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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打入他的腹中,他强忍疼痛,血汗纷洒,直到精力耗尽,倒在血泊中。
那晚的月光是他未见过的明亮。
为了保护柏先生宠爱的情人,他失去了自己与柏先生的孩子。
病房安静得听不见一丝声响,他将薄被拉起来,蒙住了自己的脸,伤痕累累的身体蜷得越来越紧,一些正在愈合的伤口迸裂开来。
再次淌出的血浸透了纱布,染红了洁白的床单。
而他的眼泪,濡湿了同样洁白的枕巾。
作者有话说:
架空,国家和城市都是虚构的,T国不是泰国。
第二章掌上明珠
迟曼甄死了,被秦轩文一枪打穿心脏。
这位心狠手辣的女继承人一死,手握数条重要军火交易线的迟家登时乱成一锅粥。与迟家早有积怨的家族、雇佣兵团像一群嗅到血腥气与腐肉味的猛兽,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分食迟家暂时无暇顾及的地盘。
而在这场风暴开始之前,迟家年纪最小的“掌上明珠”迟幸,已经被秦轩文救了出来。
G国东部,落雀山庄。
迟幸身穿素净的白衬衣与豆青色棉裤,安静地坐在花藤下品茶。
他只能用左手,因为右手骨折了,正打着夹板,固定带滑稽地挂在脖颈上。
山庄鸟语花香,上好红茶的浓香在空气里阵阵飘散。
他被带到这里来已有五日,而山庄的主人柏云孤始终没有出现。
管家吕伯总是笑容可掬地说,“柏先生身有要事,您安心休养便是。到了这里,您便安全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但他想要的,不仅是安全。
茶香萦绕在舌尖,他舔了舔下唇,开始打量手机屏幕里的自己。
他生了张美艳绝伦的脸。用他那已经翘了辫子的长姐的话来说,就是风尘气十足。可他的眼睛偏偏干净清澈,而五官线条柔和,这让他的美显得毫无攻击性。
很多人都说,他是个单纯的美少年。
但在嗜血的军火豪门中长大,美少年能单纯到哪里去?
单纯的人早被玩死了。
他才十八岁,已经爬上了“孤鹰”雇佣兵团之主柏先生的床,且深得柏先生宠爱。
若非如此,现在死的便不是他的长姐迟曼甄,而是他这个单纯的美少年。
上一次见面时,他依偎在柏先生怀里,软着声音求柏先生保护自己。
柏先生似笑非笑地轻抚他的腰,说要看他的“表现”。
那一晚,他“表现”得格外卖力,几乎将所学全都用上了,最后哭得梨花带雨,颤抖着求饶,柏先生也没有心慈手软。
他在呻丨吟中晕迷,醒来时柏先生已经离开了。
他有些害怕,不知等待着自己的是何种命运。
好在柏先生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派来了“孤鹰”一队的精英。
想起那人,他蹙起眉,眼中流露出明显的不悦。
同样是精英,他最希望见到的是一队队长楚臻。如果不是楚臻,换成梁瀚、明久也行。
可来的偏是秦轩文。
他最瞧不上的秦轩文。
听说秦轩文是在柏先生身边留得最久的人。可这又怎么样呢?留得久,却从不受宠,像狗一般被呼来唤去,可曾有一丝尊严?
既然是雇佣兵,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爬主人的床?
不是贱吗?
他过去未与秦轩文打过交道,以为此人和其他雇佣兵一样满身横肉,心道柏先生也是口味多变,睡惯了白皙柔软的美人,偶尔也想尝尝野趣。
可真正见到秦轩文,他才明白自己想错了。
秦轩文哪里是粗糙硬汉,分明是个眉清目秀的俏男人——如果忽略那一身荷尔蒙十足的迷彩与冷峻漠然神情的话。
过去只是鄙夷,如今更添妒意,他恨不得借长姐之手杀掉秦轩文。
相处的几日,他发现秦轩文有时会扶一扶小腹。
这动作可真是稀奇。他自幼在成群的雇佣兵中长大,还未见过哪个雇佣兵喜欢扶肚子。
难不成秦轩文像女人一样怀了孕?
他生出几分捉弄的心思,想借机整一整秦轩文。反正自己正受宠,秦轩文胆子再大,也不敢动自己一根汗毛。
可是秦轩文总能轻易化解他的刁难,不恼不怒,永远一副冷静克制的模样,毕恭毕敬得如例行公事。
他更加生气,越发看不起这条不会叫的“狗”。
你摆着一张高冷的脸给谁看?
身手再厉害又怎么样?
柏先生正眼瞧过你吗?
到头来你还不是得来伺候本少爷!
他不敢贸然伤害秦轩文,毕竟还要靠着秦轩文逃离迟家,可伤害自己却很轻松。
在迟家巨变之前,秦轩文将他送到安全地,他需要做的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