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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到达天鹰城,花少爷新生活开启

    豹王城。

    某豪华客栈。

    当然,说是豪华,比之困魔谷那些金碧辉煌的酒楼还是差的有点多的。

    毕竟是在沙漠之中,豹王城连围墙都没有,造砖垒石盖房子,不容易啊。

    这家几乎是豹王城最为豪华的客栈,也不过是上下两层,二十几间客房。

    天色已晚,房间内,花独秀光着膀子,用湿毛巾轻轻擦拭着身子。

    这一通跑,太累人,又是一身汗,难受啊。

    花独秀叹口气,低头看看自己的裤脚。

    那里,撕裂了很大一块,粉白/粉白的小腿肚子都露出来了。

    “还好少爷我听声辨位,赶忙避开,不然这条腿算是废了。”

    花独秀回味刚才那一战,还真是惊险。

    “不愧是漠北豹王门,有一套,不简单。只是迫不得已用魔气滋扰他的神识,难免把我底牌暴露了,也把动机暴露了。”

    “看来以后得多注意行踪,魔流府的功夫是不能再用了。”

    花独秀擦拭完身子,轻轻躺在床上,松了口气。

    “我想夺他的残片,如果他猜出我手里也有残片,那他肯定同样会想夺我的。”

    “嗯,当务之急,是先离开豹王城,藏身在纪宗,好好修炼内功。”

    花独秀则耳倾听,客栈外万籁俱静,只有不知名的虫子在低声鸣叫。

    应该没人追来。

    花独秀盖好薄被,沉睡过去。

    次日一早,花独秀跟沈利嘉吃过早饭,立刻迎着朝阳出城赶路。

    依旧是在车厢内,沈利嘉奇怪问:“姐夫,走这么急?豹王城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我还没带你体验呢。”

    花独秀问:“体验个毛啊,咱们是来吃,是来玩的吗?”

    沈利嘉挠挠头:“额……是来习武的。”

    花独秀又问:“这里离天鹰城还有多远?”

    “五六十里路吧,下午就能到。”

    花独秀说:“这么多的小城拥挤在一片绿洲里,还到处都是名门大派,彼此之间居然没火并起来,也是奇了。”

    “可不是在一片绿洲啊,姐夫!”

    沈利嘉说,“漠北大沙漠之中,最大的一块绿洲,就是盟重城,周围还有很多小绿洲,漠北总督府驻扎的沙之城,就在靠近东部的一片绿洲里。”

    花独秀点头:“这样啊,官府居然不是在最大的绿洲,有意思。”

    “漠北尚武,人人都有侠义情怀,对官府十分不亲近,所以官府管理起这里来也十分不便。”

    沈利嘉解释道,“比如说,有什么大纷争的话,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约定时间,地点,然后公开比武解决,极少有人去报官。”

    “就算官差主动插手,漠北人也不配合,他们更信任门派大佬出面调解。一派掌门,面子比一城之主还要大呢。”

    花独秀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那怪不得总督府要建在盟重城之外,这是抽身世外,在沙之城专心营造一个官府能掌控的城市啊。”

    沈利嘉道:“是了!沙之城,可以说是整个漠北,唯一官府百分百说了算的地方。”

    二人边聊边吃吃喝喝,沈利嘉买了很多特色小吃,赶路倒也不寂寞。

    很快,车队出了豹王城。

    城外是连片的胡杨林,地上或是沙地,或是黄土,间或还有玄泊,一支支驼队往来,完全没有萧瑟的感觉。

    傍晚时分,驼队来到天鹰城。

    花独秀跳出车厢,举目四望。

    平房,矮墙,胡杨林,以及人来人往,热情四溢的百姓。

    啊,这里就是我今后要长时间生活的地方吗?

    嗯,还不赖。

    花少爷笑道:“绿洲之中,每座城都长的差不多啊?”

    沈利嘉紧跟着跳出:“可不咋地。”

    “咱们先找个客栈吧,把行李安顿下,好好休息一番,明天一早我陪你去纪宗拜门?”

    花独秀心里一动,看着沈利嘉说:

    “不用。把行李放到客栈,你立刻去沙蝎城吧,我自己搞的定。”

    沈利嘉一愣:“啊?那怎么行,我好歹在盟重城生活三年,好多事不替姐夫安排好,我走也不放心啊。”

    “不用不放心,你姐夫我不也在魔流府一个人生活三年吗?没什么搞不定的,以我的聪明才智,就算对别人很难,也难不倒我。”

    沈利嘉点头:“这倒是。”

    “一会儿你就走,现在天色还早,明天天亮之前你就能赶到天蝎城,不用留下来陪我过夜。”

    沈利嘉叹口气:“唉,姐夫,你这样决绝,我很伤心啊。”

    “伤个屁,听话。”

    沈利嘉一脸莫名,这都傍晚了,我留下来睡一宿,明天一早再赶路就不行嘛?

