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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89

    新悦不于其他娱乐公司, 签约新悦的艺人,都是有正正经经的年假的。

    年公司一共有两部戏,《原玉药》也已经网播一个多月了, 网上的播放量和网友反映都很不错,而且第三季度上映的那部电影, 让唐灿理赚了不。

    于是在放年假之前,唐灿理给公司里还在约的艺人都发了年终奖。

    要说起娱乐圈里,最特殊的就是新悦了。

    没有哪家艺人是比新悦的还要穷。

    接不到外戏也就算了, 连家的制剧都得排队才拍的上。

    至于秦霜霜, 在元旦期间录制的那档综艺播后,歪打正着地有了一波热度,网友还给她取了个小绰号叫‘小白菜’。

    说是没见过比她还倒霉的女演员。

    录了两天的综艺,一共摔进泥坑次, 确实没有比她更倒霉的了。

    有了热度,然就有剧本递过来,但是递过来的那些都是小成本的女一号,明笙并不打算帮她接。

    年后三月份,圈内和蒋才并列的申为导演要开新戏,明笙想要秦霜霜去试镜这部大制作的女二号。

    *

    回青市后, 明笙再一次见到沈朝渊是在公寓楼外。

    她独一人从超市回来,待走到公寓墙外附近后,一抬头就瞧见了站在树的身影。

    这幅场景还真是熟悉,去年他也是如日一般站在那里。

    寒风肆意,却没有雪。

    年的气候颇有些干燥,红石砖路上,未扫尽的枯黄落叶,随风颤抖。

    脚踩上去,是细碎的咔嚓声。

    马上就放假了,家里的冰箱还空着,所以明笙就趁着天空闲,去补给了一些生活用品还有明两天需要的食物。

    明笙问他:“你怎站在这里?”

    沈朝渊说:“我又进不去。”

    话里话外,明笙觉得己好像听到了一丝委屈。

    目光从他的脸上往移,然后就看见了他手上的那双粉色手套。

    明笙眸光有些恍惚,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手上戴的应该是去年从她这里拿去的那双。

    “你——”明笙的视线直指他的手,有些犹豫,“你就这戴着就过来了?”

    沈朝渊没有丝毫要遮掩的意思,态度坦然,应声点头。

    明笙望着他的目光逐渐变得复杂,她实在难以想象,沈朝渊戴着这副粉色手套从家里,又或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场景。

    明笙突然想起最近秦霜霜经常和她说的那个词,叫破次元壁。

    她觉得沈朝渊和这副粉丝手套,就给她这种感觉。

    明笙觉得戴这副手套,也真是难为他了。

    “要进去坐坐吗?”俩人就这对视着,约莫一分钟后,明笙率先开。

    “好。”沈朝渊应得很快。

    背对着身后的右手,紧紧地蜷握在一起,在微微颤抖。

    进入电梯,里面只有他俩人。

    明笙住在八楼,很快便到了。

    这是沈朝渊和明笙分手后第一次来到她家。

    在路过802时,沈朝渊忽然想起了什,不动声色地停步子,落在紧闭的

    门上的目光变得晦暗。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住在这里。

    明笙开了门,回身唤他:“进来吧。”

    沈朝回过神,嗯了一声,然后提速跟上。

    明笙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灰色男士拖鞋摆在地上。

    沈朝渊弯腰换鞋,目光一瞥,就看见了安安静静摆在鞋柜里的那双蓝色男士拖鞋。

    换鞋的动作微顿,心脏又开始了细微的阵痛感。

    那个男人在这里留的所有痕迹,都在告诉沈朝渊。

    你来迟了。

    明笙从厨房倒了两杯温水来,有些抱歉道:“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所以就只有水了。”

    沈朝渊:“没关系,水就好。”

    说完,他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装着温水的玻璃杯。

    身子陷入柔软的沙发中,沈朝渊内心忽然涌起一股贪恋,他想一直留在这。

    坐了一会,沈朝渊才哑声开:“他不在?”

    明笙抿了一茶,微微摇头:“阿言回他爸妈那了,这不是到年末了,叔叔阿姨的公司有些忙,所以就把阿言叫回去帮忙了。”

    沈朝渊再次应了一声,就没说话了。

    怪不得,如果那个男人在家,明笙又怎会允许他上来。

    在明笙的印象中,林述言上了大学以后,除了必备的学业以外,家里的公司、老师布置的曲目课业,他都需要一一去完成。

    除此之外,他还会空时间给杳杳和她补课。

    即使这样,明笙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清风拂面,面带温柔笑意。

    林述言理解她年时的窘迫和卑,更深知杳杳并不是像表面那样开心无惧。

    抛开其他,杳杳也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姑娘,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岁的她又怎会一点都不害怕。

    而明笙遇见他时,也不过才十二岁。

    他这样温柔的人啊,是明笙贫瘠的年时光里,唯一一束照进她生命里的光。

    这让她如何不深陷其中。

    等明笙发觉时,已经陷得很深了。

    一晃便是十年的光景。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漫长。

    只是现在,明笙忽然就不想继续了。

    她想换一种生活,也许做亲人比□□人更适合己和阿言。

    有时候,不是不喜欢了,只是她想继续活着。

    执念太深,很容易消耗身。

    这好像是明笙第一次学着去释怀,这一点,她或许还应该感谢沈朝渊。

    是他让明笙知道,这世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遭受过那些苦难。

    很多人,都身陷泥沼,却不像她一样抽身而。

    过去的回忆,是很痛苦,未来是美好的。

    既然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又为何一直执着不放呢。

    就算成不了己的希望,好好活着,或许还做别人的照明灯。

    *

    一杯水用尽,沈朝渊紧握着水杯,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沉默的气息在他之间持续蔓延。

    夕阳西,外面的日光渐淡,明笙走

    到阳台,将纱窗拉得更开了些。

    就在沈朝渊想着,还有什理由够支撑着己多留一会时。

    站在阳台的明笙忽而转身,对着他笑道:“留来吃顿晚饭吧,我买了挺多菜,一个人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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