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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节

    “播种前的地要犁好,用水浇透,等半个时辰后,再把种子均匀地种上去。”

    “等辣椒长到一根手指那么高的时候,加点肥水。肥水怎么配不知道?等会儿农官会教你们的。”

    “还有啊,不会人工授粉啊?那你们谁会养蜂?养窝蜜蜂,授粉的问题就解决了......”

    萧靖巴拉巴拉地讲了一通,顶着大太阳,穿着粗布麻衣,说得嘴巴都干了。渴了,便叫侍从拿个大陶碗来,特别质朴无华,能装一升水那种,“吨吨吨”的一饮而尽,再拿袖子擦了擦嘴。

    这哪儿像是身处高位地秦王啊?

    跟乡间种地的汉子差不多!

    大王如此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看得老兵们都感动极了。大王为了给他们找出路,那可是尽心尽力啊,而且这处庄子建得极大,把他们的婆娘孩子们都接过来了。

    女人们也有活干,大王命令她们种胡萝卜,专供军队里的战士。胡萝卜吃了能治疗夜盲症,兵贵神速,秦军夜里若能多走个几十里,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孩子们懂事,会给大王的种苗捉虫子。虫子会啃咬植物的叶片和根茎,导致作物减产,这个干过农活的人都知道。

    赵大雷小心地在辣椒丛里钻过,动作跟小猴子一样灵活。大雷出生那日正好打雷,他爹在外头打仗,所以他娘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小男孩把肥肥白白的幼虫从土里揪出来,那虫子顿时一动不动,跟死了一样。

    “哼,别以为这样假死,我就会放过你。”大雷把虫子放进去编好的竹篓子里,咽了咽口水,“鸡婆虫(蛴螬幼期)最坏了,会咬断根茎,回头我让阿娘把你炸了吃,也香喷喷的。”

    油炸虫子,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了。另外一种黑灰色的地老虎也是害虫,大雷捉了十条鸡婆虫和四条地老虎,喊上小伙伴们,约定今晚去他家里吃炸虫子。

    “胖鼠,山鸡,你捉了多少了?”

    头尖尖的,却长着圆下巴的胖鼠回答道:“我捉了九条鸡婆虫呢,等会儿,这儿还有虫。”

    而嘴巴小小的山鸡打开篓子,数了数,“一,二,三......我这儿有十五条虫。”

    “那也很多了,幸好我们把它们揪出来呢。”大雷自认为帮了大王的忙,内心很有满足感,“若是大王下次来了,我们一定要请大王吃炸虫子!”

    胖鼠和山鸡都颇为赞同地点点头,这个油炸昆虫的法子,还是大王教给他们的呢。

    虫子洗干净用盐水泡一泡,粘点面粉就能下锅炸。不用放太多的调味,酥脆金黄的虫子吃起来是鸡肉味的!外脆内软,甘甜无比,还有种近似爆浆的快乐!

    连干活的爹爹也说这个好吃呢,是下酒的好菜。

    唯一缺点就是,这道菜费油,阿娘轻易不肯做一次。

    这几个捉虫的小男孩只好轮流开火,跑去别人家里家吃。这样算下来,自家阿娘一个月做一回炸虫子,尚且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等到孩子们再次见到大王的时候,是辣椒收获的时节了。他们有些沮丧,昨天他们才吃过一回油炸昆虫,若是留着今日吃该多好啊。

    他们很遗憾没能请大王吃上一回。

    萧靖知道了前因后果,逐个摸了摸孩子们都小脑瓜,“没关系啊,你们捉虫保护了辣椒,该奖。”

    他从马车上取下来一个小袋子,里面放着是他爱吃的零嘴。他从里面抽出来一片橘‍‌‌‎黄‌‍色‍‌‌‎‍的果脯,塞到了大雷的嘴里。

    小男孩的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这是甜的,应该拿糖渍过。

    杏脯肉的果香味很浓,外面有一层白白的糖霜,吃到嘴里有嚼劲,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大雷和他的小伙伴们得了大王赏的果脯,笑着喊着,想要跟别的小孩子炫耀。

    秦王的眼里都是笑意,这真是充满活力的年纪啊。

    萧靖没打算直接贩卖辣椒,而是盘算着把辣椒做成酱,卖到外国去。

    在远交近攻的战略下,秦国消灭韩赵,交好燕齐,稳住魏楚。如今韩国赵国都已经灭亡,燕国是东北地主,齐国是滨海富豪,魏国到处割地,在隔壁日子过得紧巴巴。而楚国是南方大佬,从楚武王在春秋时期敢第一个称王,就知道人家底气有多足。

    萧靖看上了个东北、海边和南方的市场,盘算着卖辣椒酱赚点钱,顺带考察一下别国是什么情况。大秦集团看着风光,都是土地之类的不动产,公司账户里的流动资金也不多啊。

    他挣钱的压力也很大的!

