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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看周志平讲出这话,林妈心里骂周家婆子的黑心,想让继子娶她娘家那个侄女,谁不知道何家那姑娘不安分,虽然读过初中,但是心气高,想嫁个读过书的城里人,天天和那个队里的知青眉来眼去的。

    她想起这些,脸色好了些,但是仍然臭着脸:“没那心思就好,不是婶说,你娘给你找的那个表妹,心气高,一心想嫁读书人的。我们宝珠虽然没读那么书,但是人长得俊俏,一身白皮子,是个乖巧听话的。谁看了都夸好。”

    一边的二媳妇挺着肚子在烧水,听到这话心里啐道:小姑子这身懒皮子,天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只会烧水做饭,脾气还是个娇小姐的脾气不说,还泼辣。她倒是觉得谁娶了小姑子谁算是倒霉,林妈还真敢说。

    周志平便说了自己可以从军带家属的事情,他笑笑,点头说:“这个事情也不太好办,得办个一个半月的,等文书下来估计要等夏天了。我的意思是今年先结婚,等夏天接去部队。”

    林妈听了喜出望外,看周志平的脸色都缓和了许多。她喜滋滋把桌子上的饼干不动声色收到桌下,得意道:“那挺好,志平你回去劝劝你妈,尽早把婚事定下来,看看什么时候把彩礼送过来。”

    这头聊得气氛火热,屋里的娇小姐轻咬着樱唇,心凉了一半。这屋子隔音不好,只挂了一张帘子,林宝珠把“结婚”这几个字听得明明白白,刚刚来到这陌生的地方,就要和陌生的男子成亲不成?

    父亲母亲和她的丫鬟嬷嬷都不见了,就只剩她一人在这。

    她心里敏感,对别人的情绪更看得清楚。她对窗外的那对衣裳简陋的夫妻颇感亲切,但是刚刚那个男子,目光似箭,看上去极凶,眼里对她毫无情意还带着一丝嫌弃。这难道就是她要嫁的人?

    虽然她是个女子,但是父亲母亲和哥哥最宠爱她,婚事虽然没定,但是也是任由她喜好。她要嫁人,也肯定也是个门当户对、温文尔雅的儒雅公子。她可不喜欢这样浓眉黑脸的男子!

    更何况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院子里是泥土地,屋子里没有熏香和铺地的毛毯,连个铜镜也没有,听外面的人说明天要去种地干活。

    林宝珠可不想种地,她悲从中来,伏在床铺上掉着眼泪。

    不管娇小姐怎么天塌下来,周志平穿好衣服要回家了。他披上外套,大步回到家,看见自家木凳子上坐着个头发乌黑的大姑娘。他看到坐在后面的周母,朗声叫了一声:“爸、妈。”

    周志平看见梳着大辫子的高挑姑娘转过头来,面色红润,清秀的圆脸上高挑的眉毛和细长的眼睛,嘴唇红润,看着他眼里带笑,那笑有些缠绵,说不清的感觉。

    周志平感情迟钝,没意识大辫子姑娘的秋波,只觉得这姑娘长得大气,怪好看的。心里被她惊艳了一番,看着她也礼貌地笑笑,坐在一边。

    周妈倒是热情介绍:“志平,这是我娘家侄女高穗,今天来我们家玩。”

    周志平点点头,寒暄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并不熟络。他倒是想开口问退婚的事情,但是外人在,他不好说,就说了声去院子里劈柴。

    屋子里坐在大堂里纳凉的何高穗咬着唇,眼神复杂,眼睛里泪花闪烁。这是真的,她终于又见到他了……

    上辈子的他也是在大堂里第一次见她,她刚刚看他时,可没有错过他眼睛里的惊艳。他说过的,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好看。

    她特意把乌黑的长发束成大辫子编在头后,用了平时珍惜的香胰子,还点胭脂在嘴唇上。

    院子里的周志平忙前忙后,脸上衣服上沾着灰,他站着劈柴,手臂上的肌肉鼓动,显得出他高大宽阔的肩膀,他劈柴干净利落,效率高。

    何高穗看着周志平劈柴的样子,心里一动,眼神直勾勾的,越看他越好看,就连他沾着泥灰的脸和粗陋的布裳也觉得顺眼。

    这是她的男人,上辈子她对不起他,这辈子她一定会紧紧地把他紧握在手心,不会再让别人有机可乘。

    周妈在旁边看着,心里鄙夷,这直勾勾不要脸的眼神,不愧是她那个妹妹的女儿。何高穗转过头,对周妈说:“姨,你别忘了我和你说过的事儿。婚退了,以后钱少不了你的。”

