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少年少不更事
沧溟当然不会给他那个机会,眨眼之间,两侧的卫兵已纷纷抽剑,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啊!”冯濂吓得双腿转筋,颤颤巍巍地就跪了下来,嘴里口齿不清地叫道:“王爷!”
虽然在夜风里,但还是能看见冯濂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冒下来。他大概是没想到,卢玠居然早就察觉了他的异动,并且早就埋伏人蹲守在这里,一开门就将两人抓个正着。
卢玠最是厌恶这种欺上瞒下的小人,斜眼瞥了他一眼,随即目光落在了冯濂身后、那个带着黑兜帽的神秘男子身上。
“扯下来。”卢玠睨着他,挥了挥手。
都死到临头了,还装什么神秘?有什么不可见人的?
沈曦宜倒也好奇跟冯濂交接的那个人到底是谁黑。沧溟毫不留情地就用剑鞘把那人的面罩给挑了下来,那人一脸愤怒,似乎是要反抗,却因为两侧卫兵的压制而告吹了。
不过露出的人并不像沈曦宜之前想象的那样,那并不是一个熟人的脸,而是一个略带稚嫩、极为陌生的年轻男子。
这显然引起了卢玠的兴致。
冯濂满是惊恐地坐在泥土上,双手因为过度紧张而往里掐,泥土地上都被他留下一双手指印来。不过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也狡辩不得,眼下捉贼捉了个先行,端端是谁也脱不开干系的。
不管这人之前是冯濂的主子也好,什么也好,现在他自顾不暇,确实是护不了别人的。
卢玠双手交叉在胸前,沉声问道:“你是谁?”
那男子扭过面孔去不吭声。
“你管不着。”他半晌才憋出一个字。
卢玠喉咙里滑出一声轻蔑的笑,随手拿过沧溟手上的剑鞘挑起那人的下巴,慢慢悠悠地说道:“看你的年岁,也应不大。不过京城就这么小片地方,即使你不说,我找个人也不算是难事。”
那男子的脸憋红了,就像是第一次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被发现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老手。他看起来只是刚刚弱冠,论起老辣和手段却和新上任的玄安王差远了,刚刚这种程度,便一个狡辩的字眼都说不出来。
他居然还大胆且傲气地拨开了卢玠来挑他下巴的剑。
“好。”卢玠道。
冯濂见状连滚带爬地想要抱住卢玠的靴子,却被两侧的卫兵牢牢按住。冯濂哭嚎道:“王爷!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背叛了王爷!王爷要杀要罚就只怪冯濂一人吧!求求王爷了!王爷!”
冯濂越是矢口不提黑衣少年的身份,证明黑衣少年的身份越是了不得。而且冯濂这样宁可自己死也要护住眼前这个人,恰恰证明了眼前这人是个绝妙的棋子。
卢玠的耐心耗尽,把剑鞘丢给沧溟,冷冷说道:“冯濂,我记得我随你不薄。”
冯濂哭得有点脱相了,犹自挣扎道:“王爷!你杀了他你会后悔的。”
卢玠道:“哦?”
转而背过身去,对沧溟道:“一个晚上,本王只要真相。本王不管你用什么办法。”
沧溟沉声道:“属下明白。”
冯濂近乎绝望了,他看见了站在远处的沈曦宜,歇斯底里地道:“沈姑娘,你帮帮忙!求求你,不能杀他,不能杀他!”
沈曦宜撇了撇嘴,心想卢玠又没说要杀这黑衣少年,何以冯濂如此紧张呢?何况眼下火烧眉毛连冯濂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怎地还为如此拼尽全力?
冯濂并不是一个多么义薄云天的人。
沈曦宜猛然想到,冯濂的老母亲在广渠王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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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个黑衣少年的自己亲口说出他是谁并不是一件难事。
当一个人没尝过真切的痛苦的滋味时,谁都会大义凛然地说自己绝不退让,即便是死;可若是真有大刑加身的时,痛苦的滋味像闪电一样麻木全身,连死都是奢求的事情,当然嘴里的秘密也就没有什么好保守的了。
那个黑衣少年实在是不堪用,才不过是上了一道大刑,就软软地晕过去了。等嬷嬷用冷水把他泼醒的时候,才吓唬几句,他就受不了全都招了。
他叫曹元朗,不是别人,就是广渠王最钟爱的小儿子。
广渠王之前连得五女,直到不惑之年才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一直当心肝疼着,从小就交给他六艺兵法史书,不说堪比卢玠小时候也差不多了。过于富足的环境里长大使得这孩子一直不太明白朝廷上你死我活的争斗,总是一味地好高骛远,事事直率任性,往好的一方面想,总是急于想要干出一番事业来叫父亲刮目相看。
这样的孩子让他踢踢蹴鞠还差不多,哪里受得起大刑?
怪不得冯濂说不能杀他,原来这人的身份还真是不一般。
不过卢玠也确实不会杀了他。有了广渠王的小儿子,那枚多好的筹码,只要有他在,就等于抓到了广渠王的软肋,不愁他不束手就擒。
刚一开始抓到曹元朗的时候,沈曦宜还以为这人没准像之前那些刺客一样,搞一出咬毒的戏码,没想到孩子就是个孩子,双手都白白嫩嫩地精细保养,哪里会有这种念头……
看着曹元朗在地牢里哭唧唧的模样,可怜极了,沈曦宜觉得卢玠现在就好像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人,抓住戏本子里的男主角就狠命欺负。这时候,本该有一道正义的光飞过来就走曹元朗,可惜小卢府铜墙铁臂犹如金汤,这道正义的光并没有出现。
沈曦宜从暗牢里走了一遭,回来对卢玠道:“他正在狠狠地骂你呢。”
彼时卢玠正在专注地写字,闻言,只微微笑了一下。
“何止他,想来办不了多久,还会再来一个追着骂呢。”他话里所说的正是广渠王,广渠王的小儿子在卢玠手里,估计广渠王闹翻了天也要救出他的小儿子。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样跟细作交接的事情,本来就有潜在的危险,广渠王找谁不好,非要派自己的宝贝儿子亲自来?着实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