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三章 突破
面对如此离奇的情况,林云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就是问题出在叶小为身上,这个修为极低,却又好像什么都不畏惧的宗主,一定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手段。
想了许多,但最终并没有开口询问,林云沉默的站在叶小为的身边,经历了方才的战斗,他已经有了一种无所畏惧的底气。
过了片刻,齐校与陈志豪的战斗还未结束,林云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叶小为摇了摇头,“齐校的战斗,交给他自己就行,倒是你,还有更多的敌人,需要你来处理。”
“恩。”林云应了一声,因为已经有战斗在前,此刻,他对叶小为的话,更加相信了许多。
过了片刻,越来越多的陈家人汇聚,此地虽然只是陈家域的最外围,但扛不住叶小为三人做的太过火,在陈家内,毫无畏惧的击杀陈家真神,这岂不是太不给陈家面子了?
于是,更多的真神三重,从陈家域的第三重天赶来,这些人中,大部分都是真神三重,还有一些看热闹的真神一重二重。
叶小为淡淡说道,“这些人,交给你了。”
林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沉声道,“放心,交给我就好。”
就在黑暗即将再次降临时,齐校突然大喝一声,“等等。”
他摆脱了陈志豪,来到林云身边,眉宇间闪过一丝忧色,“我的仇人毕竟只是陈天正,毕竟曾经我也是陈家人,他们只是陈家的普通真神,并没有亏欠我什么。
若是可以,还是少造一些杀戮吧。”
齐校先前也杀了一些陈家真神,但现在,他见到源源不断的陈家真神赶来,想到他们可能都会因此而死,顿时有些于心不忍,毕竟,他也是陈家的一份子。
林云能够理解这种情绪,他拍了拍齐校的肩膀,说道,“放心,倘若他们不逼的我陷入绝境,我不会下杀手。”
“哈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一个真神三重,一个真神一重,还有一个蝼蚁?
你们三人,不想着怎么逃跑,竟然在讨论放我们一条生路,是不是太愚蠢了一点?”
陈家一位真神冷漠开口,他的话音刚落,叶小为便弹指一挥,一道剑光请了假了划过他的右臂。
“嗤。”
鲜血井喷而出,那位真神三重一脸见鬼了模样,看着叶小为的时候,竟然忍不住有些颤抖。
“这,这是什么?!”
不仅陈家的真神无比震惊,围观的众真神也是懵了,不过最为惊讶的,反倒是齐校与林云,他们二人一直以为叶小为身上一定有什么强大的至宝。
但现在,就只是随手一个剑指而已,真神三重竟然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便被卸了手臂。
这等实力,怎么可能是连伪神都不到的境界?
“宗主,你,你到底是什么修为?”齐校不自觉的声音都有些紧张。
叶小为淡笑着解释道,“现在是仙皇,不过马上就是伪神了。”
齐校有些不信,“宗主可不要再骗我了。”
叶小为无奈,“没有骗你。”
下一刻,叶小为的气息完全爆发了出来,顿时无数人瞠目结舌,他们无比惊讶。
当然,并不是惊讶于叶小为的境界高深,恰恰相反,叶小为的境界真的是太低了,气息完全爆发出来,众人才终于肯定,叶小为的修为真的连伪神这种级别都不到,真的弱小如同蝼蚁。
可是,这种境界,表现出来的实力,又是什么意思?
众人非常糊涂,却也一声不吭,他们不敢,哪怕这里是陈家域,但从刚才叶小为的出手一击看来,真神三重也是躲不过去的。偏偏这里境界最高的,也就是真神三重而已。
此刻,叶小为俨然已经成为陈家域一至三重天内的绝对焦点,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他的身上。
也就在叶小为气息全面爆发的下一刻,短短瞬息之间,他的气息再次发生了变化,原本在众人眼中,叶小为的境界,只是仙皇巅峰,不到伪神。
但就在众人眼前,仙皇巅峰,突破成就伪神之境,且并未停留在伪神一重,而是从伪神一重开始,再次攀升。
很快,伪神二重、伪神三重……直到最后,停留在了伪神九重之境。
感受着自己体内的力量,叶小为的脸上多了几分笑意。
伪神之境,距离真神还有很远的距离,但与仙皇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最重要的就是伪神之境,体内的仙力,已经开始向神力转化,但又全部算不上完全的神力,所以称之为伪神。
当体内的仙力完完全全转化成为了神力之后,便可达到半神的境界,而半神与真神最大的差异在于肉身强度的不同。
伪神巅峰与仙皇巅峰,在肉身上的差别并不会太大。但半神之后,每提升一重境界,都意味着肉身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半神的肉身,完全转化为神体之后,便是真神。
神体很强大,最直观的表现在于,一个半神二重,哪怕不做一点防御,半神一重的人,也根本伤不得丝毫。
只是,在叶小为身上,这一点体现的并不明显。
在他一剑之下,伪神、半神甚至真神,都没有太大声的差别。
以至于叶小为自己都常常糊涂,在剑之一道上,自己到底属于什么样的水平。
“伪神九重,这就伪神九重了?”齐校一脸匪夷所思,明明前一刻还是仙皇巅峰,就算要突破,也得一步一步来吧,仙皇巅峰,突破到伪神一重便算了,怎么就伪神九重了?
林云揉了揉眉心,叶小为在他眼中,已经越来越神秘,他甚至已经不知该如何形容了。
“或许,这个不靠谱的宗主,真的有帮我报仇的实力也说不定?”林云想到,在他看来,叶小为的神秘程度,已经不亚于他的师父。
“我们找陈天正,无关的人,还是先退开吧。”叶小为淡淡说道,“大家都不想造太多杀戮,冤有头债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