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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39节

    在四爷出生的时候,他的生母乌雅氏过的是如履薄冰的日子,她对孩子无法提供太好的条件。等到十四爷出生的时候,德妃已经稳坐四妃的位置, 她在后宫有一定的势力,而十四爷是在父母的爱护当中长大的。等十四爷娶了福晋之后,康熙爷依旧疼爱这个儿子,还让内务府一直供应他家的吃穿用度。

    被宠着长大的皇阿哥, 有什么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没见过?

    等闲礼物不能打动到十四爷。

    小灯泡想到一样, 道:“我翻阅当年的记载, 看到热河民间有一种好酒,名曰酒楼子。圣祖爷在巡幸木兰的时候喝过这种酒,赞曰‘皇宫玉液’。福晋不如遣人去买来这种好酒,到时候送到十四叔府上,十四叔肯定开怀!”

    跟着康熙爷去巡幸木兰的日子……大概就是十四爷的青春?

    谁的青春不怀念呢?

    小灯泡记得皇阿玛说的一句话: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他又说:“至于送给十四婶和府里其他人的礼物,就按照寻常宗室亲戚节礼的规格,送一些能用得上的好东西。不要让旁人拿了心里有负担,也莫要让别人小觑了我们。”

    宁聂里齐格无所不应。

    ==

    等备好礼物,递过帖子,小灯泡特意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过去拜访十四爷。如今十四爷也上了年纪,不如年轻的时候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但是这位爷穿着马甲,在院子里面带着孙儿练习射箭,长长的大辫子别在腰上,瞧着那股架势完全不输年轻人!

    “咻”的一声响过,瞬间一根羽箭正中靶子的红心!

    “十四叔!”

    小灯泡一进门就喊人,脸色的神色别提多亲热了。旁边的宁聂里齐格跟着行礼,也是一脸乖顺小媳妇的样子。

    “哟,九阿哥,九福晋,稀客啊!”

    十四爷很高兴有后辈来拜访自己,他把弓箭丢到一旁,让太监捡着。他是嫡亲的叔父,完完全全敢受侄儿和侄儿媳妇的礼。他家的一群儿孙却没有这个底气,纷纷给九阿哥和九福晋还礼,很快便作鸟兽散。十四福晋完颜氏亲自过来把宁聂里齐格迎到后院里接待,端的是十分看重了。

    这是宁聂里齐格第一次到宗室亲戚家里社交呢!

    小灯泡冲她眨了眨眼睛,给她鼓劲。十四婶不是一个爱为难人的,后院里头肯定会上茶上点心,福晋吃点喝点,随便发挥一下就行。

    “安心。”他默默做了口型。

    宁聂里齐格笑起来眼尾弯弯的,她把心放到肚子里面去了,她才不怕呢。

    十四爷把年轻人的眉眼官司看得真真的,等完颜氏领着一群女眷离开,他笑骂道:“人都走了,还看啊!你十四叔也是大方的,你爱看就到后院跟着去看!”

    小灯泡丝毫没觉得不好意思,他温声道:“西林觉罗氏年幼不知事,仰赖婶母多照料一番。以后婶母多带教教她,那便是她的福气。”

    “完颜氏就那么点脑子,哪里能教你媳妇?宫中哪位娘娘不比她强?”十四爷嗤笑一声,“她能有什么本事啊,我可没看出来。”

    小灯泡沉默了一瞬,十四叔能嫌弃十四婶不好,但他这个做侄儿的却不能说长辈的坏话。他再抬起眼,笑了一下,飞快地转移话题:“十四叔,我听皇阿玛说您的骑射功夫厉害,想要约您去京郊行猎。我听皇阿玛说过当年木兰秋狝的场景,要数你打得猎物最多,打中的鹿皮最完整!”

    “怕十四叔嫌弃我的功夫不行,这回我特意带了好几坛酒篓子过来。十四叔若是收了我的酒,就请带我一道行猎。”

    十四爷看了礼物当中确实有好酒,心中满意,脸上却不显。他哼了两声,瞪了小灯泡一眼:“几坛子破酒就想要差遣你十四叔做事?这还差得远呢!”

