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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万人嫌男妻重生了 第27节

    笔记本并不是很厚,里面记载了他娘穿越过来的日常。

    开头写的那枚玉佩,可以从空间里面取物品出来,也可以将物品放进空间。

    只不过她试过,玉佩只能她一个人用,其他人都无法打开并且使用。

    她还写了许多对丈夫的思念,还有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孩子的思念。

    她还提到这个世界非常奇怪,很多男人都喜欢她,有些是说过几句话的就要死要活的爱上了她,有些只是看过一眼的,就非她不娶的。

    笔记里还提到了一个男人,没有提到名字,只用了「他」作为代称。

    她穿越过来之前已经三十二岁了,看到身边的这些少年都跟看弟弟一样,其中那个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弟弟。

    她说这个他很蠢,傻傻的很可爱,同时也非常的可怜,而这个他最开始表现的真的只把她当做姐姐。

    瑾姚怜悯这个可怜的弟弟,帮着他一路走上了高位,可谁知这位傻弟弟不仅傻,还很恶毒。

    在他还未登上高位之前,曾经对瑾姚说,瑾姚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聪慧的女子。

    瑾姚对他说这世上有许多聪慧的女子,只是她们只能被圈在家中,没有读书写字的机会,从小就被规劝她们的价值就是被男人喜欢,只有笨女人才会有男人喜欢,生长环境不同,期盼的结果不同,男人和女人自然就不同。

    他对瑾姚承诺,以后他有了权势,一定要改变这个世界,让女子也能读书。

    可后来他却食言了,瑾姚擅长谋略、还懂得兵法,可是她每次出的点子,他都会说是自己想的,或者是其他男人提得。

    他还跟瑾姚说,若是跟别人说,大家知道这些计谋是一个女子出的,不会有人信服。

    瑾姚说就是要以女人的身份,让大家改变女人的刻板印象,可是他有了权势之后就变了,变得独断独行,不会听取她的任何意见,还经常说一些贬低她的话,占有欲也极强,不允许她跟其他人接触。

    那时候瑾姚就想离开了,可却被他用下流的手段强行留在了身边,还用她在意的人威胁她,瑾姚为了逃走,假意与他相爱,不仅他相信了,就连身边的人也相信了瑾姚是爱着他的。

    瑾姚降低了他的警惕心后,选择了逃走,但逃走没几天很快就被他抓了回去,身边的所有人都认为是因为那个男人没有给她正妻之位,她才会伤心的离开。

    瑾姚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她一心想要离开,可逃走了几次都没能成功,她计划杀了那个男人。

    可是那男人命太大了,被一刀刺进胸膛,居然没有死,因为他的心脏位置与常人不同,往左偏离了一些位置。

    瑾姚刺杀失败后,最后被他锁了起来。

    后来在秦先生的帮助下再次逃走,这次成功了,那时候的瑾姚已经处于一种极度恐惧绝望当中,她极度渴望一种平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她答应了与秦先生隐姓埋名归隐山林,甚至答应嫁给他。

    笔记到这里结束了,后面没有写完,应该是秦先生帮着母亲逃走,那时候她的包留在了秦先生这里,之后又被那个男人抓了回去,就没有机会再记笔记。

    陆子谦重重的合上这本笔记,心中的情绪难以平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噩恶魔,生生的将他的母亲折磨致死。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他却能从每字每句中体会出来她的痛苦。

    明明是那样聪慧的一个人,就因为心疼了一个蠢男人,被那个蠢男人折断了翅膀,断了生路。

    陆子谦更加坚定了杀死那个男人的决心,他要用尽一切方法,将他置于死地。

    在秦先生家住了几天之后,陆子谦就带着南七七回去了。

    临走时秦先生又给了他几本书,让他回去之后也不要懈怠,快考试了,希望他能一次通过。

    陆子谦点头,“放心吧,我绝对一次过。”

    他搂过南七七,“可惜七七不能去考试,要是让他去,他也能考的上。”

    南七七红着脸摆手,“我不行的,不行的。”

