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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风华绝代小后妈[年代] 第34节

    舒月顺着习惯脱口而出:“肯德基。”

    程白杨嘴边都是油光,鸡肉塞了满嘴却还不忘问她:“什么是肯德基?”

    舒月刚说完就发现说错了,于是想了想怎么圆上,“嗯……啃的鸡。就是啃着吃的鸡肉。”

    他点点头,继续吃自己的。

    鸡皮金黄酥脆,带着咸香味,鸡肉很嫩、关键非常入味。程山以前不喜欢吃鸡皮,每次都要挑出去,可这个鸡腿的皮好像没看见。算了,反正好吃,管他呢。

    他一边慢慢的品尝,一边看看舒月。看她手里的鸡翅吃完了,忍不住把自己的鸡腿转了个圈,递到她嘴边:“这里好吃,快咬一口。”

    舒月抬头,发现三小只齐刷刷的盯着他们,下嘴不是,不下嘴也不是,就很尴尬。

    第33章 风潮 二合一

    越扭捏, 就越尴尬。

    舒月索性就大大方方,干脆的咬了一口,然后笑眯眯的问三小只:“你们要不要尝尝?”问的时候故意提高音量。

    程山愣了一下, 拿回自己嘴边,三口两口啃完了。留下一句:“要吃自己拿。”

    没见过世面的三小只:“……”

    自己拿就自己拿,反正他们也不会客气。

    吃鸡要紧。

    吃完饭收拾的时候,程白杨想起了他心爱的小鸡, 问舒月:“小妈, 这个能不能给小鸡们吃。它们肯定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吧?”

    舒月想了想,感到一阵心里不适,“同类不能相残。小鸡不吃鸡肉。而且它们太小了,吃不了。”

    程白杨挠挠头,似懂非懂, 这么好吃, 小鸡们吃不到,可惜了。

    程白杨生日过后,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连早晚的海风都裹挟着热气。

    舒月无比怀念空调, 尤其怀念开着空调吃冰激凌,开着空调裹被子睡觉。

    夏天的新衣服已经做好。

    程白鹭穿上自己的橙红色娃娃领小裙子,白嫩的小脸蛋上,一双黑珠子般的大眼睛笑弯了。

    那模样简直像一只漂亮的洋娃娃。

    哪个女孩不喜欢洋娃娃呢,如果不是程白鹭长得漂亮, 一副萌萌软软的样子, 估计舒月早就不能忍她、脾气也得爆发好几回了。

    权且当她是个会说话的洋娃娃,舒月拿她当洋娃娃打扮。

    为了配这身裙子,舒月还给她梳了两个丸子头, 还别上了红色的发卡。

    程白鹭两手捏着裙摆,在镜子里上上下下照着,好看的小丸子头发,漂亮的发卡,配上颜色明丽的裙子,高兴地转圈圈,带起一阵微风,裙摆飞扬起来。

    舒月自然也给舒兰打扮一番,同样是两个高高扎起的小丸子头,她穿的是一件绿色裙子。

    舒兰皮肤白,绿色很衬她。

    两个小姑娘站到一块,都漂亮又时髦,还挺像亲姐妹的。不过大的端庄温柔,小的看上去更跋扈。

    舒月也穿上自己新做的一身绿色暗花纹的衣服,上衣是衬衫式样,裤子微微阔腿,配一双黑色凉鞋。发型一改平时的两个低马尾,扎了一个低低的半丸子头。

    她照照镜子,仿佛看到了在京郊小院里拍视频做直播之前正在梳妆更衣的自己。

    那时候的她,一天都能换好几身衣服,妆容也是精致的。后来赚了钱,化妆品越用越贵,从make这种开架日货到cpb这种贵妇品牌,再到海蓝之谜这种国际一线大牌,皮肤保养的也很好,卸了妆看上去就是大学生既视感。

    到了七零年代,她只好入乡随俗,不过她对穿着打扮的要求还是比普通人高一些,主要是审美上有天然的优势。太土了自己都受不了。

    舒月看看自己,又看看两个小姑娘,如果放到现代,带着这么两个小姑娘出去,路人一定直呼辣妈。

    等到了院子里准备出门去副食品店,这才想起了程白杨。

    程白杨不爱看女孩子打扮,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耍醉拳。他从程山教给他的军体拳里,自己演练了一套醉拳出来,演给小鸡们看。

    醉拳是舒月给他起得名字。说是醉拳,其实就是军体拳做得实在不成样子……不过对于这个别有新意、听上去有点厉害的名字,他对自己的拳法表示很骄傲。

    舒月带着孩子们出门,被隔壁王大嫂撞见了。王大嫂刚一看到他们一家四口就惊讶的合不拢嘴,“你们这……妈呀,穿成这样,是去干啥?”

