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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玫瑰软刺 第79节

    林素收回目光,视线就放在了她的对面。在她的对面,陶牧之也在看着她,不知道看了多久。

    林素:“……”

    陶牧之和这样的酒吧其实是有些格格不入的。

    他太清冷,像皎皎白月,孤零零地悬挂在没有一颗星的夜空,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酒吧就是有一种,乌烟瘴气,牛鬼蛇神都在的那种混乱感。

    他实在是与这里的感觉不太一样。

    陶牧之就只是那样坐在那里,他周身的清高气质是将酒吧里的乌烟瘴气给阻隔开的,他像是得道高僧,酒吧的音乐像是迷障,他太过正气,那种迷障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明明陶牧之和酒吧的气氛完全是两个极端。但是两个极端就这样阻隔开,又被放置在同样的空间之下,又有一种诡异的合拍感。

    而在这种诡异之中,双方给人的气质和感觉都发挥至极点,林素竟然觉得陶牧之在酒吧里比平时看着的时候更为迷人了。

    酒吧的灯光是迷乱而昏暗的,陶牧之清俊的五官在这灯光缭乱之下,定格在那里,像是一幅被罩上了一层薄纱的素描画。他面部的线条被一笔笔勾勒出来,线条锋利而又精致柔和,他的眼睛是丹凤眼,浅棕色的瞳仁中音乐台上的音符在细微地闪现,他的鼻梁高挺笔直,唇线单薄微紧,下颌勾勒着整张脸的轮廓,林素甚至能看到他脸庞旁边那还在勾画他轮廓的笔尖。

    陶牧之的长相实在是太勾人了。女人是淡妆浓抹总相宜,陶牧之是诊疗室和酒吧总相宜。不管在哪儿,林素只看着他的脸,好像就在疯狂心动。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素想。

    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头也没抬让她去挂号。那时候她是不是就已经在他低着头的时候,探询着他的长相和五官。

    而到后来他抬起头,林素的眼中是否因为看到他的完整长相而惊艳。

    这些她都是不得而知的,因为她不是她自己的镜子,当时她的镜子是陶牧之,她不知道她那时候在陶牧之的眼中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她现在知道她在陶牧之的眼中肯定是一副痴汉脸。

    所以在和陶牧之对望了一会儿后,林素目光收回,将她跳动的情绪隐匿在了酒吧昏暗的灯光之下。

    林素望着他,望了一会儿后,目光又轻轻撇开。陶牧之视线始终未变,他看着林素,问道:“不去跳舞?”

    脸红心跳却不被发现的林素:“……”

    虽说陶牧之跟酒吧格格不入,但他还是去过酒吧的,当时是林素非拉着他去,然后就把他留在吧台,自己跑去跳舞了。

    想起当时她勾引陶牧之的样子,林素后知后觉地有些脸红,她拿过刚才服务生上的饮料,先喝了一口,才道:“不跳,又不是我喜欢的歌。”

    林素说完,陶牧之看着她,后收回目光看了一眼音乐台上的乐队,也没有说话。

    -

    两人就在酒吧聒噪的音乐声中喝着饮料。

    林素先是喝了两杯气泡水,后又喝了三杯凤梨汁,再到后面,她啥饮料贵点啥饮料,势必要把陶牧之这个月的工资喝出来。

    刚来酒吧的时候,她的意识被陶牧之带偏,都忘了她来酒吧是陶牧之请的,她来是要占陶牧之的便宜的。等到后面两杯饮料下肚,她想起了这件事情来,就开始疯狂喝饮料。

    而在她一口闷掉一杯柳橙汁后,她察觉到已经盯了她很久的陶牧之的视线,林素鼓着腮帮子把嘴里的柳橙汁咽下去,喝完后,她看着对面的陶牧之,道。

    “怎么?请不起啊?”

