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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人间绝色 第114节

    他沉默,钟意从他怀里仰起头:“顾清淮,这里有没有什么传说?”

    顾清淮:“什么传说。”

    钟意眨眨眼睛:“比如缆车升到最高点,接个吻就能在一起一辈子?”

    顾清淮看她一眼,手指捏她脸:“你跟我在一起,就不想别的。”

    声音很轻很温柔,像在跟小朋友打交道,没有责备,只有纵容。

    钟意被戳中心事,小脸一红,梗着脖子问他:“真的没有吗?”

    顾清淮无可奈何笑着:“没有。”

    钟意郁闷:“好吧。”嘴角瘪下去,脸颊气鼓鼓。

    两人在一起不到一星期,亲亲都是亲亲额头、亲亲脸颊。

    现在这样美的日落,这样美的山水,适合初吻,适合记一辈子。

    只是她正郁闷呢,顾清淮修长手指轻扣住她侧脸,四目相对,他清隽的五官在眼前放大。

    呼吸交织,他抵着她鼻尖轻轻蹭了下,温柔到蛊惑人心:“就算没有,我现在也想吻你。”

    是真正意义的初吻。

    在距离平地几千米的天空之城,在薄雾缭绕的云端,有日落和花海为证。

    十六岁的顾清淮看着钟意走进廊桥,飞机升上万米高空。

    二十六岁的顾清淮,终得偿所愿,吻到十六岁喜欢的人。

    钟意忘记闭上眼睛,眼前是心上人,余光是红云金顶杜鹃花海,浪漫到不舍得眨眼。

    相贴的脸庞分开,顾清淮修长手指还在她脸侧,轻轻捧着她的脸,目光明亮又清澈,嘴角轻轻上扬,唇红齿白难得在笑,像个可可爱爱的大男孩。

    钟意这下是真的害羞了……亲亲嘴唇和亲亲脸颊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她脸埋在顾清淮怀里,耳朵通红,无论如何不肯抬头。

    她的嘴唇上,好像还有柔软湿润的触感,那个瞬间像踩在软绵绵的云朵,大脑空白一片。

    顾清淮轻轻揉她脑袋,把人抱着哄。

    好半天,钟意猛地抬头:“我看电视剧里,好像不是碰这么一小下,还得多碰几下……”

    顾清淮一怔,把那颗脑袋按回怀里,声音很低像求饶:“你不要说话了。”

    钟意知道他是害羞,她笑得不行,手指捏上那张冷白如玉的脸:“顾清淮,你是不是不会?”

    顾清淮低头抱她,脸埋在她肩上,黑发蓬松柔软蹭过她耳朵。

    他是在撒娇,撒娇不自知,声音带笑有些无奈、闷闷的:“我也不知道。”

    -

    晚上,他们住梵净山脚下的侗寨。

    鼓楼、金丝楠、热闹的篝火,如同人间仙境。

    如果不是退休还早,钟意真的想在这里定居。

    她站在窗边看夜景,看他的故乡,顾清淮问:“在想什么。”

    “我在想,退休以后我们就在这定居,”她尾音上扬,“我去学校当校医,你去当保安。”

    顾清淮轻轻扬眉,看夜幕下的侗寨:“可惜时间不够,不能带你多走走。”

    钟意打了个长长的呵欠,这下是真的累了:“没关系,我们来日方长嘛。”

    这天晚上没订两间房,是标间,钟意困得不行,洗完澡沾了枕头就睡着。

    顾清淮失眠,胸腔情绪难以名状,巨石一样压在心口,关于父亲、关于母亲、关于钟意。

    可当他看向她,所有情绪都变得柔软静谧。

    眼前,熟睡的钟意和十年前在机场见到的小女孩慢慢重合。

    十年来所有画面老电影一样在脑海播放,睡意全无,看了她整晚。

    他拿出手机,看十年前她发的照片,看她发的“金榜题名,就见面吧”。

    最后,点开她的留言板。

    翌日清早,钟意没有赖床。

    在听见身边有动静的那一刻,她让自己强打起精神。

    因为今天是顾清淮妈妈的忌日,也是顾清淮的生日。

    她没有办法开开心心跟他说一句“生日快乐”,她能做的不多,只想陪着他。

    在花店,她转过身问他:“阿姨喜欢什么花?”

