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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27

    踹了一脚,随后拔腿就跑。

    不过她还没跑出十米远,就被盛启琛给逮着。

    盛启琛跟拎小鸡一样把夏茉摁在电影院门外墙上,居高临下的逼视着她,满脸痞气:“敢踹我,是想挨揍吗?”

    盛启琛这话让夏茉想起他打人的样子,有点发怵,不过嘴上还是很硬气,说:“你要是敢打我……我就跟你拼了。”

    看着身高不及自己肩头的小女人,明明很害怕,嘴上却还要逞强,盛启琛忍不住便想要逗一逗她。

    他双手撑在她肩膀两侧,很是轻挑的在她额头吹了口气,又贴近了几分,笑道:“那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跟我拼了。”

    夏茉咬着唇,猛地一把推他开,骂道:“你离我远一点。”随即狂奔逃走。

    盛启琛看着她越跑越远的背影,嘴角扬了扬。

    他忽然发现,逗这只呆鹅很是好玩。

    从此,逗夏茉是盛启琛学习以外最大的一项‘业事’跟乐趣。

    而这项‘业事’他一做便是四年,致力于吓跑她身边所有追求者。

    有人说他肯定是喜欢夏茉,不然他为什么老搅和夏茉的桃花。

    盛启琛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夏茉,因为他从来没喜欢过人,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喜欢逗她,喜欢看她被他气的脸发红的样子,喜欢看她窘迫的表情,喜欢看她对他毫无办法的样子,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还有……喜欢看她笑起来的样子。

    好像她的一颦一笑他都喜欢。

    那是不是代表,他也喜欢她这个人呢?

    但不管他是不是喜欢夏茉,他们俩也不可能,因为夏茉极不喜欢他,每次看到他的眼神除了畏惧便是厌恶,可以说他在她眼里就是个十足的瘟神。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四年而逝。

    毕业典礼过后几乎每个班都出去聚餐,刚巧盛启琛他们班跟夏茉他们班选在了同一家饭馆,订的包间都挨在一起,喝到后面两个包间的人老有人走错,得知是同一个学校的,有人便把中间那道屏封给收了起来,说即然都毕业了那就顺便搞个联宜,一起告别校园。

    大学四年同窗即将各奔前程,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聚,包间里有唱歌的有哭的,那叫一个热闹。

    那天,向来不怎么喝酒的夏茉被离别的情绪所感染也喝了两杯啤酒。

    盛启琛性情向来淡漠对于这种场面比较无感,跟几个比较好的同学干了几杯他便想撤,因为老有女同学借故跟他要邮箱跟qq。

    盛启琛从包厢里出来,碰巧看到夏茉从洗手间回来,见她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眼神迷离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明显就是喝多了。

    临近毕业的时候大家都比较忙,盛启琛也忙,所以有一段时间没去找夏茉触霉头,不过夏茉的行踪他还是比较清楚的,知道她论文很顺利通过答辩,好像还找了份工作,一直在忙正事,没有跟哪个男生出去过,所以他也就没去找她。

    盛启琛站在原地定定的看着她,见夏茉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疾步上前搀住她,才勉于她跟地面亲吻。

    夏茉迷迷糊糊的,见前面挡着一堵肉墙,抬头看了看。

    盛启琛见她醉的都不认的他,眉头皱了皱,“不会喝酒,就别喝。”

    夏茉看着他蠕了蠕嘴,有点傻气的说道:“大家都…喝,我心里也难受,我舍不得大家……”说着她眼睛还红了起来。

    “傻子。”盛启琛低骂了一句,驾起她的胳膊把她带到大厅去,找了张没人坐的餐桌坐下,又让服务员给她倒了杯茶。

    夏茉喝了两口茶,趴在桌子上朝他傻笑,说:“你这张脸怎么这么熟悉……很像一个讨厌鬼。”

    盛启琛定定的看着她,明知故问:“讨厌鬼?他叫什么名?”

    夏茉很重的拍了一下桌,“他是我的仇人,我恨死他了。”

    盛启琛掀了掀眼皮,“那么讨厌他?”

    夏茉傻笑了两声点了点头,“嗯,因为他老是欺负我。”

    “搞不好他是喜欢你呢。”

    夏茉又拍桌子,“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

    “那万一是真的呢?”

    “我管他是真的假的……反正我极其无敌的讨厌他,”她从桌子上撑起脑袋瓜,眯着眼笑:“反正……毕业了,希望这辈也不要再见到他。”

    听到这话,盛启琛莫明觉的胸闷,胸口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很不舒服。

    看着夏茉眼底的笑,他说:“刚刚你差点摔倒是我扶的你,你是不是得谢谢我?”

    “嗯,虽然你跟那个讨厌鬼长的很像,但你人……比他好多了。”夏茉打了个酒嗝,很是豪气的笑道:回头我请你吃饭。”

    盛启琛眉头微挑,从兜里拿出手机,点了录音,这才开口说:“我要出国了,这顿饭我能不能留到以后再让你请。”

    “没有……问题。”夏茉点着头。

    盛启琛看着她弯弯的眉眼,“那以后我们若是在碰到,可不可以做朋友?”

    夏茉歪着脑看他,傻笑:“没有问题。”

    盛启琛保存了录音,这才把人送回包间,让他们班同学送她回家。

    刚出国那几个月,盛启琛很是不习惯,经常会想起夏茉,感觉不做点逗她的事,生活显的很无趣,便经常放他录音的那两句话出来听。

    每每听到她的声音,他就有一种抓心挠肺的感觉。

    那一刻他才发现,原来逗一个人也能上瘾,那时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那其实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在法国他学了两年酒店管理,之后接管了盛泽恺在法国收购的一家酒庄,这家酒庄在当地可以说毫无竟争力濒临倒闭,盛泽恺让他接手,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无非是想锻炼一下他的能力。

    盛启琛接手后,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便让酒庄起死回生,之后他又开始研究起红酒,以初级品酒师的身份世界各地到处飞,不到两年他又拿到高级品酒师跟红酒鉴别师的资格证书。

    而这五年的历练,让他的性格变的越发深沉,不过做事倒是圆滑很多,对人对事也懂的迂回。但他的性子却从来没有变过,虽然他对谁都挺和气的,但他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好像谁也走不近他的心,除了他爷爷盛泽恺,他依然对谁都很淡漠。

    五年时间他把那家酒庄营经的有声有色,就在他准备进军酒店业时,接到盛泽恺秘书的电话,说盛泽恺病重让他立马回国。

    要说这个世界还能让盛启琛紧张的人,那就只有盛泽恺了。

    当盛启琛在医院看到毫无精神,满脸病容的盛泽恺时,他眼眶瞬间就红了,从十岁之后他从未哭,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牛逼轰轰的老头子,有一天会变的这么虚弱,这让他从未有过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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