    看到周妈皱巴巴的脸点头,何高穗心里啐了一声,这没眼光的老婆子,还想让她嫁进来掌控周志平的工资,看她怎么进门收拾她。

    何高穗磨磨蹭蹭待在周家好几个时辰不想走,等到周志辉和周红芳回来了。周红芳在镇上高中上学,一回来就喊饿,抬眼就看到堂姐在自家屋子里赖着,锅里烧着饭。她嗓音尖:“姐你还不走?我看到姨寻你呢。”

    何高穗看见她那张脸上的表情明晃晃写着:“我们家没留你的饭”,心里那种失而复得的兴奋减轻了点,心里怒火涌起,这个小姑子最喜欢挑事,前世和她没少吵架。她看了一圈没人留她,便从板凳上站起来,压下气放柔声道:“志平哥,姨,那我先走了。”

    吃完饭,周志平放下碗筷,开口:“周姨,我不打算退婚。”

    他嗓音平和,周妈有些心虚:“主要是林家的名声不好听。林家那个女儿是娇小姐脾气,长得瘦弱,啥都帮不上忙。我也是为你好,你在部队需要一个能操持的媳妇。”

    周志平想起林宝珠娇小的身材和小小的脸,皱眉道:“确实身体看上去一般,人还是健康大气点好。”

    周妈看他赞同,顿了顿,扬声道:“我是打算让你娶我娘家人,就是刚刚在我们家的高穗。高穗长得健康,脸虽然没有林家姑娘好看,但是清秀,还读过高中。”

    周志平脑海中略过刚刚盯着他看的姑娘,确实大方爽快,但是并不是说因为长得符合他心意他就娶。他脸色淡淡拒绝:“你知道的,我和林家女儿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老大,其实你就不该救,现在他们家赖上了……”

    听到这话,周志平脸色有些薄怒:“周姨,你怎么能说这话,作为一名人民子弟,见死不救,不负责任,这样做名声传出去,我还怎么在部队待下去。”

    他不顾周妈的脸色,一锤定音:“退亲这件事还是不要再提了,这个年就把婚结了。”

    ***

    何家穗听到周妈的话后,心凉了一半。

    难道是因为她重生一回,导致原有的一切变了?她记得上一世周志平没娶成林宝珠,林宝珠掉河里淹死了。这辈子怎么就没让林宝珠淹死呢?

    难道最终她还是会走向上辈子的结局吗?何高穗想起最后她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看见电视机里周志平虽然年龄上显但是儒雅威严的脸,那么遥不可及……何高穗打了个寒颤,周志平是有出息的,她这辈子一定要紧紧地把他握在手心里。

    她这样想着,便在务工的人群里看到林家一家子。林宝珠站在田垄里,仿佛一朵不应在此生长的娇嫩花朵,浑身散发着一种清凉舒适的感觉。她挽起裤脚,露出纤细漂亮的小腿,皮肤又白又嫩。

    何高穗咬唇,无论怎样,周志平是她的。

    等到中午歇息时,何高穗叫住林宝珠。

    林宝珠好奇转头,看见一个并不熟悉的圆脸姑娘,她挂着笑容,探出身子想和她说话。

    见林宝珠虽然被太阳晒得脸颊发红,但是更加显得她气色健康,娇靥生动。何高穗心里产生了一阵阵的嫉妒。为什么林宝珠长得就这么水灵呢,皮肤那么白嫩。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虽然性格懒惰又泼辣,但是还是‌‎‌‍‎美‎‎‌‍人‌‍‎‌。

    林宝珠稍稍后退一步,只见对方踌躇了一阵子,带着笑容问她:“宝珠,你见过你那未婚夫了吗?怎么样?”

