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个普通人陷入了修罗场 第10节
苏斯川的瞳孔很深,乌黑,这个角度更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让人看不出情绪。
宋时盯着他的眼睛看的时候,莫名抖了一下。
那眼里像是放了两把刀子似的。
“你……你是门口迎宾的吧?”宋时问。
苏斯川那张万年寒冰的脸裂开了点,他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
苏斯川回答宋时:“我是迎宾的工作人员。”
宋时把他往后推:“那你呆在这里干嘛?”
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扭过头看向郑明野:“郑哥,你是不是也看出来了?”
“这酒店才刚刚开业,分工就这么混乱?”宋时故意拱火。
郑明野原本还有点不爽,听到宋时这么说,他一下子回过味来。
美人是好,他的产业更重要啊!
于是他也沉下了脸:“把负责人叫过来。”
宋时趁机赶苏斯川走:“你愣在这里干嘛?还不去门口迎宾?”
苏斯川听到宋时的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接着才转过身离开了包厢。
酒店负责人过来被郑明野骂了个狗血淋头。
酒店负责人也是苦不叫迭,说临时出了点意外,人手不够了,才会想到让迎宾的人来凑数。
没想到这就被抓住了。
宋时在旁边,一边看戏,一边在心中叹息。
这不傻吗?
找个凑数的也找个丑一点的,找那么好看的,能不被发现吗?当大家都是瞎子呢?
于是最后郑明野总算没能做到恶,大发一通脾气,把酒店好好整顿了一番。
宋时趁机吃了个不算太饿肚子的午饭。
舒服了。
原本他们晚上还要再去聚个餐,喝个酒,摸个小手什么的。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郑明野也没心情喝酒了,他铁了心要把酒店好好整治一番,下午他甚至还发现了两只蛀虫。
这才刚刚开业呢,就有蛀虫了!
郑明野都气死了。
狐朋狗友们提前解散,晚上不用出去鬼混了。
宋时乐死了。
他美美地去拿自己放在某个房间里的衣服,顺便准备找个代驾回学校。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不用急着回宿舍,先去哪里吃个晚饭吧。
看郑明野骂了一下午,他又看饿了。
宋时在厕所换好衣服,坐上后座,代驾那里也打电话过来了。
“对,看到了吗,车牌*******。”宋时报了一串车牌号。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今天喝酒了,他总觉得代驾的声音还挺熟悉。
车窗被敲了。
宋时喊:“解锁着,自己开车门。”
车门打开了。
苏斯川坐了上来。
宋时一秒清醒了。
宋时:“……”
“宋少。”苏斯川也不装,直接喊上别人对宋时的称呼。
原本还想往阴影里躲一躲的宋时立刻停止了自己这个愚蠢的行为。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居然还能再碰到这位迎宾的工作人员。
现在让他下去,换个人,也不好吧。
宋时只能装作轻松地说:“你……打的工还挺多的。”
苏斯川回答:“还好。”
宋时继续沉默。
苏斯川问:“您的目的地是哪里?”
宋时本来是想先开车回学校,然后打的出来吃饭。
现在他让刚刚见识过他“宋少”那一面的人送他回学校里做乖乖学生,他总觉得很奇怪。
可是不开回学校,他的车怎么办?
宋时:“……”妈的。
宋时揉了揉太阳穴,想到了林九。
都有林九这么一个例外了,反正以后也见不到这位帅哥路人了。
因为他下午的时候已经听完了全程,知道苏斯川不是全职的工作人员。
好几个迎宾的长得很好看的,全都是来兼职的,就工作开业这一天。
以后应该也不会再见面了。
宋时摆烂了。
这样想以后,宋时轻松了点。
他问:“你晚饭吃了吗?”
下午酒店都是鸡飞狗跳,他都没吃上饭,更别提苏斯川了。
苏斯川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心里的感觉有点微妙:“没有。”
“那就去九里人家,你导航一下。”
九里人家是大学城附近的一家餐馆,价格中上,学生吃的比较少,多是附近的工作党在吃。
味道还不错。
苏斯川立刻照做了。
等他们到了停车场,宋时说:“一起吃吧,我请你,你误工的钱我也一并给你,一会儿吃完了送我去s大。”
苏斯川从后视镜里看宋时。
可惜周围黑乎乎的,他看不清宋时的模样。
苏斯川本来应该拒绝的,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应了一声,答应了。
宋时带着苏斯川进饭店,带着他拿了三张张菜品的价格牌,问他:“你还有没有要吃的?”
苏斯川摇头。
宋时去点菜的地方:“我们两个人吃三个菜也够了。”
这里的环境很好,灯光和装修都给人以安全感,他们往里面一坐,几乎就是个半封闭的包厢了。
宋时和苏斯川面对面坐着。
他拿出手机,顺手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情。
宋时随口问:“你以后不去酒店了吧。”
苏斯川点头:“嗯,我就做一天兼职。”
宋时又问:“你一天兼职多少?”
“500。”
“啧,那老东西有够黑的,吞了一半的钱。”宋时想到酒店经理跟郑明野说的价格。
苏斯川抿了一口大麦茶。
他从刚刚开始,眼神就一直落在宋时身上。
宋时知道自己现在在面前的人心目中的形象应该是蛮怪异的,这人看他也正常。
但是,无所谓!
反正他们不会见面了!
第8章
菜很快就上齐了,宋时是真的又饿了,他还要了两碗米饭,青椒肉丝就着白米饭,很下饭。
中午那种场合是最吃不饱的,吃的少不说,不喝酒就没有碳水的摄入,很快肚子就又瘪了。
他一个人要打三份工,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备受折磨,需要大量能量的摄入。
苏斯川看着哐哐吃饭的宋时更沉默了。
宋时的长相在人群里是拔尖的,混迹在他那群狐朋狗友中间的时候,相当扎眼。
很有一种在一群马来貘里混进了一只大熊猫的感觉。
尽管配色一样,长得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不过宋时不喜欢这样大出风头,都是站在队伍最末或是朋友中间,尽量地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这和中午他见到的大少爷完全就是两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