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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谈论的东西无非是各种男人女人性、器官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听几次还新鲜,多了就有一种反胃感。
他想脱身的话,比其他人都要容易很多,他还留着级,家里就想让他考个好大学,18岁的年纪,想回头的话,也能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只是他已经习惯了跟在周崇明身后。
周崇明比他小上几个月,但身上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味道,万龙说不太清楚,这样的他,让万龙对他轻慢不起来,他还记得周崇明刚来巴岭的时候,皮肤很白,个子也不太高,那个时候好像是14岁吧?头发也留得长,软软地盖着眉眼,衬得皮肤雪一般的白,嘴唇很红,像血。
他跟这个小镇格格不入,初来的时候,就有一种城市人的气息,无论是那些讲究的行为,还是那纯正的普通话,都彰显着他的不同。
他的妈妈饶雪万龙也是见过的,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漂亮到只要看上一眼,就很难忘记,只是她看人永远都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轻视眼神,让万龙很不喜欢,但周崇明和他妈是不一样的,14岁的周崇明,还不会说巴岭话,和谁说话都是用着一口咬文嚼字一样的普通话,因为还没有变声的缘故,声音还有些稚嫩,那个时候他还脾气很好,去捉弄他也不会生气,万龙没由来的喜欢他,男孩子的友情是很莫名其妙的,有时候就有一种“啊,就是你了”的命定感。
万龙在周崇明14岁的时候就和他成了朋友,周崇明到底在大城市生活过,生活习惯很精细,这一开始是让万龙很受不了的,但后来……他变得和这里的少年人一样了,那些精细的习惯都消失得一干二净的时候,万龙又有些怀念。
原来的周崇明,是十足的好孩子,又有几分柔弱,在巴岭镇上上初中的时候,被一茬又一茬的人拦着要钱,现在这些敲诈勒索过他的混子们,反倒跟在他身后转了,有些讽刺。
不过这样得过且过的生活,对于那些小伙子来说,可能是最舒服的生活方式,但对于万龙却不是,对周崇明应该更不是,万龙和他认识四年了,自觉得还是了解他的,所以对他有着很大的期望。
只是不知道还要多久,万龙很愁,他无数次提议周崇明和他一起去大城市闯一闯,在这样的小镇上没什么出息,万龙不喜欢读书,但也不想做一个普通人,他有着一个年轻人会有的野心,但只要这种时候,周崇明一次次地拒绝,颇有种要在这里死耗着的意思,让他无法理解。
“以后他们惹事,你别凑上去。”周崇明说。
万龙从思绪里回过神来,唉声叹气道:“行吧。”
周崇明对那些混混同伴并没有多少情谊,也不太想管他们的事情,虽然经常在一起,但并不是朋友,他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走吧。”
万龙应了一声,套好T恤就和他一起出了门。
十月的初始,伴随着桂花香四溢,空气里带了微凉的气息,清晨起床也是通体凉爽。
叶知恬在国庆后,就发现了叶芬他们对自己的疏远,这其实也在她的意料之内,魏丽丽心眼小,很有可能发了一通脾气,让那些女孩子不要靠近自己。
这是很奇怪的,乡镇的少女们,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知事,对性这个东西是很清楚的,脏话里都编着,再懵懂听多了就都知道了,年纪轻轻就表现得一副很老练的样子,魏丽丽是这样,说起坏话来,离不开下三路,但在为人处事上面,又带了些幼稚,比如在那事过后,强制其他人不准靠近自己。
叶知恬不在意叶芬他们,前辈子她们就没什么感情,这辈子自然也不会在乎,她虽然担心魏丽丽会乱说,但仔细想想,她那欺软怕硬的性子,碰上周崇明,想编排她,至少得想想后果。
叶知恬觉得周崇明对她的威胁,应该是有用的,事实上,她也没想错。
魏丽丽厌恶叶知恬,其实是有着更深的原因的,这个原因牵扯到叶知恬的爸爸叶顺。
叶顺年轻的时候,是很俊美的,很受女孩子欢迎的长相,而且又是高知分子,到了适宜结婚的年纪,门槛都要被媒人踩烂了,魏丽丽的妈妈邱莲八字和叶顺合,本来就快成了,偏生叶顺回家看见了从河边洗衣服回来的叶兰,一见钟情,一回来就赶走了所有的媒人,请了人去叶兰家里说亲,然后就这么成了。
再之后,叶顺做生意,办厂子,成了村子里第一富户,邱莲嫁给了魏丽丽爸爸,心里怨恨不平,平日里给魏丽丽灌输的就是,叶顺本该是她爸爸,叶顺那宽敞的大房子本来该是她们的,叶知恬两姐妹身上穿的衣服,鞋子,本来都该是魏丽丽的,叶兰抢走了邱莲的家庭,叶家兄妹占了魏丽丽的福气,久而久之,本来也有嫉妒,在这样的催化下,也就变成了恶意。
魏丽丽编排的那些话,也大都是跟她妈妈邱莲学的,叶兰是大狐狸精,叶知恬姐妹就是小狐狸精,年纪不大,什么脏话都冒得出来。
她一开始想撮合叶知恬和陈城,也是因为她知道陈城是什么情况的,陈城这个人,是家里老幺,娇生惯养,上面一双哥姐,他是最受龙的,平常就很懒散,家里也很穷,比魏丽丽家还穷,是她周围那些男生里,最配叶知恬的人。
魏丽丽实在太想让叶知恬遭罪了,太想太想了,她只要一想到叶知恬嫁给陈城,一辈子为陈城家做牛做马的样子,她晚上睡觉都要笑出来,只是现在并没有如她的意。
那天晚上被那个野男人威胁后,又被陈城威胁了一遍,这是魏丽丽没想过的事情,陈城到底也是男生,威胁人也是带着男人特有的气势,并不是装腔作势,这让魏丽丽有点恶心,面对那个男的,一句话不敢说,对着她倒是厉害的很。
不过她还是怕了,女人怕男人大概是天性,即使眼前这个男人是她一直看不起的人,当然,她更怕的,是陈城嘴里的混子流氓,那个野男人是巴岭镇上的流氓,她知道巴岭的不太平,混子流氓扎堆,都是不读书的同龄人,经常打架生事,颇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这些人,连大人都是要怕的,更何况她?
她对陈城的威胁可以不放在心上,但那个男人的威胁,她也没蠢到不去听,她还不想惹那些流氓。
不过,有一件事情,是值得让她高兴的,叶知恬和那样的混混在一起厮混,似乎比跟陈城在一起要好上一些。
叶知恬能跟越烂越糟糕的人在一起,她就越高兴。
第32章 NO.32万元户(二更)
叶知恬对于自己重生后的目标, 是很明确的,要让犯事坐牢的周崇明走上正路,能和他再续前缘, 重组家庭,其次就是能有自己的事业, 比前辈子过的更好, 前辈子靠男人靠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