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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7章 邓丽君(粤语老师)

    《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演出结束后,林老板把邓丽君留了下来,请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为邓丽君泡茶,然后对邓丽君说,“邓小姐,今天看到你的演出非常鼓舞人心,而且,观众对你的喜爱会这样地热烈,这种情况在香港也是少见的。为了满足观众和歌迷对你的喜爱,我想请你再在我这里演出个十天或半月,薪酬为6000港币。请邓小姐考虑一下。”

    邓丽君一听,没有马上回答,因为台湾宇宙唱片公司昨天下午已经打来了电话,要她抓紧时间赶回台湾,准备要灌制她的第15张唱片。如果她要是答应了林老板,那么她就会违背宇宙唱片公司的约定。

    林老板见邓丽君没有答话,以为是她嫌薪酬太少,就马上说,“要不,我再多加一些薪酬,怎么样?”

    邓丽君摇了摇头,说,“林老板,我不是嫌薪酬太少,而是我已经答应了台湾宇宙唱片公司的邀请,要在1月26日赶回台湾灌制唱片。我怕我没有那多时间。”

    林老板算了算天数,就说,“那你为我演上8天怎么样?”

    邓丽君想了想,说,“好吧。”

    离开了歌剧院,邓丽君和母亲顺着海滨公园旁边的街道朝前走着。凉凉的海风从街道上吹过,霓虹灯在夜幕中闪着采光,繁星闪烁,夜色如梦。赵素桂对女儿说,“你不是说要好好地在香港玩上几天,要是你给林老板演出,那还有时间出去玩呢?”

    邓丽君挽着母亲的胳膊,说,“那就不玩了,反正以后在香港的时间还多,啥时间都可以去玩。”

    赵素桂又问,“这两天给朱坚打电话了吗?”

    邓丽君说,“我这几天太忙,都没顾得上。要不,我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赵素桂说,“算了,这么晚了,别打扰他了。”

    两人走到公园门前不远的一家叫作维多利亚酒吧的门前时,邓丽君被里面传出的歌声吸住了。这是一位女高音在唱着《草原之夜》。这是一支大陆的歌曲,有种小夜曲的神秘与轻柔,她觉得非常地好听。于是,她对母亲说,“这是一支大陆那边的歌,叫《草原之夜》。”

    赵素桂听着,眼泪就流出来了。但是,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邓丽君说,“咱们进去喝上一杯。”

    这么晚了,女儿明天还要排练,平时赵素桂根本不会这么晚了进到这种地方,可是,此时,她也很想进到里面,听着那支来自大陆老家的歌曲。

    进到酒吧的大厅,那位女歌手已经把《草原之夜》唱完了,正在唱着一首徐小凤的粤语歌曲《劲草娇花》:

    我愿似花娇美

    愿明月皎洁常圆

    看芳草青青

    那堪娇花快谢

    邓丽君和母亲在大厅里的一个空桌旁坐下,就朝着那位舞台上的女歌手看去。灯光有点暗,但还是能看清那人的模样。那歌手像是有二十岁,身材高而笔直,姿态优雅,气质不俗。这使得她的轮廓显得非常地优美。她的嗓音不错,对徐小凤的歌模仿得非常地像,如果不仔细地听,还以为真地就是徐小凤本人在演唱。只是她在声乐专业的演唱技巧方面还有些不足。

    这时,服务生送来了两杯咖啡,邓丽君一边慢慢地品着,一边朝着那位歌手看着。当那位女歌手唱完一只歌,被追光灯照在了脸部时,邓丽君看清了她的面孔,那是一张漂亮的脸蛋,从容而清秀。邓丽君就对母亲说,“这歌手是从大陆来的。”

    母亲也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大陆那边的人朴实,善良,厚道。你看她那样子,一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孩子。”

    邓丽君说,“可是,你听她粤语歌唱得多好,简直就跟当地出生的歌手一样。”接着,她又对母亲说,“妈,要不,你把那女歌手请来,我跟她谈谈,我想让她给我当老师,教我说粤语,唱粤语歌。”

    赵素桂当然知道在香港当歌手,不会唱粤语歌是不行的。她非常支持女儿的这个决定,就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找那女孩说说。”因为女儿一直在忙着演唱,所以当妈妈的就要帮女儿把其它的事情做好。

    刚好,那位女歌手演唱完后,从舞台上下来,好让别的歌手继续演唱。赵素桂离开了座位,走到了那位女歌手的面前,和那位歌手说了一会话,就把那位女歌手带了过来。

    邓丽君马上起身,伸出手来说,“大姐,您贵姓。”

    女歌手跟邓丽君握了下手,说,“免贵姓周,叫周玉英。”

    邓丽君说,“我就叫你周姐好了。”

    女歌手听过邓丽君的声音,仔细一看,惊讶不止,说,“呀,你是邓丽君小姐?”

    邓丽君说,“是的。”

    女歌手用双手又握住邓丽君的手,说,“能见到你,我太荣幸了。”

    这时,赵素桂又让服务生送来了一杯咖啡,端在周玉英的桌前。

    邓丽君说,“周姐是大陆那边来的吧?”

    周玉英说,“我是从广西桂林下到宝安县的知青,去年年初跟别人从宝安县偷渡过来的。”

    邓丽君一听吓了一跳,说,“你这样斯文清秀的女孩子,都敢搞偷渡?”

    周玉英说,“我们那边有好多人都是偷渡过来的,他们说香港是天堂,可我开始还不相信。后来,我男朋友的亲戚从香港回来,说香港那边是人间天堂,打一天工能挣几十元到上百元。可我们在生产队的田里累死累活干上一天,才只挣七个工分,只有几分钱。所以,我就跟着男朋友一起偷渡过来了。”

    邓丽君说,“边境都是有警察在把守,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周玉英说,“宝安县那边有个地方叫红树林,离香港隔着一片海,大概有十来公里。男朋友和我带了个游泳圈,夜里躲过巡逻艇,就游到了香港。这边有男朋友的亲戚在迎接我们。所以,我们一上岸,就去了入境处办理了居住证。”

    邓丽君好奇地问,“什么叫知青?”

    周玉英说,“就是城里的学生高中或初中毕业了,暂时不给分配工作,先要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农村去当农民。所以,这些暂时在农村当农民的学生就叫知青。”

    邓丽君说,“那你怎么还会唱歌?”

    周玉英说,“我妈是中学的音乐教师,我从小就跟着我妈学唱歌,下乡后,我也一直在宝安县宣传队里当歌唱演员。不过,那都是业余的。”

    邓丽君又说,“你的粤语说得不错,歌也唱得好,我想让你给我当粤语老师,教我说粤语,教我唱粤语歌。”

    周玉英兴奋地说,“那太好了,那我也可以跟着你学唱歌了。”

    邓丽君说,“你同意了,那咱们就签个合同,你先给我当十天的粤语老师,等我从台湾回来后,还要你给再当三个月的老师,我每月给你三千元。但你必须每天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六点要全程地陪同我,中午吃饭由我来管。你看行吗?”

    因为香港人每月的平均工资为1500元港币。邓丽君要给她三千元的工钱,而且中午还管她吃饭,一点也不影响她晚上七点钟给维多利亚酒吧的演唱。这对周玉英来说当然是件非常高兴的事。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可以跟邓丽君做朋友,向她学习演唱技巧。周玉英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说,“邓小姐是不是给得有些多了?”

    邓丽君说,“不多,不多,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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