    不行。

    在花独秀的催赶下,六个随从大汉把行李放到客栈,沈利嘉依依不舍的告别花独秀,立刻带人赶往天蝎城。

    这下,花独秀清静了。

    身边再也没有认识他的人了。

    哪怕沈利嘉一再要求给花独秀留下几个随从,花独秀断然拒绝。

    我花独秀,就是要开启一段低调的生活。

    目的只有一个,练好内功,一个一个的抢来地图残片,然后马放南山,回困魔谷继续做我的富家少爷。

    为了这个目的,这一年,我花独秀一定要忍我所不能忍,做我所不愿做,挑战一切不可能!

    首先,还是先去泡个澡。

    花独秀在天鹰城街上闲逛,把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哪里能泡澡,全都默默记在心里。

    找了一家档次最高,消费最贵的洗浴中心,花公子美美泡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衫,继续在城里闲逛。

    这次,他找到了纪宗门派所在。

    纪宗位于天鹰城北城,占地百余亩,比豹王门稍大些。

    花独秀站在纪宗门外细细打量,纪宗的院门十分高大,气派,进出的弟子衣着鲜亮,个个神气十足,颇有朝气。

    花独秀暗道:不愧是我花独秀要投奔的门派,果然有牌面。

    正暗自感慨,一个瘦弱但硬朗的青年从身旁走过。

    花独秀眉头一皱,立刻感到一阵莫名的敌意。

    不是吧,我才刚来,也没惹事,怎么会有人对我有敌意?

    花独秀悄悄回头,发觉那青年正眯着眼打量纪宗高大的院门,嘴里一阵冷笑。

    花独秀松了口气:原来他是对纪宗有敌意。

    花独秀决定跟着他走走,看他到底是什么人。

    青年默默独行,花独秀东张西望,一边逛街看新鲜,一边远远的跟着此人。

    来到巷子末尾,一家茶摊,青年在一张地八仙坐下,一旁正有两个人在喝茶闲聊。

    花独秀在他们一旁坐下,茶水甜点吃起来。

    隔壁桌,一人笑问:“阿水,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瘦弱青年冷道:“哼,空有其名罢了,我没见到有一合之将。”

    另一人道:“阿水,你才看见几个人啊,就敢说这大话。半年前,我和阿金可是来踢过馆的,纪宗年轻一辈还是有高手的。”

    阿水道:“那是你俩太弱。”

    这两人,一个叫阿金,一个叫阿山,和阿水来自同一个门派。

    阿水显然更年轻些,应该是小师弟。

    但脾气却不小。

    阿金略有些生气:“你小子,这里是盟重城,不是在咱们剑宗,你以为还能跟在剑宗一样,没人能奈何你吗?”

    阿水道:“我觉得没人能。”

    阿金被噎了一下,摇头无语。

    这个小师弟,脾气太倔了。

    阿山道:“阿水,你可是咱们剑宗年轻一辈第一高手,明天去踢馆,小心点,能赢最好,不能赢,该收就收,也不要伤了自己。”

    阿金道:“是啊,出来时师叔一再强调,让我俩看好你,若你有个好歹,师叔要责罚我俩的。”

    阿水说:“我知道了。”

    花独秀越听越来兴趣:他们明天要去纪宗踢馆?

    有热闹看了啊?

    这小子气势不弱,尤其是性格脾气很有意思,似乎还是个使剑的,正好明天看看他到底有几把刷子。

    打定主意,花独秀往桌上丢了一枚碎银,悠然起身离开。

    摊主捧着一把铜钱赶忙大喊:“公子,公子,找您的钱!”

    花独秀摆摆手:“我从来不碰铜钱,老板你留着吧,不用找了。”

    说罢,花独秀潇洒离去。

    没错,花少爷那是什么品位,大雅大潇洒的人物,岂能染上铜臭味?

    所以他出手最低就是一两银,身上真的不带铜板。

    阿金等人不可思议的看着花独秀。

    尼玛,喝完茶,吃个甜点,就丢下一两碎银?

    一两碎银什么概念,够花独秀天天来吃茶吃甜点,连吃一个月的。

    阿金摇摇头:“土豪,真特么是土豪啊。”

    阿水看了花都秀一眼,默默道:“这人,也是个使剑的。”

    没错,我闻到了“剑”的味道。

    阿金一愣,赶忙又朝花独秀看去。

    只是花独秀走的远了,只剩一个长身俊朗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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