    “不敢不敢。”小灯泡连忙告饶,“十四叔府里什么都不缺,寻常金的银的哪里能进您的眼?侄儿听闻热河产的‘酒篓子’是皇玛法都称赞的好酒,才敢那给您品鉴。”

    康熙五十年七月,皇帝木兰秋狝,于热河大宴群臣。当地的‘酒篓子’是一种浓香型白酒,曾得康熙皇帝赞诗一首:御道行宫木兰秋,江山‍‎‌‍美‌‍‍‎人‎‍‌‍奈何愁?古洞酒篓藏美酒,皇宫玉液醉君候。

    当年的那一次木兰秋狝,十四爷是陪同着皇帝一道去的。他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不是他自夸,就当今的那点力气,在猎场上打个狐狸和兔子勉强还成。哪里像他,对上老虎野熊都不带害怕的。

    十四爷是一个好酒的,他想起美酒的滋味,心里头痒得跟蚂蚁爬似的。他当即吩咐厨房:“整一头烤羊,摆在院子里边烤边吃。”

    他转头看向侄儿:“好酒要有好肉来配,九阿哥今日来了,不醉不归!”

    请客人吃好喝好,那才叫待客之道!

    很快,一头七成熟的烤羊被挂在烤架上,摆到院子里头,用炭火继续烘着。底下的羊肉烤得滋滋作响,皮越发焦脆,渐渐散发出来一阵浓郁霸道的肉香,让人垂涎。十四爷开了一坛“酒篓子”,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他大赞道:“就是这个味儿,闻着就知道这酒不差!”

    他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感觉,小小的白瓷酒杯喝酒他嫌不够劲儿,硬是让人取了碗来。他不仅给自己满上,还给侄儿满上。

    “喝啊,喝啊!”他看向小灯泡,劝酒道。

    小灯泡虽然人小,但是他在喝酒这一道上也有点经验,十四叔最坏了,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的。九阿哥取来小刀,把烤好的羊肉一片片地割下来,直接吃到嘴里。等吃到半饱之后,他才端起装酒的瓷碗,把碗中的酒液干掉一半。

    那么半碗酒下肚,他的脸蛋瞬间涨的发红,笑容瞧着更傻了。

    十四爷嘲笑道:“哈哈,就这点酒量,瞧你十四叔的!你还小,要练练才算大人呢!”

    十四爷看到侄子一喝酒就脸红,被逗得哈哈大笑。九阿哥瞧着还是小孩子呢,小孩子哪里会喝酒。这点子酒量比起他可差远了,他一口气干掉一碗酒,还嫌不过瘾,嚷嚷着要满上。他回想起自己当年在木兰秋狝时候的场景,忍不住心潮澎湃、眉飞色舞。

    “木兰”在满语当中是哨鹿、捕鹿的意思,“木兰秋狝”在字面上的含义是“在秋天捕鹿围猎”。关外的满人很喜欢猎鹿、吃鹿肉,清朝人进关以来,皇帝们把这一项传统习俗保留下来。民间甚至有传言,说皇帝猎鹿喝鹿血,皇后寻鹿吃鹿胎。满人相信鹿的各个部位都有滋补功效,是非常养人的食物。

    康熙爷精于骑射,也爱猎鹿。他在木兰围场猎鹿收获很多,被记载的有百余头鹿。康熙爷的儿子们也跟着学习猎鹿的技巧和功夫,要论其中的本事,四爷恐怕不如十四爷。

    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十四爷跟着侄子吹嘘:“老子当年的眼神比这会儿好多了,射箭最准!一箭过去射穿鹿眼,皮毛一点儿都伤不到。我还会用哨子的声音模仿母鹿的叫声,等公鹿靠近之后一举射箭,然后取鹿血来喝!”

    小灯泡:???

    小灯泡:鹿血,他还没喝过!

    不到年纪,宫里是不会给小阿哥送上鹿血这种大补的东西。而萧靖很少到木兰巡幸,所以小灯泡也没有亲自取鹿血、喝鹿血的机会。

    十四爷见侄子很感兴趣,挤眉弄眼地说:“用腰刀把鹿角割破,然后有鹿血流出来,装得满满一壶。等到晚上喝了之后……嘿嘿……四五个女子都不是问题。”

    小灯泡脸色瞬间爆红,连耳朵都红了。

    大概这就是长辈们喜欢喝鹿血的原因?

