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江湖篇 第十一章,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
瑰流喝粥的动作很是雅致,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女子不说话,悄悄打量这位俊美如仙人的男子,那双水润眸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荡漾。
这碗当归药膳的滋味很是一般,若用女子取譬,就是中人之姿的相貌,并无特别之处。而御膳房和桃枝轻雪那几个丫鬟做的粥,就如同女子的天香国色,且气韵不凡,自显大家气度。
不过他已经很满足,喝醉后没有冻毙于风雪,反倒能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粥,掺杂的红枣和白芍都能够滋养气血,如此雪中送烟,夫复何求?
“这里很香,不同于春仙楼的甜腻胭脂味,倒像是春仙楼里的一片清净之地。”
瑰流放下汤匙,轻声感叹。
“也不过是金丝笼中雀。”女子神色有些黯然。
瑰流愣了愣,内心深深触动。的确,青楼女子最为命途多舛,否则谁又愿意订立卖身契?在别人眼里,她们地位卑微低贱,水性杨花。但只有她们自己才最懂“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道理。被限于楼中一隅,秋月春风等闲度,直至人老珠黄,被驱逐出门,最后流浪露宿直至死去,这岂不是一种世间莫大的可悲?
“沉香末一两,檀香末一钱,鹅梨十枚。右以鹅梨刻去瓤核,如瓮子状,入香末,仍将梨顶签盖。蒸三溜,去梨皮,研和令匀,久窨,可爇。”
“鹅梨帐中香,以梨香为主,杂有沉香、檀香以及麝香,其韵味雅致,果香馥郁,如梨花春水,不流于世俗。”
“所以我才说,这里很香。”瑰流轻声道。
听完这些,女子愣了愣,明显一脸雾水。
瑰流笑了笑,到底是个傻姑娘,连安慰之意都听不出来。
“这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头应该很响亮才对,怎么?就没有人想要赎你?”
女子颇为委屈,语气低落,“怎么可能没有,就是赎不起嘛。况且我害怕,不是很想跟他们走。”
瑰流嘴角微翘,“听说那太子殿下声色犬马,三番五次想要登楼见你,却都被春仙楼拦下。你是美人评的榜首,与那位冰山公主平分秋色,故而天下第一美人实则有两位。可那太子却独占鳌头,稳稳扎在陌玉评的第一位,是真正意义的冠绝于世。天下都传闻他貌若仙人,惊为人天。天下没有十成的女子喜欢他,也有七八成。那你呢?你就不想亲眼见见他?就像他想亲睹其芳容一样。”
女子玉手托腮,甚至无需刻意举止,狐媚天成,轻声道:“天下最大的纨绔,好色成性,见他做什么?每次他来春仙楼,我都已经很害怕了,怕他会不守规矩硬闯五楼。他是地位尊贵的太子,我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不过是长得好看些而已。他不费力就能随意处置我,好一点的强迫我做那鱼水之欢,然后给我一个侍妾的名分,坏一点就是任意欺辱我,把我当做可以摆弄的禁脔。”
“春仙楼这里的每一个女子,都有不同的凄苦身世。若是还能在这世道活下去,谁会甘愿卖身?像我们这样的楼中女子,经历过一次绝望,就不想再经历第二次。这些年,我很少抛头露面,因为我怕我会被惦记,我怕有人会不择手段得到我,我怕我会身不由己,成为任刀俎宰割的鱼肉。”
她的情绪不高,低下头,不再说话。
瑰流试着出声打趣:“这就是天下第一美人的烦恼?”
可她只是轻嗯一声。
他愣住了,怔怔看着她。那一刻,他动心了,不是因为她狐媚祸国的容貌,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有些心疼和怜爱的,内心的颤动。
他柔声道:“我赎你,跟我走好不好?我保证你以后的生活会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你一定会很开心,至少要比在这里开心很多很多。”
女子摇摇头,“我不想走,况且我走不掉的。有没有我的春仙楼,是两幅样子,对于春仙楼而言,我是财源广进的福神,又怎肯放我离开?便是有人用千两金子赎我,春仙楼都未必放人。”
瑰流不再说些什么,安静喝粥。
他想到一些事情,有关眼前这个狐媚子。
春仙楼兴建四十余载,虽被冠以“天下第一楼”,可始终有些名不副实。原因在于十年一换的头牌女子,皆不能入选美人评的前十名,成为那真正倾城倾国的女子。直至有一天,春仙楼来了一名狐狸精女人,其狐媚姿容,甚至惊动了正在操刀美人评的皇后娘娘。此事传经天下,无数声音议论纷纷,都在讨论那女子究竟是何等容貌,竟能让皇后娘娘都由衷感叹一句,“不输瑰清。”
此后二年,美人评发行,昭告天下。榜首之位的下方,赫然出现“祸国殃民”四个簪花楷字。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评价,引得朝野震动。更有人将它视为一句谶语,居心不良,鼓吹作势。即便这些人大多都已被斩首,可天下至今仍有传言,说这位狐狸精女子和瘟神太子一样,都是给王朝带来灾厄的祸首。
