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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44

    郑硕点头,“行。”

    郑硕往人堆里走去,碰了碰最外围的一个男生,男生应该两个班的都不是,正看戏看得津津有味,突然被打扰,一脸不耐的转过身。

    刚要发作,就看到后面还有三个人竖着,待看清郯煜炀和江暮这两个校园名人就傻了,这才回忆起那吵架的双方,有一方是八班的。

    八班,出了名的护犊子。

    老师护犊子,同学跟同学之间也护。

    外加校霸坐镇,就更加有底气了。

    最近传言又多了一号煞神。

    男生有些腿软,哆哆嗦嗦的过去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说完就溜了。

    跟孟东来说的相差无几,双方起冲突后,两个班的人就出现,互相吵了起来。

    起因也不甚清晰,就是另一个班的几个女生一直骂他们班的那个女生“穷鬼”、“瘪三”、“垃圾”等用词。

    这时人群中的窃窃私语中传出一个十分响亮的女声,让站在十米开外的四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垃圾,滚出华扬吧!”

    郑硕:“煜哥,要过去瞧瞧吗?”

    一听这声音就不是她们班女生的。

    郯煜炀扫了眼那边的一群女生堆,并不回答郑硕的话,反而转头看向与他并肩而立的江暮。

    “那边好多鸭子,小同桌我怕怕,咱们回去吧。”

    江暮看了看他,颔首走了。

    留下狂笑不止的郑硕和一脸懵的孟东来。

    “鸭子?”孟东来纳闷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

    孟东来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什么意思,你笑什么啊?”

    郑硕笑得停不下来,只好断断续续解释,“鸭子……哈哈……就是…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啊……哈哈哈。”

    孟东来恍然记起以前看过这么个笑话,瞅了眼“鸭群”配合着“鸭叫声”跟着狂笑。

    第二十七章

    他们回到宿舍后离野炊还有半个多小时,郯煜炀扬着唇角笑望着江暮,江暮心情也很放松,不过对他的盯视视若无睹。

    “你不会觉得我不近人情吧?”郯煜炀突然有点忐忑,这会不会给江暮留下不好的印象,正打算解释下去。

    江暮出声,“不近人情?”

    “呃嗯……”

    他恐怕真傻逼了,在可以用不近人情做代名词的人面前问这种弱智的话。

    江暮回答,语气中透着一股子的淡漠,“不会,与你无关的事,我为什么要这么认为。”

    说完他就要做到椅子上去,郯煜炀左跨一步,拥住他。

    那股淡漠的感觉让他心疼。

    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不是个滋味。

    别人或许会认为这样的江暮很酷,万事不操心,但他此时只觉万般苦涩。

    江暮能感到郯煜炀的心情发生了变化,扬起手拍了拍他的背,“怎么了?”

    郯煜炀没说话,鼻端此时萦绕着的是江暮身上特有的味道,很清冽怡人,让他安心的同时又觉不够。

    “没什么。”郯煜炀闷声说了一句。

    “你在干什么?”江暮挣扎了一下,脖颈间传来一阵痒意。

    郯煜炀牢牢搂着江暮,低头把嘴唇贴上了他的脖子,伸出舌尖舔过上面的肌肤。

    “郯煜炀!”江暮察觉他的用意,提高音量提醒他。

    郯煜炀低声说:“我知道。”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白皙的脖颈上,带起微微的潮意,江暮不自在的扭过脖子。

    郯煜炀步步紧逼,紧贴着不放。

    “郯煜炀!”江暮又叫了他一声,只是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音。

    郯煜炀自然是听得清楚,再次伸出舌头舔了舔。

    “我会注意分寸的。”

    声音传入耳中带起一阵酥麻。

    “嗯……”

    江暮低应一声。

    郯煜炀把江暮推到床上,身子压了上去。

    他发现江暮其实不是不怕痒,只是痒的地方比较不容易被人发现。

    就好比当他的舌尖触到他的皮肤上时,身下的身体会跟着一颤一颤。

    “感觉怎么样?”郯煜炀声音极低极低,犹如蚊吟。

    “还好。”江暮抬手用手臂遮挡住眼睛。

    江暮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理智告诉他,郯煜炀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

    郯煜炀没出做什么过分的举动,只是不断的在他的两侧脖颈、脸颊上舔舐。

    才刚在一起,表明心迹,郯煜炀觉得自己像是很早就想把江暮纳为己有。

    或许是从第一次见面时。

    唇红齿白的少年,语气恶劣,面上冷酷的说着让人听了就会暴躁的话。

    戏谑的说着“看完就想走”这句话,冷冰冰的问着班级所在。

    郯煜炀发现,从认识对方之初,江暮就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姿态步入他的生活。

    一起的轨迹都被打乱……

    江暮闭上眼睛,回想着两人认识的经过,有好笑的地方,也有温暖的地方。

    桩桩件件,无一不在温暖着他的心房。

    原本已经冰封的壳子就这么被郯煜炀一寸一寸、一点一滴的融化。

    现在他才发现。

    原来他们之间发生的事他一件都没忘。

    例如第一次见面时,郯煜炀是穿着一件黑色T恤搭配着校裤跟一双黑色运动板鞋。

    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以为自己是喜欢他,还大言不惭的说“我比较喜欢身娇体软易推倒的类型”。

    虽然放眼一看,跟站在旁边的郑硕高下立现,除了长得好看了些,可也不至于让他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啊……

    估计就是了吧。

    郯煜炀听到江暮在笑,停下动作,“很开心?”

    江暮“嗯”了一声。

    郯煜炀继续追问:“开心什么?”

    江暮把挡住自己视线的手臂移开,眼神中的笑意闪了郯煜炀的眼。

    男朋友眼睛真好看啊……郯煜炀想。

    江暮突然支起上半身,郯煜炀跟着起身,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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