    待酒过三巡,九阿哥表示要请十四叔一家去京郊打猎,说是梅花鹿和马鹿管够。他不仅请十四爷一人,还对十四爷的子孙辈表示欢迎。他邀请十四婶完颜氏一道去打猎,派人往后院送了口信。

    “十四婶不如一同去玩玩,不仅可以野炊,我听闻附近还有温泉可以泡。据说泡温泉不仅能润泽肌肤,还能延年益寿。”

    十四福晋完颜氏刚招待过宁聂里齐格,她非常喜欢这个懂事大方的侄儿媳妇。眼下九阿哥对她礼貌相待,她也十分高兴。

    像十四爷那样的过气冷灶,愿意烧的人可不多。

    完颜氏看到脸嫩又好相处的九阿哥,觉得对方听话又乖顺,比那些眼睛看到天上的阿哥好多了。等九阿哥和九福晋告辞之后,完颜氏和十四爷在后院说话,她的神色是止不住的兴奋。

    “爷,我们这回是不是要准备出去玩的衣裳和骑装?是该多做几身,到时候咱们泡温泉,要多换衣服的!”

    “爷是骑马过去还是坐车?家里开五辆车过去够不够?”

    “要不要妾身遣人去您爱吃的馆子,多定几坛子路菜?到时候带在路上吃,冷了味道也好。”

    十四爷瞧着完颜氏忙得团团转的样子,内心觉得好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冷眼瞧着,九阿哥这个小子哪里是约他一块儿出去玩的,分明是意有所指。

    当年康熙五十年的木兰秋狝,夺嫡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太子被废,又再度被立。表面上皇帝宠信太子,实际上已经把太子给逼到死路。兄弟们争得跟斗鸡似的,恨不得你啄我一口,我把你脑子给开了。

    表面上大家都是兄友弟恭,私底下……呵呵。

    十四爷心有所感:“如果真的跟我想的那样,之后恐怕会有大动静了。”

    嘿,这回可有好戏看了。

    作者有话说:

    有引用木兰秋狝和清朝名酒酒篓子的相关资料。酒篓子传到后面,就成了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哈哈。感谢在2023-04-02 21:25:45~2023-04-04 21:13: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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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9章 四爷不熬夜(120)

    ◎四阿哥出场多◎

    四阿哥弘历自从九弟的福晋定了西林觉罗氏之后, 他对这个家里最小的弟弟便隐隐有了防备之心。三阿哥弘时早已成为宫中的隐形人,他的妻族董鄂氏折腾不起来。五阿哥弘昼的嫡福晋出身吴扎库氏, 吴扎库氏一族最牛逼的功绩便是祖祖先在开国的时候追随过努尔哈赤(带着四十几个人来投奔努尔哈赤), 因征明有功获得三等轻车都尉的爵位。

    而八阿哥福惠的嫡福晋辉发那拉氏,她家是因为她被选上嫡福晋才渐渐有了名声,辉发那拉氏一家子男人连个上朝站着说话的官爷都没有。

    对比起妯娌们的家世, 原先四福晋富察氏绝对是最拔尖的,她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她的祖父米思翰被康熙皇帝提拔为户部尚书,位列议政大臣, 加太子太保。她的二伯父马齐历任兵部尚书、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等要职。她的三伯父马武任镶黄旗领侍卫内大臣, 封怡亲王副使。

    虽然四福晋完颜氏的亲父李荣保略显平庸,没有太大的才能和政绩。耐不住四福晋有两个得力的伯父,伯父们疼爱她, 富察氏一族都愿意为她使力。

    只是比起隔了一层的伯父, 当然还是福晋的亲爹做大官更好!

    四阿哥弘历猛然察觉,九福晋西林觉罗氏有一个贼靠谱又贼会往上爬的亲爹,九福晋的阿玛鄂尔泰说是“简在帝心”也不为过。鄂尔泰在年轻的时候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员外郎,全靠买了四爷的股,在雍正年间升得跟坐火箭一样快。鄂尔泰在云贵川转了一圈,先任三省总督,后任保和殿大学士, 如今他在内阁的地位不亚于首辅,又因政绩被晋封为伯爵。

    比起老牌世家的兴旺繁荣,这种普通人的爆发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四阿哥弘历扪心自问,他如果投胎成家世寻常的旗人, 可能他无法像鄂尔泰那样晋升之快。比起老牌世家的兴旺繁荣, 这种普通人的爆发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如今九福晋西林觉罗氏有一个很能干的亲爹, 妯娌们拼爹要数她第一。九福晋还有六个同母的兄弟,要是她的兄弟们都能在朝廷出头,诸子又齐心协力,那么西林觉罗氏一族的将来不可谓不风光。九福晋的大哥鄂容安任军机处章京(章京的意思大概指处理文书的文职公务员)。别小看章京的职位不高,但是这可是军机处啊!