    在林素喝完六杯饮料后,陶牧之面前的那杯饮料还没喝完,林素说完,陶牧之扫了一眼她面前的六个空杯,道。

    “没。”

    林素:“……哼。”

    “不过你喝这么多,不想上洗手间么?”陶牧之问。

    林素:“……”

    上洗手间这件事呢,就是你不提,它可能就没感觉。你要一提,你就算不想去,你也有感觉。

    陶牧之这么一问,林素有了感觉,但是她强撑了一下,刚想摇头,可是转念一想,上洗手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想到这里,林素从卡座上站起来,道:“我去趟洗手间。”

    说着,林素就起身离开了卡座。

    -

    不管是在哪里,酒吧的洗手间永远都是最乱的地方。被酒精催化之后的男女,来到这种隐蔽的角落,释放着自己的荷尔蒙,年轻的躯体拥抱亲吻在一起,像是两条扭动的蛇。

    林素自己明明纯情的一匹,被陶牧之亲那么一小下都够她心脏活蹦乱跳一整年。可是看到别人这种样子,她内心平静得像是刚刚得道成仙。

    林素去过无数次酒吧,见过无数的大风大浪,她平平静静地先去上了洗手间,然后平平静静地去洗了个手,再然后平平静静地摊着两只湿漉漉的手离开了洗手间。

    离开洗手间后,也离开了洗手间里那种闭塞的氛围。原本林素以为从洗手间出来,来到酒吧,就会被聒噪的音浪包围,但是她没有,酒吧里像是被按了消音键,没了声音。

    在这种没声音的气氛中,林素摊着两只湿漉漉的手朝着她和陶牧之的卡座走去,在走过去的时候,林素看了一眼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当看到空空如也的卡座时,林素一下停在了原地。

    卡座上没有人。

    难道不是这个卡座?

    林素视线在那个卡座两旁的卡座逡巡着,最后重新定格在了那个卡座上。在看到那个卡座桌上的六杯空饮料杯,还有半杯剩下的柳橙汁时,林素确定这就是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林素:“……”

    陶牧之呢?

    林素这样想着的时候,音乐台上突然响了一声,清脆的键盘声和刚才聒噪的音乐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像是一阵清风劈开了烈焰。

    林素扭头看过去,看到了音乐台上站在键盘后的陶牧之。

    他也在看着她。

    他浅棕色的眼睛隔着嘈乱的酒吧,隔着乌烟瘴气,与她这样相望着。他的眼睛像是幽深的森林,像是漆黑的夜空,像是宽阔的海,里面蕴藏着无尽的深情与温柔。

    在和她相望着的时候,他修长的手指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音符萦绕在了他的指尖,熟悉的旋律伴随着他的手指跳跃,前奏响起,他眼睛里带着笑,他的声音清晰地来到了她的耳边,落入了她的世界。

    “分分钟都盼望同佢撞面,默默地伫候亦从来冇怨,分分钟都渴望与他相见,喺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注1】

    “爱恋冇经验……”

    是《初恋》

    第71章 (【二更】你今天应该让我喝...)

    林素觉得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个画面, 就像是摄像机永远会定格一个画面一样。

    陶牧之站在键盘后,他穿着简单的长衫长裤,他的面庞清俊好看, 肤色细腻冷白,他的手指修长分明,错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凑到他面前的话筒前。而就算俯着身,他在音乐台那迷乱的灯光下,依旧是如此的高洁。

    他像是一轮清冷的月, 原本林素是只能遥遥望着他的,可是现在,他站在那吧台一角的音乐台上,唱着他们第一次在酒吧玩儿时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歌。

    林素觉得她像是把月亮从天上摘了下来,她抱着他这轮月,在未来很久的时间以内, 再来到酒吧,再看到音乐台, 她再也不会想起她的亲生父亲, 和耿耿于怀那缺失的父爱。

    她只会想起陶牧之, 她永远会记住陶牧之。

    林素没有听过陶牧之唱歌, 但是她听过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山涧的泉水,带着清澈冰凉的磁性。他就算是声音,都是那么干净的好听。

