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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化龙升天,就在今日

    王玄清忽然开始怀念以前嗯日子了。

    说起来,那个温暖的小家,现在已经怎么样了呢?

    她自出生起便从未见过自己的娘亲,幼年时,听自己的父亲说,母亲是父亲在战乱当中救下的孤女,在生下自己之后便已经过世了。

    父亲是个普普通通的鞼匏,虽然缺了条腿,但手艺着实精湛,也攒下了一些财货,可以让她读书写字。

    她的身份,大抵就是这样的庶民之家了,没有高贵血脉,称不上士,更称不上贵族,但也没沦落到跟奴隶一般任人宰割。

    所谓士,事也。数始於一,终於十。从一从十。推十合一为士。

    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引伸之,凡能事其事者偁士。

    “士”,上古掌刑狱之官。

    商、西周、春秋为贵族阶层,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统称。

    战国时的“士”,有着书立说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策士等。如: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冯谖客孟尝君、苏秦合纵等。“士农工商”即古代所谓四民,指大学士、种田的、做工的、经商的。

    这是先秦时最为低级的贵族阶层。也是古代四民(士、农、工、商)之一。

    春秋时,士大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有的以俸禄为生,有的有食田。战国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通称,是脱离生产劳动的读书人。

    这便是庶民百姓,如同田中的杂草和麦子一般,不必惧怕如同杂草一般被人肆意收割,只需要按照雨水节气,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流逝掉自己的一切。

    但,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她想要的吗?她很早以前就开始反复问自己同一个问题,自己是从何时开始,从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产生逾越僭越之念的呢?大概就在自己四岁那年吧。

    有个疑惑自那时开始便一直萦绕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看着人家高高在上的模样,自己却要向这样一个人下跪,这是为什么呢?这有什么道理呢?他是人,自己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后来,她明白了,只因那个坐着高头大马的人是“贵族”,自己是“庶民”,所以她必须向那样的人下跪。

    就像自己那个可怜父亲之前说过的那样:玄清,快跪下,这是返乡祭祖的大宗师,雍城侯啊!我们……我们惹不起的!

    从那时候开始,自己似乎就有了想要取而代之的想法。

    而这种想法,对于和那人同样级别的人来说,就是“大逆不道”。

    为什么呢?她不过是想要争取一丝属于自己的尊严罢了,又不是生来就该为他人下跪的!不,这不公平!

    现在,她有了一个年轻且值得她信任和追随的丈夫,不久前,他的父亲也因为秦国内部的斗争而被废掉了,若非他从中请得山长斡旋,只怕他以后连待在洛邑学宫的资格都没有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丈夫的父亲和雍城侯之间的一点私人恩怨。

    事情也并不算大,只是公公有一次上朝之前,无意间冲撞了雍城侯的车架,暗地里骂了他几句而已,没想到很快就被朝中的小人报给了雍城侯……因此,雍城侯便决定要对付公公,若非是丈夫聪明,只怕她这位素未谋面的公公已经要死于非命了。

    现在,公公已经被废为庶人,戴着枷锁和镣铐,剃了光头,在被押往洛邑城来的路上了。

    听说,这位公公一直很反对丈夫娶自己,可丈夫终究还是顶下了来自自己父亲的压力,给公公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待此间事了之后,任凭父亲考校她,她若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再说不迟。

    丈夫大概就是拿捏到自己低调且好学的性格,这才在公公面前提出这种要求的吧?

    横竖,公公现在的地位已经和自己差不多了,只要自己低调一点,谦逊一点,想必这位公公也不过太刁难自己。

    不过,有件事,她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

    其实自那天起,她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开始,冥冥之中似乎就有一股力量在指引自己,推动自己往前走。

    她瞧见了穹顶之上,隐隐透出的霞光,只是那个时候,她还不太明白那是什么,但她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等自己抵达了光照之处,她就能够摆脱现在的桎梏!

    而不是像自己那个可怜的父亲一样,宁落尘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所谓鞼匏,其实就是指制皮革的工匠。

    《墨子·节用中》:“凡天下羣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能。”孙诒让间诂引王念孙曰:“鞼匏即韗鲍,为攻皮之工也。”

    她不想像她的父亲那般浑浑噩噩,也不想像自己的公公那般得意一时,她要的,是像她丈夫所说的那般,获得真正的自由。

    丈夫对她说,真正的自由,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能够做什么,而是自己不想做什么的时候,别人都无法逼着你去做那件事,这才是我等应当追寻的天地至理。

    “天”既视万物为刍狗,便应该不偏不倚任何人,不分贵贱一视同仁,若天地不仁,我等为何不能不义?如果天因为此等小事便降罪于人,那要之何用?我等便应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天”!