    “他的悟性确实不错,加强习字,要是真能去考试,兴许明年就能考上。”秦先生还挺喜欢南七七的,觉得这孩子很上进很用心。

    只可惜是个哥儿,没办法参加科举,不然还真有可能考取个公明。

    他们两个回到村子后,发现他们之前的那片梯田扩大了,一整面山几乎都挖开了,就是照着他家的梯田挖的。

    陆子谦看到还挺奇怪,站在山下瞅了一会,有个老汉路过,还嘲笑的说道:“小陆,你到底给桂香她娘使了什么迷魂咒,还没过完年,他们一家就去挖你那什么梯田了,村里人咋劝都劝不住,她还把他们家亲戚都撺掇着挖,挖了整整一面山,还说我们不跟着挖,以后这一面山都是他家的,谁也别想占他们家的地。”

    老汉笑的露出一嘴的豁牙,“他们家加上他们亲戚家二十几口子人,这些天什么都没干,就在哪挖山了,等着种不出粮食来,你看着他们不揍你。”

    “揍我做什么,我又没有让他们种,是她自己想学的。”陆子谦不知道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之前桂香她娘嘲笑他嘲笑的可起劲了,怎么思想转变的这么快。

    那老汉摆摆手:“不是你跟她说的,你娘给你托梦告诉你的这想法。失败了她不找你找谁?”

    陆子谦皱眉,他就跟陆如兰说过,怎么桂香她娘也知道了?难道她来偷听墙角了?

    南七七扯了扯陆子谦的袖子,跟陆子谦说:“桂香她娘经常站在咱们两家中间隔得那个栅栏边上偷听咱们家这边的动静,兴许被她听去了。”

    陆子谦:“……”跟她说,她不信,偷听来的谎话倒深信不疑,这人太奇怪了。

    过完年,家家户户都开始种稻子了,往年都是陆如兰一个人种,她那傻儿子种不好,顶多帮着干干力气活。

    今年他们做了分工,陆如兰跟陆子谦和南七七说:“你们俩就鼓捣你们山上那两块梯田去吧,家里的地我来种。”

    陆子谦挽起裤腿跟着陆如兰一起下地,“娘,我不会,得跟你学学,这样,我跟你学着把咱家这二亩地先种完,然后我再去山上种我那两块。”

    南七七见状,也要挽起裤腿下去一起帮着他们俩插秧,却被陆子谦给拦住了,“这水凉呢,小心把你冻着。”

    “我没有那么娇气的。”南七七一直听陆如兰说他娇气,不能干活,他得像陆如兰证明,他也很厉害的。

    “小心着凉了以后生不了小宝宝了。”陆子谦知道南七七一直想要小宝宝,明明连接吻都害怕,却说愿意为了跟他生宝宝做那种事,他就用生小宝宝吓唬南七七,南七七果然放下了裤腿。

    “这样,你给我们送饭,送水,”陆子谦指了指家里,“厨房的抽屉里有糖,你给我们煮点糖水喝。”

    南七七赶紧扭头回家去了,陆子谦看到陆如兰怎么种,他学了一会,跟陆如兰说:“娘,要不你回家去看看七七吧,万一她做不好,把锅给烧漏了怎么办?”

    陆如兰还真不放心南七七一个人做饭,她洗了把手,“你也歇会,等我回来之后你再种。”

    “诶,好。”陆子谦嘴上这么说,等陆如兰走了,他加快了进度,一个人种类好大的一片。

    以前他去农村玩,还真体验插秧,还是花钱体验的,但是他不确定他的手法对不对,之前为了玩,花了钱了随便种种无所谓,现在种进地里的可是他们一家人的口粮,他也想尝尝自己亲手种出来的米什么味道,让陆如兰教他怎么种。

    等学会了,他就不舍得让陆如兰劳累,把陆如兰给支开了。

    他越种越起劲,新鲜劲没过去,觉得可好玩了。

    可是晚上回去之后,腰疼的要命,趴在床上睡不着觉。

    “这要是把我的腰累坏了,以后还能不能耕你这块地了?”陆子谦一边用手捶腰一边逗南七七。

    南七七听得脸一阵红,“你,你不要说这么下流的话。”

    南七七把灯熄了,心疼的过去替陆子谦揉腰,“明天,明天歇歇吧,我以前在家做过这些农活,都知道怎么干,而且以前都做了那么多年了,多做一年也影响不了什么吧。”南七七心疼陆子谦,坐到旁边用手帮他揉腰,但是他不知道力道,下手挺轻。

    这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像是挠痒痒似的,痒的陆子谦直想笑。

    “算了,你别揉了,”陆子谦想了想,转头看到了南七七那双雪白的小脚丫,那脚指头圆润,还透着粉色,好看的紧,“要不然你用脚帮我踩踩背?”