    舒月知道他们的穿着在岛上属于亮眼的,可这也是普通的布啊,总不能为了迎合别人故意做些丑衣服穿吧。

    美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女孩子爱美,穿得好看有什么不对吗?

    舒月装作平平常常的样子,笑笑说:“王大嫂,我去买菜。你吃过饭啦?”

    王大嫂是个粗粗拉拉的性子,她没听出这是寒暄,于是如实的回答:“这都几点了,当然吃过饭了。让我看看你这衣服。”说着便凑过去,在舒月和两个小姑娘周身转了一圈。

    舒月以为她这是觉得自己衣服好看,便让她看。

    没想到却听她说:“不得了,你这领子做得不对,你这上衣和裤子腿这么宽,浪费布吧?”

    舒月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黑裤子,一个黑灰色暗花纹、袖口都快磨破的侧开襟短袖……

    对一个没有审美的人,简直白瞎了这身衣服。

    舒月毫不犹豫的说:“我这衣服好看、凉快、我喜欢,穿上高兴。”再看看她壮实的身材,继续道:“我瘦,不费布。要是大嫂你,可能就得多买几尺布了,那是有点浪费。”

    王大嫂被噎的无话可说,心里还是嘀咕着,没人这么做衣服,真浪费布。不过她看舒月脸色压根没有一点不愉快,实在是这笑容太正常了,她愣是没听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挖苦揶揄,心里一直感慨:舒月一个大姑娘,过日子真是没经验。

    自从发现和王大嫂聊不到一块,舒月就刻意的减少和她聊天。“王大嫂,我急着去买菜,我先走了啊。”

    她没想到王大嫂脸皮挺厚:“你等等我,我也去。”

    王大嫂大步流星,走进院子,把篮子挎在胳膊上走了出来,连门都不锁,去紧追舒月。

    一路上,他们这一波人吸引了不少目光。

    这个时间点,军属们的基本活动都是去买菜。

    他们看到王大嫂、舒月和三个孩子,都不由得多看一眼。

    第一眼觉得王大嫂和舒月他们站在一起,画面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就好像是一群花孔雀旁边站着一个异类……

    忍不住再一眼,发觉舒月和两个小姑娘不仅长得好看,身上的衣服更是好看。

    有些人心里暗戳戳的想,果然人靠衣裳马靠鞍,自己要是能穿上这么好看的衣服,一定也能这么好看。

    有几个大嫂直接走过,其中一个忍不住搭话:“你们这衣服真好看,是买的吧?”

    舒月笑笑说:“自己做的。”

    另一个大嫂竖起大拇指:“手真巧,怎么做的这么好看。”眼神不自觉上下扫视起来。

    王大嫂又看看舒月穿的衣服,看看其他人,再看看自己,大家都穿的黑色直筒裤子,就应该穿这种裤子。“哎呀,这衣服看着就浪费布,不实用。”

    一开始搭话的大嫂说:“你不懂,人家这叫洋气。我要是能做这么漂亮的衣裳,我也想穿。”

    王大嫂心里咯噔一下,大家是被灌了什么迷魂汤。

    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跟程白杨打招呼,是程白杨通过陈洪泽认识的新朋友。

    他妈妈也跟舒月打招呼:“我是吴团长家的,叫我吴大嫂就行。”

    舒月对她没什么印象,看着眼前三十多岁、气质中透着实在的妇女,礼貌的淡然一笑:“吴大嫂,你也去买菜?”

    吴大嫂“嗯”了一声,盯着她身上的衣服:“你这是自己做的?”