    钟意穿浅绿连衣裙,皮肤瓷白,融进花花草草的背景。

    顾清淮柔声道:“妈妈喜欢洋桔梗和向日葵。”

    香气馥郁的浅绿和明黄色调,花店小姐姐一双巧手,用浅色牛皮纸包扎成束。

    顾清淮和钟意十指相扣,站在母亲裴婉卿的墓碑前。

    生平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站在这里。

    顾清淮白衣黑裤,清瘦干净:“妈,是我女朋友,她叫钟意。”

    钟意小小声说“阿姨好”,眉眼乖巧温顺。

    她在心里默念,请您请保佑他平平安安,一生顺遂。我真的很喜欢他。

    看完母亲,顾清淮和钟意来到烈士陵园。

    无数英魂长眠于此,这其中,有秦钊,有顾长生。

    情绪难以名状,顾清淮在顾长生墓碑前深深鞠躬。

    -

    阳光很好,一连几天都是晴天。

    钟意牵着顾清淮的手走在街上,像是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的一对小情侣。

    走过古镇,看过苗寨,顾清淮笑着给穿民族服饰的钟意拍照。

    飞机在凌晨,他们没有再订酒店。

    当夜幕降临,钟意指着一家装修别具风格的酒吧:“我们去听听歌?不喝酒。”

    酒吧里人不多,驻唱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粤语歌,

    钟意靠在顾清淮怀里听歌,喝没有酒精的饮料,自在又惬意。

    间隙,她趴在他耳边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酒吧,当时就想,这个男孩子怎么这么好看。”

    顾清淮低头看钟意,想那个女孩子把自己裹成小雪人,眼睛盯着他一眨不眨,胆大包天。

    可是他第一次见她,却不是在酒吧,是在贵州龙洞堡机场。

    晦暗的光线,氛围朦胧又温柔,钟意听那人在唱“上天啊,难道你看不出我很爱她”,心脏绵软微醺。

    她小小声对顾清淮说:“我也想听你唱歌,反正现在人少,也没有人认识你……”

    顾清淮身上白t恤黑长裤,脑袋上还压着黑色棒球帽挡住眉眼,鼻尖痣灼眼。

    他垂眸,透过钟意清透的瞳孔,还能看到那个忍着眼泪唱《喜欢你》的小姑娘。

    当上一首歌音乐声停,顾清淮真的如她所愿,钟意笑得眼睛弯弯。

    她找出手机想录视频,误触企鹅图标,看到提示新消息的红色小圈一。

    有新留言,她讶异,点开。

    是她初恋的头像,是她初恋的名字,留言内容却是:

    钟意,我喜欢你。

    十年前是,十年后依然。

    顾清淮。

    《喜欢你》的前奏,熟悉得不能更加熟悉。

    她曾经为了跟他表白,小学生学拼音一样,学了整首粤语歌。

    如今,那声线清冷落在耳边,她的眼睛能看耳朵能听,却失去所有思考能力。

    太多的记忆,太长的时间线。

    数不清的过往画面,脑海重现,从高二一直绵延至今。

    像个失忆的人突然找回所有记忆,大脑一时无法承受所有,空白一片。像搁浅在海滩上的鱼只能艰难呼吸,仿佛下一秒就要窒息。

    十年前的初恋,在这一刻,终让她看到正脸。

    剑眉,凤眼,鼻尖有一颗小痣,温柔到致命。

    ——金榜题名,就见面吧。

    ——好。

    他没有食言。

    他来到她离开的机场,只是拍了一张照片。

    他过得很苦,所有温柔自始至终都只给她一个人。

    那个相册叫cl。

    那个相册是初恋。

    现在已经被他改名,改成钟意。

    眼泪无声,朦胧视线里是他,眼角余光是他,十年来一直是他。

    顾清淮的声线干净好听,温温柔柔。

    “愿你此刻可会知

    是我衷心的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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