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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偷到她身上来了?

    如果金满楼是临街旺铺,那么,玉枝阁就是深巷豪宅。

    不是一幢楼,不是一方浅院,而是真真正正的豪宅。

    据蔡戌则所言,玉枝阁是前朝一位大臣的府邸,占地广阔,内里丰富,亭台楼阁,池水溪流,竹林廊桥……这样一座豪宅,在外晃眼一看,还并不起眼,因为院前没有石墩,没有高阶,没有铜钉漆门。

    门口仅挂着个牌——玉枝。

    院内满是江南园林的风格,低调,内秀,精致程度绝不低于东洲柳府,而路过女子,甚如其名——美人倚墙头,玉枝弄梢头。

    由蔡戌则领了一路,见着些玉枝阁的厮,侍女,待人皆是不卑不亢,就连客人,见着路过的几位歌姬,也显得彬彬有礼。

    偶遇一位女子,举止文雅,气度不凡。

    见着她的男客,个个行上一礼,面上无不表现得非常尊重,像是看见自己的夫子一般。

    “那位,一身青衣,头戴方巾,他就是方牧。”

    “方牧?”

    “相当有名的诗人呐!”

    “你若要瞧美人肴,就朝秦淮筑去,蔡某人先行一步,咱们改日再叙。”

    蔡戌则也就介绍到这里,赶紧盯着位下家去推销《美人肴》的业务。

    她看了看手里一对牌子,上面画着几个符号——应该是字符,可惜她看不明白。

    十来分钟后。

    竟见一个湖泊。

    湖泊不算多大,水却是清澈,一侧池种着荷花。

    想要到达湖对侧的秦淮筑,可以乘船,可以绕着岸边走过去,由于乘船处人还不少,她跟孙二快步走过去。

    等他们进去的时候,《美人肴》已经开始了。

    听得神秘,待她亲眼见了,又觉得没多大趣味。

    不过像孙二这样的男士……哎哟,眼珠子都快掉进自己嘴里去了,稍微把持得住的其他男人,也是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估计是怕哈喇子流上一脸。

    何为美人肴?

    当然是以美人为肴。

    两层式楼,底楼四面帘子全卷上,只留下一层细纱,外廊围了一圈看客,内里坐着几位雅士。

    所有饶目光,落在屋子中央的玉台上。

    精雕细刻的玉台,却不及横躺玉台的娇俏娘。

    那位女子打扮清凉,类似雪纺裹胸短裙,裸露在外的四肢,精致的锁骨沟,纤纤玉肩,由另一位半掩轻纱的女子,在一片玉雪肌上摆下一道道“凉食”。

    这种凉食是夏季特供。

    跟她前面吃过的切鲙(生鱼片)相似,有些也像寿司。

    在她眼里算不上多特别,不过是花样多一些,重点在于把握客户心理,延迟满足,以及特殊感,那么多人看,能够把美人身上的食物放进自己嘴里,不过里面几位有座位的雅士。

    有人垂涎当做餐盘的美人。

    有人欣赏拼盘摆材美人。

    后者,就是蔡戌则所的长安金萧楼头牌的胞妹。

    她垫脚望了好一阵,自然是看不清楚。

    “喂,走了。”

    喊了几次,孙二无动于衷。

    无奈拎着耳朵,才将他的魂魄带回来。

    “大,大姨姐,咱们,还,还没吃饭啊!”

    “吃个屁。”

    出玉枝阁的时候,她顺手捡了几块自助餐盘里的糕点,由于是免费的,一般人也看不上。

    她尝了一口,味道还算不错。

    离开了玉枝阁,径直往河边去。

    繁花坊就在河对岸。

    玉枝阁是高冷的仙宫,繁花坊就是热闹的庙会。

    夜早昏暗,船舫两侧,还有各式摆摊挑担的商贩,卖面条的,卖包子的,卖馒头的,卖胡饼的,卖鲜花的,卖绒花的,卖彩贝珍珠的,卖胭脂水粉的……

    船舫有三层。

    底下一层挂满了花灯笼。

    光是站在护栏处的男女,随眼一扫,那就是二三十人。

    而二三层关着门窗,每间房都亮着光。

    交了入场费,进去溜达一圈。

    像她这样穿骑马装的女子,算不上媳,毕竟,长安那边流行胡装,所以她这样打扮,倒没有人用奇异眼神看她,再者,进出青楼的女子,本就不少。

    坐下点了几个菜——她都先问过价格。

    比起金满楼,确实性价比高很多。

    寻常的菜式,繁花坊的厨艺还算不错。

    孙二一一吃完,才了一句话:“就这几道菜,我也能做。”

    见识过繁花坊。

    在城内找了个客栈,留宿一晚。

    不要问为啥不住在风光无限好的繁花坊。

    第二起早,吃了早饭,带着孙二去几条主要的商业街溜达,看看临街商铺和住宅,得综合地理位置,经济价值,以及她荷包里的银两,再做选择。

    此时还没有房产中介,想要买卖交易,或者租赁,可以向坊正打听,坊正相当于街道主任,不拿工资,主要是当地富户代表。

    大致打听了一下。

    一般的商铺,大概在500-800贯之间,也可以租赁,铺子,一个月几百钱。

    要好的地段,大面积也要合适,这样的商铺一时半会儿不容易找到。

    给坊正送了礼,对方表示一定会好好留意。

    快到下午三点多,她在考虑是今日回去,还是再留宿一晚,回去要四个多时的路程,多留一晚的话,有一丢丢担心芳草。

    看了眼熙熙攘攘的街头,决定先回去一趟。

    不巧,车夫嫌太晚。

    “明日赶早吧!”

    车夫一般早上一趟,午后一趟,其他时段几乎不会有车夫出城。

    路途远,不安全。

    “咱们今晚,歇,歇哪里啊?”

    “歇……”话刚到嘴边,一样东西撞了过来。

    低头一看。

    一个八九岁的男孩。

    男孩一张脸脏兮兮的,见她看着他,目光却是闪躲,他立马推了她一下。

    男孩转身朝旁边跑去。

    “嘿!”她反手就抓住那孩子的肩膀。

    有些硌手。

    拽着肩膀外一层衣裳,她把人拉近了一些:“偷东西,偷到我身上来了?子,胆子不嘛?”

    看了眼男孩的手。

    她自己从他衣袖里抽出个荷包。

    腰带上唯一的装饰,不过挂了个荷包,里面十几个铜钱而已。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被偷了钱袋子,她觉得很丢人。

    当即,男孩挣扎要跑。

    也是一个巧劲儿,男孩竟从她手里挣脱开,再加上人多,男孩一下子蹿不见了。

    “那边!”孙二一眼找到人。

    两人追到一个巷子。

    放眼望到巷子尽头,却没有人影。

    “明明……明明跑进来,来,怎么,怎么人不见了?”

    她把视线落在一堆垃圾之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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