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14
心里一下子变得不好受起来。
以前程之灵像是个外人,现在他好像被他们两个排挤了。
就比如今天,他叫钦仔起床的时候钦仔就哭着要妈妈给他穿衣服,而且据他所说,别的小朋友都是妈妈给穿衣服的,江晨当时给气得够呛。
仔细想想他跟孩子妈吃什么干醋,她对孩子好,孩子亲她当然是件好事了。
所以包容心满满得江总,带着愧意说:“以后我都尽量下班回来吃晚饭陪你好不好,早上你让妈妈多休息一下嘛。”
这个时候程之灵干脆起床了,身上套了一件睡袍,她跟江晨的关系缓和以后,已经能够把他当作一个正常的室友看待了呢。
程之灵:……江总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晚上都回来吃饭,那不是意味着以前凑合着能吃的晚饭,以后要搞得很丰盛了。
“那个,你以后都要回来吃饭吗?”
江晨:“不行?”
他是大爷是财主是这个家里的财神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是……以前单身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这几天在家忙的晕天暗地的才体会到,带着个孩子又要写书,实在是无法集中精神,现在这个爷说他还要回来吃饭。
有没有搞错啊。
程之灵举手:“我抗议,我本来就很忙了,我也要发展我自己的事业的,你看能不能这样,周末咱们一起吃饭,平常我和钦仔两个人吃。”
两个人的菜比一个人要好做,但是三个人的份量又不一样了,得搞出来点花样出来才行。
江晨:“你的钟点工阿姨不是下午来的吗?”
“恩!”
“如果不想做饭,索性钟点工也不用来了吧。”
“江晨你很过分哎。”
“我洗碗。”
江晨似乎对她自己做饭有一种执念,这种执念叫做觉得她做的就是比别人做的好吃一点。
这是什么神奇的理念啊。
程之灵心里有那么一丢丢的不爽。
其实自己在家做饭还要洗碗,那么钦仔爸在家吃饭的话有人在家帮忙择菜她只用炒,吃完饭还有人收拾厨房,这样算起来其实她也不亏啊。
钦仔听说爸爸要回来吃饭,已经忘记妈妈不送他的忧伤了,伸长小短手跟妈妈拜拜:“妈妈再见,妈妈拜拜。”
这孩子真乖,短短的十来天里,两人的感情其实也培养起来了。
程之灵也依依不舍的告别,咳咳,孩子去上幼儿园了真好,家里终于安静了。
她大概了原主的作者后台,这都是些神马玩意儿。
前面写了十来本书吧,每一本其实都不长,数据一旦不稳定心态就崩坏,也难怪写了这么多年都扑街了。
原主的文风和思路可能有点不搭。
即便她是大神体质,要从现阶段爬起来,还是需要助力啊,她从冰箱拿了一罐汽水,一边看网站规则,一边喝汽水。
她给美容大法做了升级,哪怕喝汽水都不怕长胖,每天晚上敷面膜的时候,她的脑海都要给自己做形体整理,现在全身上下一点赘肉也无。
小屁屁还很翘呢!
上午码了个大纲,刚好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有几个构思是现成的,还没有发完,结果现在正好用得着。
有现成大纲就好办,她只是简单的整理了一下。
到了中午,照例点个快餐,吃着吃着就想到昨天江晨吃饭时候的表情。
她的厨艺有那么好吗,或者说,江晨是不是这辈子没有吃过好东西啊。
她知道小胖子喜欢吃土豆、鸡蛋、排骨汤、火腿肠,但是还不知道江晨喜欢吃什么。
良心发现的她,发了一个信息给江晨:“江总,请问你日常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呀。”
那边叮咚响了一声:“土豆、鸡蛋、排骨汤。”除了垃圾食品火腿肠,父子两个出奇的一致。
这是什么神操作,原来两父子喜欢吃的东西都一样,也难怪江晨每次都不挑食。
因为她每次做的都是钦仔喜欢的呀!!!
内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的程之灵真想问问他到底不喜欢吃什么。
[我还喜欢吃火锅,你上次煮的很一般,今天晚上不要做饭,带钦仔一起出来,等会儿我出来接你,你等我给你电话]什么玩意儿嘛,不过程之灵也喜欢吃火锅2333。
[对了,还没有问你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可以换个地方。]什么!!
为了火锅不要飞了,程之灵火速回复:喜欢喜欢,可以的,不过钦仔能吃吗?
[那家还有蛋炒饭,钦仔可以吃,旁边有一家粤式饭店,可以在那里点靓汤给钦仔][这个月生活费]
两人在微信上面互动,还是程之灵穿越过来以后的事情,以前的生活费是打在卡里的。
红包25000请查收。
红包25000请查收。
什么操作,江总发多了嘛,以前只有一个25000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