但不管怎么说,美人评一经发行,春仙楼名声大噪。而且据娘亲所讲,狐媚子入楼之日便直上五楼,所以哪怕身处风月道场,却未侍奉过任何客人,算不得风尘女子。
这些都有关她,都是娘亲讲的。但还有一件事,娘亲未讲,他却知道。
五年前,狐媚子有过一次出逃。
结果她被抓了回来,五花大绑吊了两天两夜,滴水未进,又被塞到阴冷狭小的深井里,在刺骨严寒的井水里泡了整整三天,饱受水牢之苦。
等到被解救时,她整个人已经奄奄一息,全身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或许是她想自尽,所以右手腕有一处割伤,却并不严重。又或许是井壁光滑,没有锐利棱角,所以想要割腕自尽,并不容易。
最后的结果,是娘亲杀了那名楼主,杀了所有的主谋和同谋,一夜之间杀了二十多个人,双手沾满鲜血。那双夹菜的纤纤玉手,哪怕第二天吃早膳的时候,都散发着淡淡血腥气。
自那件事以后,春仙楼改天换日,不再有女子受欺受辱。而且有了朝廷作为靠山,有了娘亲提匾并亲手调配熏香。
而且有一个隐晦秘密,如今春仙楼的楼主,便是娘亲。
记得娘亲曾说过,命苦女子最不易。
所以娘选择做楼主,不仅是为了庇护狐媚子,更是为了这些女子不再受苦受难。
瑰流想着往事,怔怔出神。
女子忽然眨了眨桃花眸子,红唇轻启,似是在酝酿措辞,最后略微小心翼翼道:“你的伤势,好重。”
瑰流回过神,微微一笑,“不必旁敲侧击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女子当即撇撇红唇,不满嘀咕道:“是谁说要坦诚相待的,果然男人都是骗人的小狗。”
瑰流只装作不曾听见,站起身,踱步走到窗外,远眺滔滔夭江之水。
似乎想起什么,那一瞬间,他心如刀绞。
他就那么站着,久久不曾挪步。
女子愣了愣,眼前这个男人,似乎有些悲伤?
她想要轻轻喊他,但红唇轻启才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
于是她悄悄来到他身后,蓦然发觉眼前这个白发男子竟是暮气沉沉,毫无生机活力。他身上既没有岁月的驳痕,那披散白发却又那般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仿佛那是一种悲苦,极致的悲苦。
她轻轻伸出手,颤颤巍巍,轻轻抚摸了摸男子的白发。
那一瞬间,她的内心在颤抖。
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男子,必定历经了某种极为悲惨的过去。
忽然,瑰流转过身,声音沙哑,“狐媚子,有酒吗?”
女子微微摇头,“你伤势已经很重,不能再喝酒了。”
“不碍事的。”瑰流微笑道。
女子不语,但仍是拿出一坛古酒,轻启泥封,为瑰流斟上一杯。
瑰流仰起头,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但下一秒,便连忙捂住嘴,指缝有猩红之色缓缓渗出。
“都说了不能喝,偏要勉强。”女子皱眉埋怨道,眸子里满是担忧之色。
“无碍。”瑰流猛然抬起头,出声笑道:“剑南烧春,这可是千年古酒,如今几近绝迹,连皇室所藏都不过几坛,你这是从哪里寻得的。”
女子闻言,情绪忽然低落异常,蔫道:“本想送人的,早知道这么珍贵,就不给你喝了。”
瑰流无奈道:“早知道你要送人,我不喝就是了。剑南烧春虽为绝品,但我也有几坛,送给你好了,就当做弥补。”
女子豁然开朗,狐媚一笑,歪着脑袋道:“说起来,你叫什么呀?”
“我吗?”
瑰流很认真的想了想,随后答道:“佚名。”
“不想说就算了,不用这般敷衍我。”女子委屈道,立刻泪眼汪汪,模样极为让人怜惜。
妆镜台摆满名贵奢美的钗子璎珞,熠熠发光,光彩夺目。瑰流端起酒杯,似是有些无聊,便慢慢悠悠踱步走去,将一件又一件饰品细细打量。
瑰流左选右挑,拿起一支精美的白玉簪子,其尾后流苏挂彩,轻轻碰撞的声音极其悦耳,像是雪落碎玉,开始用它轻轻敲击酒杯。
“听风听雨过清明,愁草瘗花铭。楼前绿暗分携路,一丝柳,一寸柔情。”
“料峭春寒中酒,交加晓梦啼莺。西园日扫林亭,依旧赏新晴。黄蜂频扑秋千索,有当时、纤手香凝。惆怅双鸳不到,幽阶一夜苔生。”
“有当时,纤手香凝。”
瑰流放下玉簪,眼神恍惚,喃喃低语。
已然醉中仙矣。
这时,女子轻轻柔柔的嗓音响起,宛若天籁般,使人如梦仙境。
所唱之词,正是那最广为流传的井水词,《八声廿州》。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阑杆处,正恁凝愁。”
天籁,灵动,如黄鹂之音,如沐春风,仿佛集尽这世间所有的赞美之词,都不足以与女子相称。
若是有人注意除美人评的其余评册,则就会知道,这天下第一美人,更是绝无仅有的唱词圣手,昔年一曲《雨霖铃》,让世人为之悲恸,云气为之滞留,江水为之嚎哮,天地为之低昂。
女子夺过瑰流手中酒杯,轻轻饮了一口酒,脸色绯红,愈发狐媚动人。
瑰流眼神迷醉,揉了揉眼睛,还以为眼前这绝美之人是天上仙子,喃喃道:“愿随仙子瑶台上......”
一坛剑南春烧,已经见底。
“五花马,千金裘......”瑰流低低痴语。
鹅梨暖帐,
人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