    燕国冬天下雪都半米深,吃点辣椒热乎乎的,能不舒坦吗?齐国人吃个扇贝大鱼的,来点香辣烤鱼换换口味也不错啊。

    楚国地处汉江流域一带,湖南湖北都在那儿呢,这可是后世的吃辣大省!

    添加了辣椒的食物,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是美味惊人的。从扶苏这小子一吃就停不下来,吃辣吃得长痔疮,就可见一斑。

    “那就做个老干妈风味豆豉吧。”

    萧靖听闻了民间的传闻,是时候要推出正品,打假山寨酱料了。扶苏来做产品代言人就很好,比起一个威名赫赫(幼儿级)的秦王,一个接地气的继承人也不错。

    豆豉已被楚国人发明出来,其味咸酸,被称作“大苦”。萧靖找人买了大苦的制作方法,又收购了大量的豆子,先制成一批豆豉,然后在大锅里把豆豉蒸熟变软。

    另外一个锅里放油,加入干辣椒慢火炸香,捞出炸糊的以外,其余的辣椒全部切碎晾凉。姜切片,小葱切段,再重新把花椒、葱姜炸香,与豆豉一通翻炒。以豆酱和饴糖调味后,加入辣椒碎和研磨后的辣椒粉,泼一勺滚油上去,香气就格外浓烈了。

    红汪汪的油泡着酱料,一看就知道非同一般!

    最后密封,装瓶。

    种植园里开辟出来的酱房,炸辣椒的香气飘得几里地都闻得到。这儿每天能做出来五百多坛酱,一坛只有成年男人的拳头般大小。黑心的萧老板定价可不低,一坛子老干妈豆豉就要二十文。

    二十文,这可是足足二十文!

    二十文能买六斗米,一斗米相当于后世的十二到十三斤。换算起来,这么一瓶小小的辣味豆豉,要卖两百块人民币一瓶!

    很显然,这不是卖给普通老百姓吃的。而贵族们不缺钱,两百块钱还没一件名牌衣服贵呢,吃了也不心疼。

    这样很利于大秦集团闷声赚大钱,不容易引起竞争对手的警觉。

    “两百块一瓶的辣酱是什么概念?”秦王闻着空气中的炸辣椒味,呛得咳嗽起来,“踏妈滴,这就是金钱的味道啊。”

    作者有话说:

    这几天瘦瘦子拼命码字,争取入v给大家加更。感谢小天使们一路支持,瘦瘦子会努力的,笔芯!

    第36章 政哥不求仙(36)

    ◎秦王的手下在齐国◎

    齐国

    最近齐国的都城临淄,多了一支从秦国来的商队。听说那些秦人四处钻营,想要和贵族老爷搭上话呢。

    “切,秦国那儿能有什么好东西呀?”

    齐人斜着眼,颇有些看不起秦人的神态。齐鲁大地,都是出圣人学子的地方,不仅学术氛围浓厚,而且靠海吃海,国家也是豪气十足。早在春秋时期,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与邻国互通商路,以丝绸换来珍贵的兽皮。

    他们拥有如今天下最大的港口,能直达朝鲜半岛以及后世的日本境内。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吧。”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

    早就死光光啦。

    后世的山东大馒头是出了名的,也许是因为基因中便好面食,大半天功夫之后,后胜就迸发出对馒头的钟爱之情。

    他用手按了一个坑,松手后又弹起来恢复原状。再闻闻味道,麦香味很足,果真如云朵一样,再咬上一口啊。

    “真香。”

    光吃筛过面粉的馒头,后胜已经觉得自己是个精致boy了。可当他在馒头上抹上一层老干妈风味豆豉后,他才猛然发觉——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

    丝丝的辣味把面食中的甘甜激发出来,还有经过发酵的豆豉,把黄豆中的氨基酸都分解出来,鲜美无比。馒头沾上了红油,富有视觉冲击力,看起来更有食欲了。

    若是要他做个比喻,白馒头像是一个不施粉黛的清秀‍‎美‌‍‎‍人‍‌,吃着可口,天天见都不腻。可加上辣酱之后的馒头啊......

    那就是化了妆的绝代佳人,够味儿,身材够辣!

    男人说更爱素颜的你,那都是假话,谁不稀罕一个风情万种的红唇女妖精呢?

    后胜敢肯定,他更喜欢的是那个涂了辣椒油之后的妖艳贱馒头。

    “你们带了多少老干妈过来?我要十坛,不,二十坛。”

    这位大人数着手指,齐王那儿肯定得留下一批辣酱的,毕竟是有福同享的亲外甥嘛。

    虽然他通敌叛国收贿赂,但他还是个好男孩。

    “对了,你们会问齐王要钱对吧?”后胜知道秦人不会白跑一趟,“记得把我那份辣酱的钱算在齐王头上,我也是要脸的,从来不白吃白喝。”

    “......”

    齐王有您这样的舅舅,大概倒了八辈子霉吧。

    次日,领队周老五就在后胜的引荐下,见到了宫中的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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