    军机处是朝廷的中枢部门,萧靖恐漏泄机密,军机处的每一个人选都是经过仔细选拔的。即便是宫里的皇阿哥,也不能向军机处安插人少,通过搞关系把人送进去。

    四阿哥弘历看得眼热,要是他的大舅子小舅子也能进去军机处就好了。他费尽心力,也只是把小舅子傅恒塞进去御前侍卫团队。傅恒出身名门,人长得英俊高大,经过武艺、人品等诸多项目的考察,很顺利被选为御前侍卫。

    因为这件事,弘历还略有一些歉意。他握妻子富察氏的手,轻柔地说:“傅恒是福晋的兄弟,便是我的亲兄弟。都是自家人,我帮他一把是应该的。”

    四福晋富察氏听到这番掏心窝子的话,感动得快要落泪。她何德何能,让爷把她的弟弟视为亲弟。

    其实傅恒被选上御前侍卫,四阿哥起到的作用不算太大。打铁还须自身硬,傅恒本身是一个十分能干的小伙子,只要选拔过程当中没有黑幕,他是绝对会被选上的。自从傅恒被选上御前侍卫之后,四阿哥弘历从他那儿提前得到的消息更多了。

    这一日,傅恒刚刚下值,便匆匆回家将侍卫补服换下,穿着寻常的长褂出门了。他收到风声,说皇上想要在御前侍卫当中选拔一批精英,随御驾南下。选拔精英的要求很高,不仅要精通骑射,还要会使用火铳。最绝的是,皇上还会考察诸人的语言学习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

    “最近恐怕是会有大变动!”傅恒跟姐夫弘历这样说,“我瞧着这么一选,十个人里头能选上五个都悬。南人的语言众多,听闻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南边那些的乡民咿咿呀呀的,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鸟语。”

    弘历微微皱着眉头,如此严苛的选拔标准,选出来的人才绝对是万里挑一。他相信傅恒的才能,自幼习得满蒙汉三族语言,为人有急智,考察对于傅恒来说不会太难。他关注的是另外一个信息——

    “皇阿玛最近想要南巡?!”

    康熙爷数次南巡,有他开了这个头,南巡对于后面的皇帝来说不是一件出格的事儿。当今皇上自即位以来,为人俭省,鲜少带着大军南下巡游。都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皇帝若是要巡游数月,花费的银子恐怕不下百万。

    吃喝玩乐要钱,随驾军队的粮草也要钱。不过有钱人有有钱人的玩法,没钱人有没钱人的玩法。

    当了那么多年儿子,四阿哥弘历有点摸到皇阿玛的心态。

    弘历结合傅恒给消息,进行大胆的推测:此番南下,皇阿玛恐怕不会带着大量的人马和护卫力量。皇阿玛之所以要对御前侍卫精益求精,那是因为他带的人数少啊!

    皇帝想要把一个人当三个人来用呢!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弘历的心脏跳得飞快。有道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皇阿玛带着那么少的人出去,万一遇到什么意外……那么……

    他不敢细想下去,伸手打了自己一巴掌,觉得自己的胆子真的是太大了。皇阿玛外出的安全绝对是有人保护的,闲杂人等不能近身。像当年圣祖爷六下江南,这位皇上时常住在曹家和李家。曹寅是圣祖爷的奶兄,而李煦是曹寅的大舅子,圣祖爷只有在这种心腹大臣的家里方能住得放心。

    不过当今把曹家和李家都给抄了!

    “所以皇阿玛南下,不可能像皇玛法那样住在臣子家里。”四阿哥弘历心想,“在吃住方面,皇阿玛需要忧心和谨慎的事情很多啊。”

    万一哪个不要命的,在皇上的饭食和起居上面投毒或者搞刺杀……呵呵……那就好看了。

    四阿哥弘历怀着隐秘的心思,一个人都不敢说,全部严严实实地藏在自己肚子里头。他以为自己是兄弟当中最先得知皇阿玛要南巡的人,谁知道过了半个月,他才察觉他的兄弟比他会钻营多了。

    还是福晋富察氏告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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