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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12

    人士子地位崇高,隐士君子为人称道,而快意恩仇的游侠儿也多受人喜爱。所厌恶的,则是蝇营狗苟,汲汲营营的小人俗物。

    陆亦崐被领去客房洗漱一番,再换上仆役准备在旁的衣物。衣服是近乎雪白的浅青色宽袖对襟大衫,穿在身上两袖清风。里衣则有些奇怪,像古华帝国里那些女士的吊带衫。裤子更完全就是裤裙。再搭配一双高齿木屐。这么一副奇装异服,直叫陆亦崐无言以对。

    热水洗出陆亦崐原本钟灵毓秀的面目,洗出肌肤粉白粉嫩的颜色。他头发长度刚到耳朵,半干半湿地垂落下来,显得慵懒恣意,不拘小节。

    王氏少年名唤王泓,是琅琊王家南阳分支中的一个庶子,排行第九,遂又称王九郎。陆亦崐搓个澡,就听外边仆役叽叽喳喳地说王九郎的逸事。总而言之,王九郎面若潘安,心善性宽,是个一出门就要掷果盈车的美少年。贼寇是有眼不识泰山冒犯谪仙,王九郎脱险是苍天庇护,而陆亦崐正是苍天派遣下来的“打手”。当仆役们等出来这位“神明的打手”时,就更是目瞪口呆,益发确信自己的猜测了。

    在这个门第森严,等级观念鲜明的时代,陆亦崐虽然俊美无畴,但他出身寻常,据他自己介绍,是武陵边城的武士,是个游侠儿,没有富贵的祖先依仗,所以人们在惊艳了一会后,便很快恢复了平静。

    陆亦崐被一位老妪领进前厅。远远的,便见烈日当空的庭院里,正面朝大厅跪着个青年。

    陆亦崐走近一看,认出是之前杀敌奋勇的猎装青年。屋檐下人来人往,嬉笑议论。而青年端正地跪在青砖上,低眉垂眼,对嘲讽取笑彻底的无动于衷。

    陆亦崐扫了一眼便不再多看。

    他刚跨入门槛,正坐在首位翻阅书籍的王九郎便低呼一声,丢下书几步走上前来,目光真挚而喜悦地望着他。

    “好俊俏的郎君!先生非游侠儿,乃是一颗蒙尘的珍珠也!”

    这时候的人喜欢品评时人什物,包括道德风貌和精神气质。特别是长者跟有身份的人的评价,对他人声名更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王九郎身份高贵,他的评价,陆亦崐还没觉出什么,周围仆役却是又惊又羡,大呼这游侠儿走了大运。

    陆亦崐扫了一圈周围仆役的艳羡表情,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人生地不熟的,他决定先做一个俊杰。

    跪在外边的猎装青年听闻此言,也抬头看向陆亦崐。当视线落在陆亦崐脸上,看清陆亦崐的真面目时,他呼吸明显一窒,瞳孔中渐渐凝聚了一点热烈的光亮。

    他视线太灼热,陆亦崐与王九郎不约而同转头看他。

    王九郎嗤笑一声,对陆亦崐说道:“此人原是府中贱奴,靠阿谀谄媚骗取吾六兄欢心,遂提拔为护卫队长。此人今日自告奋勇护送与吾,本欲讨好父亲,却不想出此纰漏。古人为鸡蚀米,不外如是了!此等俗物,先生不必理会!”

    说完,拉了陆亦崐“哒哒哒”就往里边走。

    猎装青年被说得身体僵硬。在周围嘻嘻的嘲笑指点中,他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王九郎往日也曾如此羞辱与他,但从未如同今日这般,让他格外的感到羞愧难堪。

    猎装青年紧紧地盯着面前的青砖地面,目光阴烈而森然。

    ☆、守南阳2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句弱受炸出一群小可爱 ̄3 ̄让我们忘记作者以前的黑历史吧,地板现在也是不忍直视那些平胸受,本文不会出现矫情受的。另外,作为一篇快穿文,我大攻控们应该尝试不同类型的受。

    以及全文架空哦!本章节一半借鉴魏晋一半原创~

    屋内,王九郎瞧着盘腿坐在对面的救命恩人,越看越是喜欢。

    陆亦崐既然是游侠儿而非难民流民,那么早前随意掀他车帘的举动,自然不能是冒犯,而应该是率性可爱。不受嗟来之食,则更是至情至性的表现了。

    酒瓶是窄吻大肚的陶器。王九郎给两人分别斟了满杯。隔着一张茶几,他跪坐在软榻上,朝陆亦崐举杯说道:“区区薄酒,与先生共饮!”率先一饮而尽。

    陆亦崐挑了挑眉,也是饮尽。酒是淡酒,有清冽的梅花香气。

    放下酒杯,王九郎说道:“先生仗义相救,吾愿以十金相报!”

    陆亦崐摇头,自斟自饮。

    “十金尚不能入先生之眼乎?”

    陆亦崐还是不理他。

    王九郎有些不悦地蹙起一对秀眉,广袖一甩:“十金可置地百亩,布帛十车,不少了!”

    陆亦崐摇头,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淡淡地开口道:“千金难买我高兴。救与不救,全视我当时高不高兴,关你什么事?”

    王九郎一怔,继而拊掌哈哈大笑:“先生真性情也,大丈夫也!是九郎着相了,吾当自罚一盏!”说完,便给陆亦崐敬了一杯酒。

    陆亦崐瞥了他一眼,低头把玩茶杯。他漫不经心地想到:小孩子,就你这演技。

    陆亦崐一路看尽这都城的风土人情,从衣着神态,方才王九郎品论他时仆役的态度,王九郎对猎装青年的评价,等等,已经大概明白了这地方人的审美跟三观。王九郎这时候再来试探,他就一目了然了。不过十金是多少,他倒是没什么概念。

    酒过三巡,陆亦崐拿出一张照片递给王九郎。

    “见过这位夫人吗?”

    照片是计算机用记忆留影成像功能临摹的,因为距离当时已经过去11年,所以只能使用“模拟老化”功能,相似度达到95%。

    王九郎看着照片,眼睛灼灼发亮。

    “世间竟有如此栩栩画技!今日得见,幸甚吾矣!”

    陆亦崐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见过?”

    王九郎摇头:“吾久居南阳,孤陋寡闻,无缘得见。先生可是找人,是否有此人户籍身份?”

    陆亦崐望着帘外碧空陷入沉思。

    他之所以选择这个朝代,是计算机根据人物服饰为他制定的。

    他知道这时代科技落后,找人只能全国范围广撒网,张贴重金寻人启事。此法形同大海捞针,然而别无他法。

    而这就是他出手救王九郎的原因。

    陆亦崐失落地垂下眼睑,声音艰涩地解释道:“这是我的母亲。我周游列国做个游侠,就是为了寻找她。”

    王九郎一听,大为动容。

    他敛襟正容,对陆亦崐深深施了一礼:“先生之孝,当得一拜!若先生不弃,某愿助先生一臂之力!”

    陆亦崐受之无愧地颔首道:“我不弃的。”

    王九郎一愣,再次哈哈笑道:“先生快人快语,真性情也!丈夫结交,正该如此!”

    陆亦崐也笑。他会这样说是因为王九郎不拘泥客套礼仪。若对上个看重礼仪的,王九郎就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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