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余墨青要回来了。
第6章
余墨青,一个让温思煦每天恨不得刀两百遍的男人。
关于余墨青,温思煦给对方起了很多外号,包括不限于“明早就死的男二”“大马路上被摔死的孤儿”“第三条腿仅有0.5cm的变态”。
温思煦极度讨厌余墨青。
即便书中描写的余墨青是年纪轻轻就接手家族的掌权人,是商场上光风霁月的君子,是引千万读者疯狂的最大反派。
温思煦给对方的评价都是:黑心老狐狸,表里不一的伪君子。
他不提刀刀了余墨青就算了,还要去迎接他?
莫名的,温思煦就十分不悦,偏偏此时他寄人篱下,还不是余墨青的对手。
温思煦叹息:他怎么就没穿成余墨青的祖宗呢?
房间内,注意到温思煦听完余墨青要回来后表情千变万化的岑渊心里不由咯噔了一下。
温思煦以前对余墨青可以称的上是痴迷,在岑渊眼里,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一个人到没有脑子的地步。
如今余墨青要回来,岑渊控制不住的就有些紧张,他担心,见了余墨青,温思煦又会变回之前的样子。
想起之前,温思煦对待他的方式,岑渊低下头,盯紧了手里的书。
如今的老师,只能是他的。
即便才短短的两天,岑渊却已经从心底接受了如今的温思煦,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这个人,是除了父母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温思煦对他太好了,他甚至不容许任何一个人说他的坏话,即便他们都是寄人篱下的蝼蚁,自那日过后,温思煦却尽了最大的努力保护他,这样的温思煦,让岑渊的整颗心都软了下来。
仿佛在温思煦眼里,他总是最好的。
没有人仅靠演戏,能做到这种地步,岑渊已经相信了,温思煦是真的喜爱他。
想着,他抬头,看向了桌面上的镜子。
镜子里倒影出的,是他那张被温思煦夸赞过无数次漂亮的脸,平心而论,岑渊觉得如今的自己,算不得太好看。
他目光落在陷在沙发里沉思的温思煦身上,对方整个人窝在沙发里,头发有些凌乱,阳光的映衬下,姿态慵懒的他,仍旧十分耀眼。
以色悦人,是岑渊最为不屑的一件事,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可对温思煦,他不知道要怎么得到他的心。
甚至岑渊都不清楚,对方对他的喜爱,究竟因何而生。
如果放在以前,他还可以给温思煦钱,珠宝,权势,但是如今,他什么都没有,比他好看的人又那么多,就是他最讨厌的余墨青,本身长相也不俗。
想着,岑渊的手,落在了自己眼角。
似乎,他身上唯一特别点的,就是这双颜色罕见的眼睛。
余墨青不喜欢他的眼睛,看着他时总是一脸厌恶。
岑渊十六岁之前,从未为这双眼睛自卑过,他很骄傲自己和母亲拥有一样的瞳色,可是自来到余家,因为这双眼睛遭遇的辱骂,让他慢慢的,再也骄傲不起来了。
如今……垂眸,合上手中的书,岑渊起身,站到了温思煦背后,在对方抬头神色诧异的时候,忽而圈住了他。
他的双手紧紧圈着温思煦的脖子,甚至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这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姿势,岑渊将自己的脑袋埋在温思煦肩头,圈着他一点都不肯松开。
被突然亲近的温思煦:他崽这是,怕了?
嗯,余墨青这个变态要回来,岑渊会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感受到温思煦带着安抚性的摸了自己的脑袋,岑渊便抬起了头,一双眼睛饱含依赖紧盯着他,眼底恰到好处的那缕害怕,让温思煦心都化了。
“崽,不怕,我保护你。”
觉得岑渊头发手感不错的温思煦,在他头顶拍了又拍,“乖乖。”
温思煦是笑着说出这句话的,这个姿势,岑渊比温思煦要高出半个身子,莫名有种霸占了温思煦的感觉。
温思煦的嘴唇比常人薄一些,唇形姣好,也是近看之时,岑渊才发现,对方还涂了唇膏。
他的嘴唇是水润的浅粉色,像草莓果冻一般,很适宜咬上去。
不可控制回忆起温思煦曾经和余墨青拥吻时场景的岑渊,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个想法,余墨青亲吻老师的感觉,会像吃草莓果冻一样甜吗?
*
晚上七点,整个别墅里的人,都站在了正门口。
门口铺了两米长的地毯,众人换上了统一的白色衬衫,于风中瑟瑟发抖站了十五分钟,等待着余墨青的到来。
据管家交待,余墨青不喜欢鲜艳的颜色,负责迎接他到来的这些替身们,身上穿着的衬衫,甚至都是统一的款式。
但是此时是冬季,衬衫只有薄薄的一层,别墅外面又没有暖气,余墨青再晚回来半个小时,替身们都得冻死在门口。
跟随众人站着的温思煦只感叹了一句:这钱真不好挣。
温思煦站在红毯左边,岑渊在他手边的位置,而他对面站着的人,还是个熟人:替身三号。
对方的一头粉毛也染成了黑色,见温思煦抬头看他,一边搓着胳膊,一边扬起了下巴,“你厉害你得宠,不还得跟我们一样挨冻吗?”
温思煦笑弯了眼睛,后当着樊羽的面,将衬衫领口往上翻了翻,露出了里面的一件纯白色的保暖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