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状元郎离开了京城,路上给蒙家父子讲课,三人ai极了老师,忍不住了
日后,林墨仙从吏部领了官印、任职文书和官服,简单收拾了行装,带了两名侍卫便发了。
他十八岁后曾经独自游遍了大麟各,并没有书童侍从之类的人服侍,其实早已习惯了个人上路,而这两名侍卫,却是皇帝定要他带上的。
朝此刻正在大乱,日前应亲王与宫内华太妃密谋犯上作乱,全都被了死牢,应亲王脉尽数拔起,整个大麟官场震片混乱,在皇帝的强势镇压又扑灭了几起狗急墙的叛乱,京城百姓们才算是松了气。
如的元明帝蒙昧尽去霸气初显,已渐渐有了明君之像,朝人心渐稳,天万民归,为填补空缺旨额外开期恩科,引得方学们纷纷入场,以期能尽忠圣上。
元明帝并没有亲自去送老师。
他是真的受不住。
站在京城大的城墙上,年轻的帝王默默看着老师的身影渐渐远离,时间只觉得世界片虚无,仿佛再也受不到人世间任何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不知站了多久,身后的内宫管刘忠忍不住低声劝道,“皇上,该回宫了。”
是啊,该回宫了。
元明帝头,他缓缓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却突然溢了大量的鲜血。
“皇上!”刘忠简直吓坏了,赶紧吩咐去传太医,上前把扶住了身姿依旧笔挺的元明帝。
元明帝有些不解伸手在唇边抚,自己也被满手的鲜红吓了。
“朕无事。”随意挥了挥手,元明帝接过巾帕了,突然着说,“老师又不是不回来了,朕不伤心。”
是啊,年后老师就回来了,到时候,定然不会再推开自己了。元明帝在心里安慰了自己会儿,这才渐渐觉到心底深处刮骨般的剧痛来。
年……竟然要年……元明帝的双眼微微抬起,眼底片血红暗沉,年后,他还会是现在的他吗?
×××
林墨仙所要前往的漠岭县,乃是距离京城八百里座人近十万的县城。
漠岭县位于西南大平原,土壤广袤沃,然水汽被周群山阻隔,连年干旱,导致百姓们生活困苦。
京之后,林墨仙路向西而行,不到日,居然遇到了家从漠岭县来京后返乡的农。
这农家姓蒙,看起来在当应该算是富,虽然衣着打扮极为简朴,但不仅上过私塾识得字,还上京买了不少书,其甚至还有林墨仙新编的本农书,可见是好学之人。
父亲蒙田年约十,身形如铁塔般强悍壮实,眉大眼,看就是个憨厚淳朴的农家人,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旦开,便声如洪钟,两个儿立刻乖乖受教。
大儿名叫蒙初,大概十头,相与其父肖似,身形大,也是般虎背熊腰的强悍模样,个却十分腼腆,叫什么就什么,路上喂马刷马、搭帐生火全是老大在,老实得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小儿蒙末就天天以欺负兄为乐,他的相比父亲和大哥略显俊秀,看起来还不到十,但据他自己所说,却已经是村里远近闻名的村医了,路上捡了不少草药和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奇心大得时不时就惹祸,每日都被父亲训斥顿。
他们最初在驿站碰到时,人立刻就认了林墨仙。
新科状元游街之时人已经到了京城,自然没有错过这么大的热闹。
林墨仙正想了解漠岭县的况,而蒙家父人更是满肚的问题想求教状元,两队人立刻就凑到了起,很快就熟悉起来。
尤其是生外向活泼的蒙末,简直跟粘在林墨仙身边似的,满眼亮晶晶全是崇拜。
这天,行六人错过了驿站,便干脆在官道旁寻了个临水的营,搭起帐篷,打算露宿晚。
蒙末摸到了林墨仙的车旁,主动递胳膊让林墨仙撑着车,着邀请道,“状元老师,哥哥刚去打了几只松,如果老师不嫌弃,要不要与家同吃晚饭?”
林墨仙头,有些惊讶看了不远处正忙着为松除清洗的蒙初眼,叹道,“你兄动作倒快。”
他们到此处还不到半个时辰,蒙初竟然已经打了圈猎回来。
“哥哥厉害着呢,”蒙末得意瞟了几步外低头吃干粮的两名侍卫眼,道,“哪像些养尊处优的官老爷们,别看拿着剑,恐怕连都没杀过吧。”
林墨仙无语,这蒙末虽然直对他极是热,但对两名侍卫却也不客气,时不时就讥讽几句。
当然两名侍卫也不喜欢这家粗鄙的农人,闻言冷哼声,若不是看在林大人的面上,他们恐怕早就动手教训这不知天厚的蠢了。
蒙末知道两人不敢动手,心愉快偷了声,扶着林墨仙来到了他们的马车旁,热向状元展示他们马车上的特殊设计。
“老师你看这处挡板,是有机关的,只要在此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