    吴大嫂之前听说过程山带来的媳妇漂亮,还听说过她一手好厨艺,连部队食堂伙食水平都跨了好几个台阶。后来儿子和程白杨成了朋友经常一起玩,对于她家里的事儿也慢慢知道了不少。比如他们家养了小鸡,做了什么好饭……

    尤其是程白杨生日吃的那个“啃的鸡”,她儿子吴大强听了以后嚷嚷着要吃,家里的红烧鸡块都不吃了,就让她做那种鸡肉。

    她还想着什么时候去跟程白杨的后妈去学一学,这次终于遇上了。

    “嗯,自己做的。”舒月看出来她对自己的衣服很感兴趣,这次肯定对方是在夸赞自己。

    吴大嫂心里想着就说出来了:“我能不能跟你学学?”

    有些人不知道深浅,舒月原本害怕别人直接让她帮忙做,听到对方说“学学”,顿时放轻松,答应下来。

    到了下午果然吴大嫂来了,拿了六个西红柿、三条黄瓜,还带了一块布料过来。

    看样子是个实在人,不是那种纯粹的空手套伸手党。

    舒月看着她拿过来这块蓝色碎花布,觉得花色也还行。吴大嫂五官端正,双眼皮,眉毛比较淡,皮肤也算是白的,身材中等,她穿这个花色应该不错,能做出效果。

    舒月告诉她衣服跟普通的衣服区别在哪儿,“裤子主要是裤腿做得稍微宽一些、稍短一点。夏天凉快。上衣就是这个领子做得尖一点。”

    吴大嫂搞清楚了跟她以前做的衣服的区别,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做。对她一个常年做针线活的人来说,上手完全没问题。“行,我知道了。真是麻烦你了。”

    舒月笑着说:“不麻烦,你要有不会的再问我。”

    吴大嫂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又问她:“听白杨说你做的那个叫什么啃的鸡好吃,能教我做吗?”

    她觉得这个吴大嫂挺实在的,而且她儿子跟程白杨还是好朋友,也乐意教她。其实即使对方不拿东西来,她也愿意做这个人情。

    岛上的军人们,能有家属来随军的工资都不低,所以条件相比岛上那些渔民家庭好很多。虽然布票不多,但也能想办法用钱买。吃饱穿暖不成问题,人人都有爱美之心,看到好看的当然也想穿。

    所以,最近岛上不少人都学着舒月衣服的样子给自己做,给自家孩子做。

    一时间舒月同款成了岛上的风潮。

    而且这种风潮还在不断漫延,张家嫂子穿了,李家嫂子就想着做,一个个都不想落后。当然,除了王大嫂这种思想老旧没有追求的人除外。

    就连文工团的女同志们也做了起来。她们穿厌了军装,偶尔也给自己做便装。不知道谁先学到了这样的样式,后来就不断有人效仿。

    岛上的人们看文工团三三两两的女同志穿着那么好看,更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心。

    王大嫂的女儿冯文锦一直抱怨她妈做的衣服没新意、难看,今天她看到班里的女同学穿一身花色的衣服,不觉得不俗气、反而挺好看的。至少比之前穿的那些好看,看着也凉快。女同学告诉她:“我妈跟吴大强他妈学的,听说吴大强他妈跟程白杨他妈学的,哦不,是他那个后妈。”

    冯文锦一高兴:“就在我家隔壁,我让我妈也给我做。”

    放学回家,冯文锦把书包一放就去找王金枝:“妈,我没衣服穿了,你学隔壁阿姨给我做衣服吧。”

    “学什么学,有啥可学的,她那是浪费,我给你做一身就行。”王金枝做了快二十年的针线活,觉得一身衣服不在话下。

    十岁的冯文锦逐渐长大,爱美之心日盛,以前就看不上她妈做的衣服,尤其是那颜色,老气的还以为是给她乡下奶奶穿的,不过她妈总说“耐脏”。

    这一次她不想再穿老奶奶衣服了,“妈,你就给我做嘛,我要鲜艳的颜色,跟隔壁阿姨妹妹一样。”

    没过几天,王大嫂就买好了布。冯文锦一看,又是黑色裤子,上衣是个棕色,当即就不高兴了,“妈,你这是给我做衣服吗?你穿都显老。”

    “你穿完了弟弟还能穿,这有啥不好的?”

    冯文锦一看劝不动,开始劝她爸冯卫国,她爸训斥了她妈,终于同意了。

    这天吃过早饭,舒月正把鸡笼子打开,准备放小鸡们出来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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