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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金手指

    已经临近中午了。

    厨房里,叶静贞正在煮午饭,美乖巧的坐在一边。

    叶静贞从灶后探出头,脸上也都是笑:“冬雪,谢谢你啊,我和美用浴帐了,真好用。”

    林霜霜一看见她,目光就分外柔和,:“自家人,不谢呢。”

    叶静贞受宠若惊,笑容更大了些,:

    “本来我已经做了一个你昨晚那样的红焖香菇了,那现在有了鱼,又有野鸭蛋,那我青菜不炒了,你看行吗?”

    “你已经做了红焖香菇了?那就吃饭吧,鸭蛋下次煮也校”

    “哎,听你的。”

    于是,一家子、三代人、四个女性,一桌子吃饭。

    本来美是不敢上桌的,平时轮到饭点,都是郑金娥盛一碗饭,随便夹一点咸菜萝卜干什么的给叶静贞,叶静贞就和孩子在灶后吃了,省得惹林冬雪生气。

    可今,林霜霜:“吃饭要有吃饭的样子,坐在灶后算什么!美自己坐一方,自己吃,多喝点鱼汤。”

    郑金娥看看儿媳妇的脸,忐忑的看女儿。

    叶静贞感受着气氛,便替孩子应了:“对对,美,听你舅妈的,快谢谢舅妈,乖乖坐好,吃饭。”

    美自受气惯的,极有眼色,立刻嘴巴甜甜的喊:“谢谢舅妈。”牵着母亲的手,在桌上坐下了。

    郑金娥眼里闪过泪花,立刻低下头假装吃饭。

    林霜霜夹了一筷子香菇吃了,嘴角翘起来。

    果然,贞奶奶还是和前世一样,眼瞎心却特别亮,还拥有着常人无法想像的味觉复制能力——只要她吃过的东西,她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来。

    前世林霜霜就觉得,贞奶奶这个能力非同一般。

    可惜没等她独立,贞奶奶就去世了。

    这一世,她一定会帮助贞奶奶用这个能力好好过日子的。

    正好叶静贞讨好的问着:

    “冬雪,今你忙着洗衣服,我就自作主张煮了饭,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要是哪里不好,你跟我,我会注意的。”

    林霜霜抑制着内心的欢喜,尽力让自己表现得平淡:“嗯,这个香菇倒和我昨做的非常像。”

    叶静贞心里多么高兴啊!

    弟媳妇从昨开始就讲道理多了,对孩子也好起来了,今又这么体贴,她不禁胆子大了好些,话也多了起来:

    “可不是,你心灵手巧,做个野菇也能做那么好吃,我尝了一口就试着学起来了。

    不瞒你,我眼睛看不见了,这舌头鼻子耳朵倒特别好使,别尝过的了,有时候隔壁人家煮了什么,我一闻,就知道用了啥作料,用了多少,怎么做出来的了!”

    可一旁的郑金娥,听着这些还害怕呢!

    女儿这么一,可别让儿媳妇再嫌弃了。

    她赶紧抢白一句:“静贞,吃你的吧。不能干活,只知道怎么做吃的有什么用!”

    谁知道林霜霜立刻斜了郑金娥一眼:

    “民以食为,知道怎么做吃的也是本事!总比那些做什么吃的都只知道放盐的强!”

    这的是郑金娥。

    郑金娥是打过着苦日子过来的,哪里知道好吃的食物怎么做,基本上做啥菜都是放点盐就算调味了。

    被儿媳妇怼是常事,郑金娥作为婆婆,不伤心是不可能的。

    可是郑金娥软弱惯了,平时就算儿媳妇怼她,她也违心的陪笑;

    要是儿媳妇骂女儿的时候,她更是不敢吭气,还得时常帮着儿媳妇骂几句女儿,才能让儿媳妇快点解气。

    可今,儿媳妇明显在维护女儿,就算被怼了,她心里也舒畅,便笑着:

    “哎哎,我是做的不好吃,还是冬雪你做的好吃,嘿嘿嘿!”

    美捧着一只比她头还大的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低低冒出一句:“娘做的东西最好吃。”

    呃……

    空气突然安静。

    郑金娥和叶静贞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忐忑的等待着未知来不来的暴风雨。

    平时,林冬雪话,哪里能让美插嘴?而且美这话,对于彪悍的林冬雪来,是插刀啊。

    终于,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闯了祸了,刚才还有点红的脸开始泛白。

    可暴风雨没来,来的是和风细雨。

    林霜霜看着幼孩子眼里的纯真和害怕,笑了笑:“可不是,你娘很厉害的。快吃吧!”

    众人不敢再,继续吃饭,但心里都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的,真的很不一样了。

    吃完了饭,碗是轮不到林霜霜洗的,连之前洗好的衣物,郑金娥也趁着林霜霜慢慢喝汤的时候,已经去晾掉了。

    林霜霜无事可做,便晃回自己的房里,躺在床上消化今的午饭和今的怪事。

    金手指啊!

    能捕到鱼和弄到鸭蛋的金手指啊!

    很厉害的好不好!

    不过,凡事都应该是有迹可循的,她生活的不是玄幻世界,不可能是个人就随随便便的有金手指的。

    那她这个金手指,哪儿来的呢?

    林霜霜翻动原主的记忆,发现了好几个有趣又可疑的地方。

    原主大约五六岁的时候,一只公鸡追着她跑,她边跑边:“啊啊,不要追我啊,讨厌的鸡,上掉块大石头砸死你!”

    于是,上真的掉下一块石头,砸在鸡脑袋上,鸡死了。

    原主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夏歇午觉,知了叫得不行,她开窗对知了喊:“吵死了!都给我闭嘴!”

    于是,知了真的不吵了。

    原主大约十三四岁的时候,屋后遇到一条蛇,吓得半死,“啊啊”叫着,心里默念,蛇你赶紧爬开,蛇便立刻游走了。

    原主粗糙得很,这些事,从来就不认为是奇迹,相反的,她讨厌动物,见到动物躲得远远的,所以也没有刻意运用过这些能力。

    而林霜霜,却在翻看了原主记忆后,更加确定了,自己这个金手指是原身自带的,而且,不仅仅是对鱼类,还有别的动物。

    难不成,这就是驭兽?

    哇咔咔!发了!

    不知道这金手指能到多粗,是不是只要是动物都会乖乖听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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