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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43

    理剧。

    从没想过它会衍生出韩国零零年代爆炸生产的烂大街爱情影视片。

    有些不同的是,在这艰难卓绝诞生出的爱情片中,我担任的角色竟然是男主。

    十八岁是我人生中最绚丽的一笔色彩。

    这绚丽的一笔色彩和我的黑历史完美融合在一起,以至于我每次回忆跟路笙相遇的场景,美好怀念中总夹着三两尴尬。

    那天跟同伴帅气地从小秋名山上飙着摩托下来,刚准备去光顾光顾街口生意惨淡的豆浆摊。步子才迈到摊口,我俩就碰上了大敌。

    男人,中分油头,白衬衫,羊毛衣背心,金丝眼镜。站在我们面前,板着张脸盯着我。

    靠。我班主任。

    我拉着同伴转头要走。

    又来一个男人。啤酒肚,短寸头,轻微秃,来势汹汹凶神恶煞,指着我鼻子臭骂:“你这个死孩子巴的!”

    一刹那间,我差点没腿软。

    靠。我爸!

    “前面的都给我让一让!!”

    我带着同伴,在人流拥挤的街道上疯狂逃命。我那每次骂起粗话来都像在骂自己和自己老婆的父亲,抄起饺子摊的擀面杖,一边骂我一边狂追,每次距我半米远时总试图用擀面杖敲爆我脑壳。平日里温文尔雅的班主任在这场追逐戏中不遑多让,即便东碰西撞身子歪歪扭扭双手要撑着眼镜,也不肯放弃对我们的穷追不舍。

    路边遇到开店的我二叔、三伯、四婶,老父亲一声招呼下,一群亲戚一同下场展开对我和我同伴的追杀。

    我的老父亲,势要让我在这整个区出名。

    就在这种夹缝生存的艰险时刻中,我以敏锐的直觉发现前方刚从蛋糕店里走出来的那个人。

    那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小美人。乍一看长得像木村拓哉,眼睛两分像陈坤,侧影还有几分神似宝井秀人。

    我瞪大双眼,心脏飞速跳动,思绪翻腾滚涌,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震撼我妈”!

    我的爱情瞬间开了花。

    在和同伴被“追杀”的过程中,我被这闪亮登场的爱情迷了心智,竟还不忘抽出空档伸手抓过街边花店两支玫瑰花,一个躲父亲挥来的擀面杖的转身,顺手把那两支玫瑰花送到那位美人面前。

    这拼出性命土到极致的表白让美人猝不及防接住玫瑰后,傻了眼。

    我和他一瞬对视,跑了。

    老娘。

    不。老子要泡到这个美人。

    不管这人是男是女。

    从我得知小美人每周三下午会去蛋糕店买蛋糕的那一天起,周三下午成为我一定会旷课上街蹲蛋糕店门口的日子。

    小美人名字叫路笙,虽然长得漂亮举止端庄,但性别是个实打实的男性。

    管他呢。反正我的爱情之花已经长在他头顶上,他就算是个人妖我也得拼尽全力。

    我搭讪、偶遇、直白、委婉,母亲爱看的韩国爱情片里男主男二用过的方法,我照搬照抄一样不落。

    拳打棉花脚踢豆腐大概就是这个理,不管我如何横冲直撞地展开生猛攻势,路笙小美人总会等我作完之后,给我一块小蛋糕,微笑着说:“早点回家吧。”

    我要晕厥了。

    这朵花长在了沙漠里。

    为了守护沙漠里的这朵花,我那年吃过的蛋糕差点让我患上糖尿病。

    我应该要感谢十九岁那年路笙回家路上遇到的劫匪。

    那天刚开着摩托从小秋名山上下来,我撞见几个专门抢劫的人围住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路笙。

    别说我的小美人被人欺负我冲上去就是一个暴打,难得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我怎么可能会放过。

    可我忘记。

    我虽然精神上忘记自己是女性十几年,但我的身体忘不了。

    即便冲下去一个人挑他们一群,我也难以抵挡这四五个男生团结起来的力量。

    千算万算没算到,我抓住的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在下场后顺手转给了路笙。

    小美人的战斗力还是不差的。打垮那几个抢劫犯后,他朝坐在地上看傻眼了的我伸出手,问我:“没事吧?”

    我尴尬。

    我处境窘迫。

    我无地自容。

    手不敢给他,自己撑着地板爬起来,笑着说:“长得漂亮就不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嘛。”

    灰落落爬回我的摩托车上,戴上头盔,我要走了。

    他突然来一句:“那你送我回去吧。”

    来,上来,姐姐的摩托后座永远为你敞开。

    我开车载他疾驰在无人的街道上。

    一年的穷追无果,使我人生陷入绝望。

    最无望的时候,想最后一次滥用我不成熟的年纪,用不成熟的方式为这场初恋画上句号。

    我把车开上了小秋名山。

    坐我后面的路笙高声问:“这条路不是回我家的路啊?”

    我说:“是啊,我要把你带到山上杀了埋掉。除非你说你和我交往,我就放过你。”

    那年温和得泉水一样的路笙,不知道上辈子干了什么毁灭地球的坏事,倒霉到遇到那年疯子一样的我。

    在我后座的路笙沉默。

    我在猎猎风声中大声问:“怎么样?如果你不答应,我下车后就亲你了。”

    一直把车开到山顶,路笙都没给我回应。

    他可能宁愿被我杀了吧。

    抵达山顶,我刹车,从车上下来,一边拿藏在车座下的绷带,一边对四处张望的路笙说:“快点吧,快点趁你有生之年最后看一次夜景,马上你要死在我手上了。”

    手臂上有伤,是刚刚和那群劫匪打架留下的。我用嘴咬出绷带的头,缠在手臂的伤口上,嘶了一声。

    路笙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绷带,细心地替我缠好。

    我抬眼看了看他的脸,用不认真的玩笑语气说:“是和我交往,还是让我亲一下?”

    他替我处理好伤口,不作声。

    他看了我一眼,随后,轻轻地亲了一下我的脸颊。

    我怔了怔。

    沾到一个亲脸的甜头,可我的爱情之花正在飞速枯萎。

    叹出一口长气。我想,我不杀他了,从这里跳下去自杀。

    这个因为怕死怕疼而不可能会去实践的念头,在我心里打转。

    这时,路笙说:“我不太懂得恋爱,这个需要学习。但是我觉得,我能够照顾好你。”

    我一个大懵逼。盯着他的脸。

    他好看到天崩地裂的脸,在夜空下绽出一个好看到银河要颤动的笑。

    那些年的我从未留意过,自从路笙知道我的名字叫杨遇后,从此给我的每一个蛋糕,都是洋芋蛋糕。

    我第一次如此热爱自己的名字。

    我的爱情之花非但没有枯萎,还在一年后结出果实。

    路笙上辈子一定是干了毁灭宇宙的大坏事。

    而我,一定是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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