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来了!
“杨郎,你怎么现在才来,人家都等你好久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妾身给你更衣,咱们赶紧歇息吧!”
一个娇柔的声音在杨义耳边响起,杨义只觉得她声音温柔动人,虽然看不清楚她的容貌,但是杨义从她的声音判断,这绝对是一个国色香的女子。
杨义看不到那女子的脸,只能够往下打量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杨义狠狠的咽了一口,手已经不知不觉的摸上了她的后背,只觉得手上传了一阵柔滑般细腻的感觉,让他心神荡漾。
“美人!我们一起滚床单吧!”
那女子听了杨义的话微微一怔,忽然掩嘴咯咯笑道:“杨郎,你坏死了!”
杨义实在受不了了,直接抱起眼前的女子,直接就往绣床奔去。
突然之间,杨义踩空一脚,好像掉入万丈深渊一样,那种失重感让他马上醒了过来。
日!刚才那个美人呢?杨义左右看了看,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人了,他想起刚才梦境中的美人,感觉好像是真的一样,不过那个房间金碧辉煌,像极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哪里像现在这里破烂不堪,杨义隐隐觉得那不是梦,难道是往事?不对,难道是未来?杨义暗自思忖着。
不管是往事,还是未来,可关键是现在,他看了看眼前这个有些残破的房屋,我怎么就穿越到这里来了呢?杨义实在想不通。
无奈,杨义看了看窗外,此时,烈日当空,晴空万里,湛蓝的空如大海般一览无云,但是尽管红日闪闪,但是依然无法驱逐走寒冷透骨的凉气。
此时正要进入秋季了,所以气格外的寒冷,杨义紧了紧衣领,拿起一颗草芥放在嘴里叼着,双手枕着头,躺在床上,两脚自然的翘起二郎腿,两眼直盯着屋顶思索着。
他穿越到这里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慢慢的他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熟悉了这个原本陌生的世界,他本不属于这里,但是,他就是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也许这个世界,抑或这里的人需要他,所以上帝毫不犹豫的便把他到了这里。
只是跟刚才的梦境相反,他虽然来到这里一年多了,别是碰女孩子,就是见都没见到几个养眼的,杨义觉得奇怪,难道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想着想着,杨义的目光转移到霖上的几个木箱子上,心里则暗骂道:他娘的!没有女人就罢了,这么多金银珠宝,也只能堆在这里当花瓶,有钱没处花,真他娘倒霉透顶。
杨义这才真正感受到那种有钱没处花的痛苦,不是不想花,而是这里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因为地处唐罗帝国东北部,属于帝国河北道,往东北约八十里便是营州城,数年之前这里还是唐罗帝国的统治范围,后来曾经归附帝国的契丹带领东北部的游牧民族发起了叛乱。
这些以契丹为首的东北游牧民族部落被帝国人称为胡人,由于胡饶反叛,帝国军队被胡人逐步击溃,从营州城一路撤退,最后徒现在的幽州,在蓟州、平州,凭借着残存的秦长城才站住脚跟,然而自秦长城以东的领土成为了一块灰色地带。
这里环境恶劣,生活苦寒,从而造就了这里的人民,不仅拥有强壮剽悍的身体,还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血性。
即使唐罗帝国的军队从这里撤退了,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却没有退缩,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他们毅然决然的拿起武器,坚持抵抗着游牧民族的侵略。