    这首歌林素只听过女声版,女声版本很甜, 像是那种春心萌动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恋。但是陶牧之的版本, 完全不是这个感觉。它的视角对调,像是清俊的少年,望着暗恋他的少女,带着一种宠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开口唱第一句时,就已经随着鼓点和键盘声跳跃。她沉寂在吧台的角落,站在台上的陶牧之,扶着手边的话筒,冲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与他对望,望着他轻招的手,她的眼睛睁大,变亮,她的眼角弯下,冲入了这音乐声里。

    林素像是一头奔跑的鹿,撞进了这躁动的人流之中。音乐在响,陶牧之在唱,她随着鼓点,身体跳起又落下。她的长发披在了她的肩边,她仰着头,跳起时她的头发散开,落下时她的头发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这首歌里。

    林素忘我的蹦跳着,可是她没有忘记陶牧之。在来到音乐台下时,她的目光落在台上的陶牧之身上,两人距离拉近,目光也变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着对视着,她想了一个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过酒吧之后吗?

    在酒店两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说要带她去酒吧时,林素在想,或许他想带她来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时,不由自主想到她亲生父亲的心理。

    但是现在,林素想他应该不是,他应该只是想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着台上的陶牧之,开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结都随着她的蹦跳而松开,她的心里她的身上,开了漫山遍野的鲜花。

    -

    一首歌的时间并没有多长,尤其是在陶牧之唱得这么好听的情况下。林素感觉并没有跳多久,陶牧之就已经松开了扶着的话筒杆,和身后伴奏的乐队颔首道了声谢。

    他并不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可是刚才的水平让不明真相的酒吧观众们误以为他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陶牧之下了台,观众们还在喊着“安可”

    与此同时,早就被陶牧之的魅力折服,虎视眈眈地等着他下台的人们,在陶牧之一下台的时候,一下把他围住了。

    男的女的都有。

    林素:“……”

    酒吧原本就是猎艳的场所,像陶牧之这种长相,只坐在那里就能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更何况刚才还那么唱了一首歌。

    别说这些男男女女,林素都心动了。

    陶牧之下台后,原本是朝着林素走的,可是没走两步,他就被汹涌的人流给淹没了,朝着林素走的步伐越来越慢,陶牧之的眉头也轻轻蹙了起来。

    人太多,陶牧之并不是那么容易出去。好在他身高高,即使被这么人围着,他的视线也没受遮挡。在被围着的时候,陶牧之看向了人流外,找着林素。

    刚才还在他视线范围内的林素,在他一眨眼的功夫下不见了。

    陶牧之眉头蹙起,视线落在人群中,正在辨认着人群里的时候,他的手腕被人一把拉住了。

    拉住他手腕的手掌心是湿热的,像是刚经历了一场运动,发出了一手心的汗。陶牧之在手腕被拉住时,他低下头。低下头的瞬间,他对上了林素眼中明媚灵动的笑。

    “走啊!”林素大声喊了一句。喊完之后,她一把拉住了他,转身朝着人群外跑去。

    她像是一头勇往直前的小羊,拉着陶牧之,一下撞开了那汹涌的人流,陶牧之的手腕被她紧紧的握住,她像是害怕把陶牧之给丢掉,最后两只手一起握住了他。

    就这样,林素拉着陶牧之跑出了这个是非之地。

    -

    当然,这个“是非之地”的面积远非只有吧台前那么简单。林素拉着陶牧之,先兜兜转转离开了吧台前的人群,而后又兜兜转转离开了酒吧,最后她一鼓作气,带着陶牧之跑到了酒吧的停车场。

    刚才的那场蹦迪像是一场热身,林素整个身体机能达到了顶峰,她爆发了她所有的力量和速度,拉着陶牧之跑到他们的车前。

    等跑到车前后,林素的力气像被耗干,她松开陶牧之的手,一下靠在了冰冷的车身上。

    “跑死我了!”林素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后靠在车身上,双手支撑在了因为奔跑而酸涩的双腿之上,平息着她已经快跳出她胸腔的心跳。

    林素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跑过了。

    她最近倒是在爬山,但是她爬山都是匀速爬,也没有这么累过。林素感觉刚才自己简直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刺了五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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