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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29

    简单。

    江晨简单的跟对方说:“她过来。”

    尼玛!

    程之灵在那边拧了一把江晨的大腿,狠狠的拗了他一把,江晨在电话这头发出一种类似于很暧昧的闷哼。

    两人听着不觉得什么,电话那头的老两口都是过来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一眼以后,尴尬的问了问程之灵的喜好,也就是爱吃什么爱喝什么之类。

    江晨想了想:“等下我发妈妈手机里面,另外你们也别折腾太多了,她在减肥,你就按照钦仔的爱好弄就好了。”

    减肥,谁说要减肥的了。

    挂了电话的江晨当然首先得到一顿狠批。

    “我没有做任何准备啊,就这样去你爸妈家里,我要不要买什么东西,要不要准备什么东西,我的衣服也是旧的,不行不行,要不这次我就不去了吧。”

    江晨玩味的看着她,从表情上看,看不出来到底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不过最后他咧嘴笑了笑:“不用准备什么,你跟着我去,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虽然也是不想去,但是比起以前一副硬邦邦的嘴脸,说“不去”两个字要好上许多了。

    “东西我都准备好了,也就是吃顿饭而已,到晚上就回来了,带回去的东西我也准备好了,你不用准备什么,再说每周都回去吃饭,每次都要准备礼物不是要累死了。”

    “可是——”

    程之灵磨了磨后槽牙:“成交,不过如果你爸妈要是为难我,你一定要帮我,否则就没有下次了。”

    江晨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程之灵有点小小的郁闷,她感觉自己的智商在江晨面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不过小胖子知道妈妈也要去爷爷奶奶家,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江父江母住的大house。

    江晨的爸妈以前开了一家小公司,做的也挺不错,在房价还没有高到现在这么夸张的时候就在A市的边缘地带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跟儿子分开住着。

    联排别墅也不大,其实算总价还没有江晨在市区买的那套学位房贵。

    第一次看见儿子媳妇一起来家里,江母高兴的嘴巴都要合不拢来,江父个子很高,年轻的时候当过兵,现在身板都挺的笔直,江父的五官偏硬气,鼻梁很高,江晨的鼻子很像他,个头也像爸爸。

    江母以前是文工团出身,气质特别好,五官长得非常漂亮,即使现在五十多岁了,也是个大美女,江晨的五官比较像妈妈。

    程之灵甜甜的叫了一声“妈妈”,又叫了一声“爸爸”。

    她挺担心的,之前原主跟江晨关系不好,自然也没有来过江家孝顺公公婆婆,不知道这个锅要不要自己背啊。

    江母高兴极了,完全就没有提之前的事情,脸上挂着优雅的笑,一看这表情就是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这种人一般也宽和。

    之前因为跟媳妇接触的比较少,江母还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哪里做的不好,要给儿子丢脸了,谁知道儿媳妇看上去比他们更加不安。

    因为江晨以前总催着不谈恋爱的关系,江父江母一度非常焦急,特别是江母那年查出来有乳腺纤维瘤,江母当时特别焦虑,就是在那年,江晨突然回来跟两位说要结婚,连日子都选好了。

    虽说仓促了一点,跟儿媳妇匆匆见了一面就领了证了,婚礼也没办,不过好歹钦仔出生了,而且出生以后江母的乳腺纤维瘤就那样好了,也没有继续恶化,江母听说这种病有时候就是看心情,说不定就是被儿子给气病的,结果让孙子的到来,给高兴好了。

    所以从那会儿开始,江母就特别稀罕宝贝孙子,因为稀罕宝贝孙子,连生下来宝贝孙子的大功臣也一起稀罕上了。

    程之灵不清楚有这一层原因,不过看上去公公婆婆特别好相处,跟书里面描述的对待薛露露的态度截然相反。

    小别墅不比老小区的房子,活动空间要大了很多,因为这边人车分流,孩子可以比较放心的在小区跑老跑去,钦仔很明显就喜欢这里胜过于自己家,每周都期待回爷爷奶奶家的时刻。

    江父江母家里还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成年犬也比较温顺,一看到钦仔就高兴的不行,一人一狗迅速搂到了一起。

    刚开始程之灵还挺担心狗狗会不会伤到小孩,江母道:“没有关系的没有关系的,以前钦仔小的时候睡在家里,要是旁边没有大人在,冰冰还会守着钦仔呢。”

    江父戳了戳老伴,意思是她说的太多了,哪有妈妈不担心自己的孩子的,给她说钦仔睡觉是狗看着,万一儿媳妇介意了不放心他们带孩子怎么办。

    程之灵附和道:“冰冰还有这种本事啊,刚开始看这么大一只,我还有点担心会欺负钦仔呢。”

    “不会,冰冰最喜欢钦仔了。”江母说到兴起:“有一次钦仔刚刚睡着我就走开了一下,没想到钦仔醒来了,冰冰就一直陪着钦仔玩,等我回来的时候钦仔都没有哭,要不是有冰冰啊,钦仔肯定会哭个没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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