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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命运时然

    “大将军欲再割一耳乎。”太后颇多讥讽。

    “臣……”大将军耳根一搐,百感交集。

    太后又道:“自揭己短,乃磊落君子也。如若不然,便是故意卖个破绽。大将军以为如何?”

    “这……”何进脑筋飞转。磊落君子暂且不谈。若是故意买个破绽,又当如何?

    见他默不作声,何太后言道:“若是故意设局。引朝堂口诛笔伐。诸如大将军这般,忍耐不住,冒然出手。欲置蓟王于死地。于是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时便考验‘人心向背’。大将军以为,天下百姓,朝中内外,及北疆胡虏、西域藩邦、陇右羌氐、并州匈奴、三郡乌桓、四郡亡胡、山越南蛮、三韩岛夷,海外倭人……有多少,愿意相信,蓟王清白。”

    “臣……”何进冷汗直冒。

    “蓟王肯揭己之短,便证己之清白。”太后盖棺定论。

    “如若……”何进仍不甘心。

    “没有如若。”何太后斩钉截铁。

    “万一……”何进仍欲强辩。

    “绝无万一。”何太后断然挥袖。见大将军怏怏不乐,何太后又柔声劝道:“我儿尚未元服,由太皇垂帘监国。大将军即便在侄儿面前,据理力争,愤而抗辩。帘后太皇窦太后,又岂会令大将军如愿。”

    “唉……”何进方才醒悟。

    何太后又道:“先前,听大将军言,右国令还牵扯到鞠城兵变。大将军以为,若此时追根究底,于大将军有利还是有弊。”

    “臣,已尽知。”何进闷声抱拳,委屈退下。

    目送大兄出堂,何后一声暗叹。

    废帝一日不归封国,阿阁大平座上击剑,便一日无定论。若废帝忽然开口。言,乃大将军行刺在先。董重必与蓟王联手,扑杀何氏满门。

    废帝尚未灭口,转身便要谋除蓟王。腹背竖敌,何其不智也。

    永乐宫,正殿。

    骠骑将军董重,永乐少府杨彪,齐来拜见。

    太皇董太后,自帘后言道:“蓟国锄奸,诸君有何高见?”

    董重撇了撇嘴,又看向杨彪。

    杨彪起身奏对:“世人皆知大贤良师,妖贼张角。不知有墨门钜子,神上宗师。传闻此人已病入膏肓,时日无多。本可不必张扬。然蓟王却命左右国相公审,比二千石以上重臣列席。足见嫉恶如仇,明以照奸。”

    董重大喜:“臣,亦如少府所言。”

    “此贼毒杀王美人,行刺先帝。又险害陛下于阿阁。”太皇董太后面沉似水:“如何能轻饶。”

    “臣以为……”董重刚起了个头,又急忙收声。

    “说。”帘后太皇不置可否。

    董重言道:“王美人无辜遇害,乃命该如此。先帝亦是受逆贼王芬所惑,北巡河间旧宅时,被黑山贼张飞燕刺伤。后殒命沙丘……亦是命中注定。先贤曾言:‘尧遭洪水,汤遭大旱,命运时然。’又岂是…岂是一两个蟊贼,能够左右。”

    “好一个‘命运时然’。”太皇董太后,语透悲意。

    “总归是‘人死不能复生’。”董重咬牙进言道:“为今之计,当顾全大局。”

    见太皇董太后暗自垂泪,董重索性说个明白:“少帝继位,太皇窦太后垂帘,已成定局。若此时与蓟王妄动干戈,必腹背受敌。大将军若引军围攻,函园一万精兵又作壁上观。太皇危矣。”

    “朕乃少帝祖母,谁敢大逆不道!”

    “何太后,可是少帝生母。”董重苦笑:“先时,蓟王上表,举杨少府为太傅,便有保全董氏之意。少帝元服亲政后,当以太傅录尚书事。再有微臣从旁协助。尚能与何氏一较长短。如若此时与蓟王交恶。董氏灭门矣。”

    待收起哭声,太皇董太后问向杨彪:“少府以为,蓟王与此贼,可有苟且。”

    “臣窃以为。蓟王磊落,必不会行苟且之事。”杨彪掷地有声。

    “朕,丧子之痛,又当如何?”太皇董太后又问。

    董重心领神会:“国中暗藏奸佞,蓟王难辞其咎。理应‘罚铜抵罪’。”

    “骠骑将军,此言有理。”太皇董太后眸中贪念,一闪而逝:“当罚铜几何,方可抵罪。”

    “这……”说道紧要处,董重亦不禁心如鹿撞:“一亿蓟钱如何?”

    “哼!”太皇董太后,嗤鼻言道:“骠骑将军何其小器。”

    “依太皇之意,当罚铜几何?”董重忙问。

    “当罚十亿……如何?”太皇董太后狮子大开口后,又难免心生惴惴。

    “这……”董重不敢接话。

    “臣以为,可行。”不料永乐少府杨彪,却先开口:“如太皇所言,国中藏奸,国主难辞其咎。蓟王虽未裹挟其中,然亦涉有连坐之罪(注①)。汉律:‘诸侯有罪,傅相(国相)不举奏,为阿党(同党)。’可为类比。”

    太皇董太后,心领神会:“换言之。国令有罪,国主锄奸,便不是同党。”

    “太皇明见。”杨彪再拜。此条汉律,可谓言简意赅:蓟王不是同党。

    若不是神上宗师同党。能给蓟王之定罪,量刑便轻去太多。皆可用罚铜抵罪。

    有汉律支撑,太皇董太后,当可放下心结。收拾心情,这便冲杨彪言道:“有劳少府走一趟二崤城。与右丞贾诩,商谈五罚事宜。”

    “遵命。”杨彪伏地领命。

    五罚,便是指五种可罚金抵罪的规定。上古以铜为贵,故罚金即罚铜。《国语·齐语》:“小罪讁(zhé)以金分。”

    据《书·吕刑》规定,墨刑可改处罚铜三斤,劓刑可改处罚铜六斤,剕刑罚铜十五斤,宫刑罚铜十八斤,死罪罚铜三十斤。

    汉之罚金,虽载于律令。然绝非上古时所定,此等小数目。

    多,因事因人而异。

    太皇董太后,开价十亿。足见此事,绝非“小罪”。

    与其说是蓟王罚铜免罪。不如说,是太皇董太后得十亿钱后,方能消心头之恨。不为惩罚蓟王,只为纾解自己。

    毕竟,先帝,王美人,太皇董太后至亲之人,皆因右国令而亡。

    杨彪尚未出永乐宫。罚铜免罪的消息,已传到西畚太后当面。

    “十亿大钱,蓟王出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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