他们弓马娴熟,骑**湛,也让契丹为首的胡贼吃了不少苦头。因此,到现在为止,胡人并没有占领营州全境,只是因为没有帝国军队的阻挠,胡贼时常来抢掠一些粮食牲畜。
杨义就是穿越到了这里,有钱没处花,有子弹没处开枪的尴尬处境。
不知不觉,杨义躺在床上又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这时窗外面传来阵阵吵闹声,他睁开双眼起了身,穿上靴子往门外走去。
“唆的一声,一直凌箭如闪电般疾驰而过,啪的一声,正中靶子中心,箭头已经将木板做的靶子穿透,可见力道之劲。”
“吼吼吼!”校场上扬起一阵灰尘,是士兵们正在跺脚喝彩着。
只见一人长的虎体狼腰,豹头猿臂,浓密的胡子遮住了脖子,他收起弓,跳下马,往杨义这边走边大声道:“头儿,你来试试,让兄弟们开开眼界,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百步穿杨。”
原来这人叫张越,原本是雁门马邑人,是雁门守军校尉,由于不满上级都尉贪婪无耻,鱼肉百姓,甚至还欺辱妇人,张越劝其不成,忍无可忍,便出手将那都尉一拳打死了。
因为那都尉上面有裙带关系,张越便被下了狱,后来被同乡好友相救,才逃到了这里。
巧的是在营州的一家酒肆里,张越遇到了杨义,两人恰巧坐到了一桌。
两个人都是一大老爷们,互相饮酒,豪言壮语之间觉得意气相投,最后几乎对酒免疫的杨义把张越灌得伶仃大醉,还将他送回了住处,第二张越便对杨义死心塌地,走哪都跟着他。
由于胡贼在营州烧杀抢掠,百姓根本无法生存,杨义也被逼无奈,于是为了活下去,决定拉起了一支队伍,抵御胡贼,保卫家园。
在杨义、张越的带领下,队伍越发壮大,恰巧自己这支队伍又被营州人误以为是英勇善战的平卢军,随即很多人投到他帐下。
杨义干脆将错就错,假借平卢军之名,建立起了现在这支抵挡胡人军队‘平卢军’。
看见校场上的这些士兵个个朝气蓬勃,英姿飒爽,杨义心里十分欣慰。
这支军队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从他来到这里,张越便跟着他一起白手起家。
由于数年前胡人将唐罗帝国的平卢军被击溃,平卢军便进入了史册,没有再进行重建。
然而如今杨义却假借平卢军之名,然后经过这一年多的时间,收服越来越多的人,这些人有之前被击溃的击散的军人,也有辽东地的壮丁,还有像张越这样从别处逃难过来的人。
虽然这支军队人员混杂,但是经过杨义这一年多的调教,他们已经脱胎换骨,焕然一新,不仅军纪严明,令行禁止,而且作战英勇,无不体现出他们身上剽悍血性和韧性,甚至经过与胡贼骑兵数役战斗的洗礼,他们现在完全称得上是一支劲旅了。
校场上,军士们的要喝声此起彼伏,杨义兴致高涨,高声道:“取我弓箭来。”
随后士兵牵来一只马匹,马背上悬挂着弓箭,这马全身红棕色,嫖肥健壮,威猛无比。
识马的人一看便知道,这是北方草原的骏马,与中原的马匹相比,北方骏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而且耐力惊人,是作为战马的第一选择。
这里马都是击败胡让来的战利品,杨义经过一年多的积累,总共缴获千余匹,足够装备一支骑兵劲旅了。
杨义接过缰绳,朝着它的头轻轻抚摸着,那马儿也十分配合,忽闪忽闪的大眼,朝着杨义身上拱了拱,然后朝地上打了一个大响鼻。
北方的马长的高大威猛,虽然杨义身高近一米八,身材可谓高大挺拔,但也只是比马儿高出半个头而已,换成一般人都很难爬上马背。
杨义身手矫健,飞身上马一气呵成。
驾!杨义一声令下,马儿四蹄狂奔而出,所过之处,尘土飞扬。
校场十分宽大,是平时训练军士用的,足够千余人共同使用,周围是木制的围栏,上面插着旗帜,校场与其他地方分开,围成了不同的区域。
杨义在校场上飞奔了几圈,热身工作已经完成,只见他从背后的箭壶里抽出一支利箭,刹那间,快马疾驰,杨义弯弓搭箭,弓如满月,箭玄紧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