    林宝珠想了很久,才意识到那是那个那天来找她的黑皮肤男子。她很实诚地点头,道:“见了。”

    何高穗仔细端详她,看不出她害羞的脸色,又问:“你满意这门亲事吗?”

    “我并不喜欢他……我喜欢会读书的人。”林宝珠犹豫了一阵,并不是很想这门亲事,便乖乖地实话实说道。

    何高穗一听,心喜,就算周志平那边难下手,她还可以从林宝珠这里下手。想到这,她试探大胆道:“既然你不喜欢他,为何不和他退亲。”

    林宝珠虽然不想和那人结婚,但是退婚这种事,让女子来做,那岂不是丢了名声。

    她便直接道:“这是我爹娘的意思,做子女的怎么能忤逆父母。再说,要退亲,该让男方来和我父母说。”

    何高穗劝道:“你要是不喜欢他,就该主动取消这门亲事,不然会让自己痛苦。”

    没想到这话却惹了大小姐的不快,林宝珠颦起细细的眉毛,这一退亲,名声毁了,还能嫁的出去吗。

    她仔细地看了眼何高穗,何高穗脸上笑意不达眼底,细长的眼睛里闪着一丝莫名其妙的不善和嫉妒。虽然转瞬即逝,但是还是被善于察言观色的林宝珠看出来了。

    既然没有好意,她凭着自身对危险的敏锐直觉,摇摇头不想再和她说话。

    何高穗没想到她油盐不进,有些生气,压下火想多劝劝她。没想到不耐烦的大小姐看出了她的火气,心里也有些提防,这什么人,既不心存好意,还要劝她干损自己名声的事情。

    她也不管何高穗僵硬的脸色,直接扭头就走。

    第3章 吃她的 这人怎么这样!竟然把她吃过的……

    周志平在镇上队友家吃饭时,问了下队友打结婚报告的事宜。队友之前就知道周志平有个定亲的姑娘,一边喝酒一边恭喜他。他看着面容淡定的周志平,道:“之前很少听你说你的亲事,怎么,见个面了吗?”

    周志平想了想:“见了。待会要去林家商量婚事。”

    队友劝道:“既然见了,你多花些心思。买个什么姑娘喜欢的小玩意儿去探望。”

    周志平皱眉,现在他工资紧张,钱大多还要准备婚事,可没有这点小钱给她买个什么礼物。

    他便直接道:“如今结婚花的多,没有其他钱了。”

    虽然是这样想了,但是走到供销社门口,看见橱窗里的发卡,红红绿绿的,他还是停下来。他左看右看了很久,售货员看到了他军用的绿背心,态度也稍微好点,想向他推荐:“大兄弟,这几个做的最好。”便把带着珠花的,最漂亮的那个陈列给他看。

    周志平看不出什么好看不好看,拿过来望了一眼,顺口问:“多少钱?”

    售货员说了一个数。

    周志平摇头放下,太贵了,虽然并不是买不起,但是并没有必要买。他便开口:“我要便宜点的。”

    售货员看他不买,也变得敷衍起来,便指了指最便宜的一栏。周志平又看了一会,选了一个便宜的大红色的发夹。

    他上牛车回村,牛车里正好有知青,有个长相清秀的男知青时不时看向他,眼神若隐若现。但是周志平没有在意,他在心里数着花销,满意自己今天精打细算买的东西。

    ***

    周志平到林家时,林家门口只有一个林家老大的小儿子院子里玩。枣生认得他,脆生道:“我小姑在睡觉,你等我叫她起来。”

    周志平听了感到不可思议,嘴唇抿着,浓眉皱起,这大下午的,别人家都去务工了,她怎么还在家里睡觉?

