天子专用来接待天下诸侯的重礼,周王室衰微诸侯称霸后,周礼名存实亡。

    天子专用的「九宾之礼」也就丧失了原本的独有性,逐渐演变为诸侯国接见外来使者的最高外交礼节。

    可偏偏是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仪式,最后演变成了一场闹剧,险些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大名鼎鼎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短短几瞬,传闻中十三岁当街杀人勇士秦舞阳抖如筛糠面若土色,被留于殿外,荆轲双手捧着装着樊於期头颅的盒子和装着督亢地图的匣子,神色平静又谦卑的踏入了大殿。

    荪歌偷偷打量着荆轲这位年近四十,即将名垂青史的刺客。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曹沫手执匕首劫持齐桓公、聂政仗剑刺韩相侠累、豫让漆身吞炭刺赵襄子、荆轲图穷匕见刺秦王。

    五千多字的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独占三千字。

    足以见得太史公对荆轲的偏爱。

    依她看,刺客的知名程度跟被刺者成正比的。

    就算没有太史公的笔墨偏重,荆轲的名气亦能传千年。

    荆轲刺的是千古一帝秦始皇,如果刺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卒,谁又会记住荆轲。

    换句不太守礼的话,就算拿沾了的拖把戳我政哥一下,你也能青史留名,为后人瞻仰。

    就是那把沾了屎的拖把都被供起来,当成传家宝。

    荆轲一点点上前,渐渐越过百官,距离秦王嬴政越来越近。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

    荆轲的声音再一次响彻在大殿。

    秦王嬴政眸光落在一大一小一宽一窄两个匣子上,复杂又晦涩。

    樊於期曾是秦国将领,亦立下过令人侧目的军功。

    但,煽动成蟜叛乱,伐赵败于李牧后,辗转流亡各国,后投奔燕地,秦王嬴政金千斤邑万家悬赏樊於期。

    樊於期的首级,就是荆轲取信于秦王嬴政的投名状。

    秦王嬴政打开装着樊於期头颅的匣子

    ,只一眼,就又阖上。

    身上洋溢的淡淡喜意,眨眼尽散。

    荪歌在想,樊於期的头颅让秦王嬴政想起了什么?

    过往数十年的颠沛流离,还是不断被背叛抛弃的悲惨孤独?

    她说不清,也道不明。

    只知道这一刻,秦王嬴政像一把锐利又染了霜雪的剑,他寂寞多疑,却仍然有一腔孤勇,天下尽归大秦。

    荆轲见状,适时的取出卷轴,缓缓打开。

    荪歌心中一紧,秦法规定无王宣不得近前。

    这是荆轲刺秦王的优势。

    卷轴的尽头,是一把淬着见血封喉毒药的匕首。

    不管了,赌一把。

    反正她貌似位高权重。

    秦王嬴政总不会因为她无宣上前违背秦法就砍了她的头或是阉了她吧?

    不死不阉,世上无大事。

    在荆轲一手拉着秦王嬴政的袖子,一手握着匕首,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朝着秦王嬴政刺去时,荪歌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恶犬,直接冲了过去,撞倒了荆轲。

    匕首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出其不意的一幕,令荆轲讶异。

    荆轲咬牙,匍匐在地再一次握住了匕首,抱着必死的决心,又一次朝着秦王嬴政刺去。

    秦王死,鲸吞六国的步伐必定缓下,燕国便可再觅得良机,富国强兵。

    荪歌叹了口气,直接低头双手举起了秦王嬴政面前的桌子。

    又厚又重的桌子,砸向荆轲。

    在荆轲躲闪之际,秦王嬴政已经拔出了佩剑。

    这一次,没有秦王绕柱的笑谈。

    这一次,秦王没有孤立无援。

    见秦王嬴政终于有惊无险掌握了主动权,荪歌又默默退了回去。

    秦王嬴政王剑一出,荆轲成了剑下亡魂。

    没有太史公笔下的生动跌宕,有的只是干脆利落的一剑。

    秦王嬴政缓缓的擦拭着长剑上的血滴,目光冷冽。

    樊於期的人头早已因陡生的变故滚落台阶,与倒在血泊中的荆轲遥遥相对。

    秦王嬴政,已经理顺了其中的关窍。

    大秦的叛将樊於期还真是好样的,能不顾家族亲眷反叛,可偏偏能为了燕国的刺杀献出头颅。

    他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就这般不值得效忠?

    秦赵大战,父亲趁乱归国,他和母亲被抛弃继续在赵国为质,几度生死险象环生。

    继承大位,数年有名无实。

    权相揽政,弟弟造反,母亲背叛……

    如今就连小小的樊於期都宁一死成全燕国谋划,至他于死地。

    好!

    真的是好的很!

    长剑插回鞘中,秦王嬴政居高临下,目如鹰隼的扫视着殿中的文武百官,最后将目光落在了荪歌身上。

    这是大秦的相邦。

    这也是他的叔父。

    昌平君。

    封无可封,他能做的便是善待咸阳城中的芈姓族人。

    「满朝臣子,独右相爱寡人。」

    嬴政声音低沉,通身威仪天成。

    荪歌:是的是的,她为政哥狂,她为政哥哐哐撞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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