    “看来,是我比你快呢。”王玄清说道。

    “是啊,我比你慢了点,不过……这次我没带够赌注,回家以后,再给你吧。”凌皓说道。

    “也行,至少你从来都不会吝啬自己的承诺。”王玄清此刻心念通达,她似乎感觉到了穹顶之上的召唤。

    我,王玄清,虽是不仁不义不忠不信之人,却也依然要翱翔九天,腾云驾雾,到那穹顶之上,去看一看,也许,那里会有常人所不能触及的事物,这便是,我生于世间的全部意义!

    为此,不论我未来做出何等恶行,哪怕粉身碎骨,我皆不悔不怨!

    若能证得自己的“大道”,便是在司命面前走上一遭,又有何可后悔的?

    “看来,你已经想通了。”凌皓点了点头,王玄清的悟性从来都不曾让自己失望过。

    现在的她,显然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条“心念”,在还没有达到这个目标之前,她是不会倒下的。

    “化龙升天,就在今日!”王玄清透过这个心念,已经看到了属于自己未来的一部分事情。

    只不过,这些如同碎片一般的心念,一度让她有些头痛。

    但在她的身后,一道黑龙的虚影已经逐渐成形,她闭上了眼睛,感悟着今日所获得的一切。

    她过往所经历的一切如同倒映一般在她面前闪过,直到有个声音问她:你有自己所爱之人吗?

    之前,她不止一次地听到这个声音,但都无法回答对方。

    但今日,她可以给出一个确切的回答:我有。

    “既如此,你便去吧,去追求你想要的道。”

    凌皓在一旁见证着这神奇的一幕,只是这样一番简单的疏导,没想到竟能有这般奇效。

    原本坚固无比的第四重地锁,此刻竟是碎裂了。

    这还不止,第五重,第六重……直到第七重地锁方才停滞下来。

    终于,化龙了!

    “还真不愧是玄龙心性,桀骜不驯到了极致,企图超越这世间之规矩,主家也好,君上也罢,甚至师长恩人,对玄龙而言,皆为枷锁……”

    “不过居然达到了地锁六重的地步,这可真是意外之喜了……将来必能为我所用。”

    “你嘀嘀咕咕半天,说完了没?”

    “嗯?”黑衣人回头一看,之前那个面具人还真没有引起自己的注意,眼见只是地锁三重左右的实力罢了,自己一只手就能够解决掉。

    “敢不敢接我一枪?”

    “有何不敢?”他仿佛听见了这世间最好笑的笑话一般,一个地锁三重的蝼蚁居然要让自己接他一枪,别是得了失心疯吧?

    “行,我这一枪你可要接好了。”面具人缓缓掏出了自己先前已经装填好的燧发枪,对着黑衣人的脑门,来了一枪。

    燧发枪发射时“砰”的一声,黑衣人居然感到了一丝紧张感,这种感觉很多年都没有过了,难道这是哪家研制出来的不知名的暗器?

    随着那火药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感觉到了一丝杀机。

    这暗器里,居然还带着一丝暗劲!

    在接触到他肌体的一瞬间,这暗器瞬间就炸开了,但炸开了还不算,那暗劲竟是强行将自己的斗篷给扯掉了。

    自己先前运起的护体罡气居然在一瞬间就被打破了,这一下,要不是自己闪得快,只怕现在打中的就是自己的脑门了。

    “好厉害的暗器,不知你是哪家的小娃娃。”黑衣人心中多了几分忌惮,暂时不敢再继续轻举妄动了。

    “我这一枪,还不错吧?”面具人对着枪口吹了口气。

    此刻,他其实很想笑,但是在这样一个诚,他突然笑场的话似乎会把自己的气势弄散了,所以他只好戴着面具掩藏自己正在狂笑的表情,并把声音变粗了说道:“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洛邑学宫虽是天下第一学宫,更有天下第一宗师坐镇,又如何能像我家这般做出此等神威无比之暗器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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