    枣生道:“我小姑昨天跟着去田里了,手脚划破了。刚刚送饭回来。”

    娇小姐在屋里睡午觉,她昨天很用心地学着怎么割草,但是却把自己的手割破了。林妈心疼她,让她在屋里歇着,给他们送饭就行,还悄悄告诉她,后天让她大伯给她安排个轻松的活。

    中午回来她没事干,看了几本家里的红皮书。看完无聊就睡了个午觉。此时刚刚睡醒,就听到枣生在外头喊她。

    她给自己略理了个发髻,便推开门应。一开门就看见高大男人提着包东西看着她,眉头皱着,似乎有些不满意。

    周志平看见屋里的人娇娇地“欸”了一声,便看见娇小姐推开门睁着那双睡意朦胧的眼睛望着他,清丽的小脸上两朵睡后被闷出的红晕,嘴唇莹润像抹了胭脂,自是娇美不言。

    他的心漏跳一拍,稳了稳嗓子,斥问道:“你怎么大下午的在屋里睡觉。”

    他放下东西,走近她,看到她迷迷瞪瞪带着水意的眼睛和歪斜的头发。他走近才发现她睡了一觉,衣裳有点凌乱,露出洁白的锁骨前的肌肤。

    这成何体统?周志平指着她的衣服提示道:“衣裳乱了。”

    等宝珠走出来,就看见周志平一脸严肃地说:“你身为一个快要嫁人的姑娘,怎么能够见人衣衫不整?另外,大白天的就在家里睡觉,作为一个姑娘,应该在家勤劳做事。虽然你被割伤了手,但是也并不是残了,能做的事情也该开始学起来了。”

    娇小姐平白受了一顿训,心里委屈又生气,这个人真是个不懂怜惜人的人。昨天她去田里,手脚都割破了,太阳还大,还晒得脸发红,还要遭一顿训。她委屈地瞪了他一眼,小声辩驳:“我以前没有做过这些,昨天割破了手,娘说不需要我干什么,让我回来休息。”

    周志平看到她水噔噔的眼睛,心软了一分,便道:“你爹娘倒是惯着你,但是到我家里了可不能这样了,家务什么的都该做起来。”

    宝珠一听,这不就是嫁去他家伺候他家。她心里有点不乐意,又敢怒不敢言。便低着头不想理睬他。

    周志平看着她低头不说话,以为她心虚知错,心里畅快满意。看她又长得娇美可爱,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长相,看上去身体也弱。但是跟了他,他一定治治她懒惰的性子,让她好好吃饭,养得白胖。

    他高兴起来,脸上挂了微笑。便掏出裤兜里的发夹和从友人招待他送他的点心。那点心闻着喷香,他舍不得吃,便用纸包了起来,揣在怀里。

    林宝珠看着他拿出一个红色的发夹,看上去做工粗糙,撇撇嘴,有些看不上眼,这种廉价的小饰品她家的丫鬟都不会带呢。她抿抿嘴,便小声道:“我不要这个。”

    周志平看到娇小姐不要这个发夹,心里有些感动,女儿家谁不爱这些小玩意儿?看来她也和她是一样的,觉得现在花钱紧张,这种没多大用处的饰品是在浪费钱。他有种“孺子可教”的欣慰,伸出结实的手臂,强硬地塞给她:“给你买了你就收着。”

    林宝珠勉强地接了那个发夹,看着周志平灼灼地期待盯着她看,面色被盯得发红。这人好不知羞,又盯着她看个没完。她咬咬牙,把它别在自己的头发上。

    周志平看着她把发夹别上去,脸颊红红。心里得意,他也是个真正的体贴媳妇的男人了,明明用钱紧张,还买了一个发夹送她,看她的样子,明明是及其喜欢了,之前还说不要,肯定是心疼他乱花钱。

    看她带上发夹,周志平又把糕点递给她说:“你吃了这个。等到你嫂子回家,还得分给别人。”

    林宝珠很久没吃糕点了,就顺势拿过来咬了一口。味道有些甜,但是做工有些粗糙,粗粮做的糕点并不精细,有些硌嗓子。她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看着面前的男人:“我吃不下了。”

    周志平看她像个小猫一样咬了两口,糕点还有一大半没吃。看她神色是真的不想吃了,车马奔波了一天也没吃午饭,不想浪费,便伸出手把她没吃的剩下的糕点两三口吃完了。

    林宝珠见男人脖子上还流着汗,伸出健壮的胳膊一把把她吃剩的糕点全部吃了,心里羞愤欲死,这!这人怎么这样!竟然把她吃过的就这么吃下去了!

    第4章 打流氓 好像是因为有人陪了,她哭过的……

    一大早,太阳还没升起,天空呈现青色,何高穗就站在高高的芦苇地里左顾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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