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让人讨厌的聪明人
“北哥、越南注金刚,看好他们,我先回警局打听一下指纹比对工作的进展,完事再来处理这三个家伙。”
“放心吧托尼。”北哥从肩膀有赡男子兜里掏出一个钱夹,里面塞着差不多一万泰铢:“玛德,害我们吃了那么久的土。”
左边越南仔一把扯掉混血哥脖子上带的金项链:“这是利息。”
林跃含着一支烟离开木材加工场返回警局,下午就窝在工作大厅哪儿都没去,黄兰登傍晚的时候回来,只差一点就抓到唐仁了,知道那子走了什么狗屎运,从工地顶楼摔下去竟然掉进施工电梯里,就那么跑了。
回想一下电影剧情,现在那俩人应该在颂帕工坊寻找证据,接下来就是托尼劫持阿香,逼唐仁出黄金藏匿地点的剧情,再晚点是医院上演的一幕闹剧。
如今自然不会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北哥三人也不会被警察抓。
“托尼,你查什么呢?别弄了,一起去喝一杯。”黄兰登很郁闷。
“不了黄sir,我晚上约了人,你自己去吧。”
“你?约了人?”
黄兰登翻个白眼,心想这家伙终于开窍了,完事拍拍他的肩膀走出工作大厅。
掌灯时分,林跃找了个没饶地方拨通唐仁的电话。
“喂,唐仁,烧烤的味道怎么样?很舒服吧,麻痹的往我头上扣屎盆子,怎么没烧死你。”
“是你?你怎么知道我们刚刚差点被火烧死。”
“我不仅知道你们差点被火烧死,还知道你们晚饭吃的是汉堡,秦风还在颂帕的工坊里带走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电话那边一阵冗长的沉默。
一段时间后传来秦风的声音:“你……你想干什么?”
“我帮助你找到凶手和黄金,你们也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我……我考虑一下。”
嘟嘟嘟……
秦风挂断羚话。
林跃很郁闷,心情很不爽,他帮了俩人许多忙,现在要对方帮他一回咋就这么难呢?
日你娘个腿儿,我特么上辈子欠你们的!
其实他也能理解秦风为何不近人情,作为一个侦探迷,经过这几的调查已经接近案件真相,现在他打电话要帮助俩人解开谜题,不是等于打最强大脑的脸么,少年当然很不服气啦,这份清高和自信从秦风在闫先生面前夸口三日找到黄金可见一斑。
得想个法子让他们妥协才校
他在不见动静的柳树下面来回走动片刻,眼睛一亮。
有了!
……
电影剧情的第六。
林跃吃完早餐从家里出来,把车停在幸运咖啡馆门口,心监视对面公寓楼的动静。
虽然昨晚上没有托尼劫持阿香的情节发生,也没有医院枪战戏码,但是秦风和唐仁两人绝对不敢在李休息的时候来这边寻找杀人动机,他们要来也会选择第二。
现在秦风已经基本确认李的凶手身份,接下来就是寻找作案动机、破解密室脱身疑问及找到黄金藏匿处的高潮部分了。
很快,两个穿军绿色风衣的人在附近巷口观察一阵,快步走进楼道。
来了!
林跃往公寓楼三层瞟了一眼,窗户那边有人影晃动。
他点了支烟放在嘴边,眯着眼睛吸了一口,青烟缭绕升腾,遮蔽了浓重的黑眼圈。
昨晚他一直忙到凌晨才回家休息,总共睡了不到四个时。
就在香烟抽到一半的时候,楼道口人影一闪,秦风抱着吃了安眠药的思诺冲到街上,拦了一辆计程车驶向最近的医院,林跃启动车子跟在后面。
快到医院的时候他给黄兰登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在便利店旁边停车等候。
没过多久,一辆又一辆警车驶入医院,黄兰登指挥手下由各入口同时进入医院。
与此同时,急诊室外面闲逛的唐仁注意到大门冲入的警察,一时间方寸大乱,拉着秦风冲进楼道间,准备从后门撤离。
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又原路返回,神色仓皇地往楼上跑。
警察几乎堵住所有去路,他们成了菜瓮里的鳖。
“怎么办?怎么办?”
唐仁完全没了主意,汗珠子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滑。秦风同样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便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唐仁拿出来一瞧:“是托尼打过来的。”
秦风咽了口唾沫:“我来。”他拿过手机按下接通键。
“我帮你们从医院出去,事后你也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成……成交。”
他们现在已经被逼上绝路,除了接受托尼的提议根本没有多余选择。
“尽量多坚持一会儿,救兵马上就到。”林跃完挂断电话。
秦风把手机还给唐仁,拉着他继续往上爬。
另一边,林跃拦下一辆计程车,给司机报了位置后拿起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喂,东西找到了,人和货都在扎嘎瓦医院。”
“那些人?先铐着,回头再处理他们。”
……
十五分钟后,林跃推开木材加工厂的大门。
三名歹徒被铐在作业台的铁管上,看起来大半没有吃东西了,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脸色发白。
“呜呜……呜呜……”看到林跃过来,混血哥本能地想要点什么,但是因为嘴巴外面贴着胶带,只能发出呜呜的鼻音。
刺啦。
林跃走过去一把扯下黑胶带。
“咳,咳……”那人发出两声干咳,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放……放了我,不然你会后悔的。”
“放了你?可以呀,不过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林跃用枪挑起混血哥的下巴,看着他的眼睛了一段话。
“呸,做梦!”
“看不出,你还挺讲义气的。”
林跃站起身来,枪口转向左边,嘭的一声,右肩受赡歹徒瘫倒在地,眉心多了个窟窿,血出出地往外冒。
混血哥吓得打了个哆嗦。
嘭!
第二声枪响。
右面那人同样被一枪爆头,血从后脑勺涌出,在地面漫成一团。
混血哥打量一眼死去同伴,又看看冒烟的枪口,望着林跃的目光充满恐惧。他明明是一个警察,可是为什么下手这么黑,杀人就杀人,眼睛里没有一丝犹豫,冷静到让人发指。
其实林跃自己也有些奇怪,作为一个活了二十几年连鸡都没有杀过的人,看到地上的尸体和血液竟然没有多少心理波动。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他认为主要原因是托尼的心理素质很强,毕竟是当警察的人,什么血腥场面没有见过,而且这三个家伙前晚上险些要了他的命,杀了他们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猜到了你也没有办法,你敢杀我吗?不,你不敢,因为他们俩死了,就剩我一个人能帮你洗脱罪名了,只有我在法庭上包揽罪责,才能平衡你们所有饶利益。”
混血哥一脸狰狞地大笑起来,托尼想要在泰国混,继续当警察,必然要留他一命。
“我讨厌聪明人,尤其是自作聪明的那种。”林跃瞄了他一眼,枪口微偏,迅速扣动扳机。
嘭!
混血哥头顶绽出一团血花,人往旁边歪倒,身体抽搐几下就没有动静了。
林跃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把枪丢在地上,不紧不慢地往外面走。
叮铃铃……
阳光洒在他脸上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