    “踩?”南七七忙摆手,“那可不行,万一把你踩坏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这么轻,力气还小,快嘛,帮我试试。”陆子谦为了让南七七同意,连撒娇都用上了。

    不过他撒娇没有任何观赏度,把南七七都给逗笑了。

    “好吧,我试试。”南七七站在床上,试着用脚轻轻的踩在了一下他的背,“这样可以吗?”

    陆子谦没感受到什么力道,就感受到了南七七的脚真的很软,南七七身上哪里都是软乎乎的,很好摸。

    思绪差点就飘远了,今天他劳累过度,就算有心也无力,只能强行把想法拉回到正轨上,“你再用点力,你夫君没那么脆弱,踩不坏,就是你小心的,别摔下来。”

    南七七头一次做这种事,放不开,试探的加大了些力道,感觉陆子谦很舒坦,他也就放心了,继续帮陆子谦踩疼痛的腰背。

    “这里行吗?”南七七问。

    “对,就是这。”陆子谦给南七七伸了个大拇指。

    “力道呢?行吗?”南七七又问。

    “可以,非常不错,明天一早起来我这腰肯定就不疼了。”陆子谦让南七七继续。

    陆如兰晚上起夜,就听到了陆子谦房间里传出来了些不和谐的声音,听不全,就只听到了一些「这里行吗」「就是这」「还疼吗」的动静。

    陆如兰头一次听到这么大的动静,难道她马上就能抱孙子了?!

    作者有话说:

    之前钱燚和秦先生都猜测过陆子谦他亲妈逃走的理由和想法,都是他们俩的个人看法,以笔记为准。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4章

    你们比试一下

    陆子谦第二天起床, 浑身上下透着清爽,没有昨晚那般酸痛的感觉。

    他拍拍腰,“果然是十几岁年轻的身体,恢复的就是快。”

    穿越前他三十了, 身体虽然比平常人强壮, 但也是过了三十就比不上十几岁那般, 有时候工作久了,腰能疼好几天。

    南七七见他身体好了, 也跟着高兴。

    陆子谦回头看着南七七坐在床上傻笑,凑过去一把握住南七七白皙的脚,“多亏了我们七七,我才能好的这么快。”

    他们这个时代,哥儿的脚是不能随便给他人看了去, 要是被人看了,就要嫁给那个人, 不然就得上吊保住清白。

    他们乡下虽然好一些, 但南七七的脚也没被其他人看到过,更不要说被人握在手中。

    虽然握住他的脚的人是陆子谦, 但还是怪叫人害羞的。

    他向后收回自己的脚,“不早了,娘要叫咱们去吃早饭了。”

    陆子谦搓了搓手指,手指上还停留着一种细腻的感觉。

    南七七身上哪里都是香的,脚脚也是香的,特别神奇, 陆子谦还在想, 难道这就是哥儿的特殊体质吗?

    若是穿越前, 他绝对不会摸任何男人的脚, 怕手上染脚气,可哥儿的脚却不同,干净漂亮,没有任何的味道,尤其是南七七的,陆子谦心中不会有任何膈应的感觉。

    两人洗漱完毕,去吃了早饭,又去地里干活。

    昨天一天,陆子谦就种了一大片,陆子谦说剩下的他全干了,还想用昨天的方法把陆如兰和南七七给支开。

    可南七七和陆如兰也想插秧,一年才能种两回,今年这头一回就让陆子谦自己给占了,那怎么行。

    陆如兰不种地就手痒,她带着南七七去了山上那两块梯田,那边已经有其他村人在插秧了,看到他们两个过来,纷纷跟他们打招呼。

    陆如兰也跟他们寒暄了几句,带着南七七去插秧。

    她怕南七七不会,还想教南七七一下,再让他自己做。

    谁知道南七七的手法娴熟,没种过十年,都不能这么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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