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23)
他们是和冬泉城大部队分开的那些人,最初找上城主的只有一户人家,但最后出发前,一共四户家庭都选择了去亚特兰斯。
这几家都是和亚特兰斯的商队有过比较密切的接触,而且之前在斯诺城混得比较差的。
其中一家,是在众人搬去冬泉城以后才搬过来混居的,所以对斯诺城更是一点感情都没有,才跟着其他三家走了。
但是行程刚走到一半,他们就后悔了。
越靠近亚特兰斯,风雪就越是肆虐,气温也变得越来越低,还有四周的环境,肉眼可见变得越来越荒芜。
本来人少就容易心虚,如此种种,就让人不禁更加怀疑,他们去亚特兰斯的这个选择是正确的吗?
要不然,还是回头吧?
终于,有人按不住了,心虚地提议道。
反正回去最多也就是个面子问题,只要回去赶得上大部队,同胞们总不会因此抛下他们不管吧?
回不去了。最初找到城主的那位男主人摇头,城里存粮不多,大部队要在吃完粮食前赶到斯诺城,他们一定会加速。我们现在回去,已经赶不上了。
唉。
那人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了。
男主人垂下眼,心虚地抿紧唇角他刚才说的,也不完全是实话。
回头的话,或许赶得及,或许赶不及,他其实内心并不是非常确定。
但以前给主人家做奴隶干活的时候,他偶尔能听到少爷们的谈话。
少爷们说,打赌最忌两头下注。
一旦买定,就不要后悔,犹豫不决往往会导致更惨烈的失败。
他觉得,大人们的想法,那一定比自己更有道理吧?
男主人就是怀抱着这样的信念,不断地给自己的家人和同伴们洗脑,鼓着那一股子的劲才一步一步地走着。
爸爸,我饿。
怀里的儿子眼巴巴地看着他,那种渴望无助的眼神看得他一阵心疼。
但最后,男主人也只能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狠狠心道:再忍一忍。
哦。儿子乖乖应了一声,把头埋进他的后颈。
带出来的粮食已经被吃光了,而且他们的家当虽然又破又少,但家里角角落落搜刮一边,也凑足了一箩筐。
这对他们的行程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尤其是到后面,因为积雪深厚,每一步踩下去,都会在地上留下一个很深很深的坑。
再拔起来,又需要很大的力气。
渐渐的,有人体力不支,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扑进了雪地里。
麻木的男主人都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把儿子丢给自家婆娘,自己急忙过去把人挖出来,拍打着对方的脸颊着急道:醒醒,大春,醒醒!
但触手所及已经是僵硬的肌肤,大春的脸冰冷冰冷,整个人都冻得硬邦邦的原来不止是这会儿才摔倒的,他的身体,早就被冻僵了。
男主人呆滞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咬咬牙,把人从地上背了起来。
女主人看着他,张口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拍了拍怀中熟睡的儿子,默认了。
但大春的倒下,就是集体信心的第一次崩溃。之后路上,大家越来越沉默,就连男主人,脸上也变得越来越麻木,还有原本还吵着饿的儿子,第二天开始也不闹腾了。
也不知是冻的,还是饿的,还是变乖了。
男主人也无心深究,他只是坚持地背着大春,继续往前一步一步地走着。
这段行程变得尤其漫长,长到足够让所有的信心都被磨得一干二净。
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可亚特兰斯眼看着,也很有可能走不到了。
其实走到了也没用,这一路看过来,亚特兰斯的环境比他们想象中恶劣多了,就算城主再善心,恐怕城里也是没有能力接纳他们的。
所以,这一次,当他绊倒的时候,男主人甚至已经放弃了,任由自己的身体顺着坡往前滑行了一段。
闭上眼的时候,他唯一的牵挂,是自己死后,妻儿估计也活不下去了,就是可惜儿子这辈子活得太短了,甚至都没来得及成年。
然而,就在他绝望的那一刻,上天像是同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头顶,传来了一声充满朝气的呼声
咦,亚当,我捡到一个人!
男主人下意识地睁眼,抬头,心中猛然漏跳了几拍。
和他对视的那个人,他认识,是亚特兰斯商队里的,那个偷偷把饮料留下给自己儿子的艾彼!
作者有话要说:艾彼: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第30章 你们习惯的平等,是我们的求之不得
除了被男主人一路背过来的大春,其他人都被骑士团妥善地安置进了最新的水泥房里。
因为嫌弃这些人太多天在野外没洗澡,希尔还特意安排了新衣服和热水,让他们洗洗脸洗洗手,衣服也都给换了。
爸爸,他们会接受我们吗?
男主人的儿子小小声地在他耳边问。
男主人咽了咽口水,努力遮掩自己的语气里的心虚:一定会的。如果不接受的话,领主就不会送衣服过来了。
别看男主人一路过来都还对亚特兰斯的善心很自信,但真的到了人家的地盘,那种寄人篱下的局促和恐慌瞬间席卷了他的理智。
而且,亚特兰斯的领主虽然给他们送了热水和干净衣服,但是这么久了,他们一群人像是被晾在了这里,也没见领主下一步有什么安排。
这种前途未卜的不安感很折磨人,男主人的信心也开始漂浮不定。
妻子和儿子似乎都感受到了他沉闷的心情,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沉默不语。
房间里有些沉默,但很快,这份沉默就被一阵嘈杂的声音打破了。
男主人局促不安地站起来,换上笑脸迎接来人,不过,出乎意料的是,来的居然是一群矮人?
小水哼哧哼哧地拿着两个木桶,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矮人,每个矮人的手里都拿着好几个碗。
男主人等了一会儿,没看到矮人以外的其他人,奇怪道:你们的主人呢?
他的想法很简单,这句话放在其他城里也没有错矮人是最底层的奴隶。
甚至都没有独立行走的自由,大多都是被主人带着出门的,所以他下意识就以为它们的主人会跟在身后。
小水听出潜台词,顿时很不高兴,气鼓鼓地把木桶往地上一放,插着腰大声道:我们不是奴隶,没有主人!
男主人一开始先是吓了一跳,心里还琢磨,这里的矮人怎么声音敢这么大?
但等他反应过来,男主人就更惊讶了:你说什么,你们不是奴隶?
小水快要气死了,一张脸鼓了起来:都说了没有了!我叫小水,我是自由民!
男主人震惊地看着他。
不仅如此,我们都不是奴隶,亚特兰斯没有奴隶。
如果是刚来亚特兰斯,矮人们或许还会有些自卑,但现在,他们也算是城里最有自信的人啦!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是自由民,我就是太意外了。
男主人的腰被妻子掐了一把,他才反应过来,连连道歉道。
虽然一个城市里,矮人和人族平起平坐真的很奇怪,但他们本来就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怎么都轮不到他们来管主人家内部的事情。
只是,他心头的那种别扭感实在还是消不下去。虽然他们以前也是奴隶,甚至也是因为向往平等和自由才离开了斯诺城。
但在他眼里,矮人毕竟还是不同的种族,潜意识里还是觉得,矮人就是更低人一等。
小水也能感受到他的恶意,不满意地撇嘴:你太坏了,小水我很记仇的,我决定,要最后一个才给你分粥。
男主人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正发呆呢,就看到这群矮人舀汤的舀汤,分粥的分粥,一群人分工合作,井然有序。
而且中间如果有谁发生了什么意外,很快就会有人过来配合,迅速弥补漏洞。
看起来,竟比贵族家里的高等佣人们还要厉害!
男主人彻底惊呆了。
要知道,贵族家里的高等的佣人,往往薪酬也很高,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要从小被父母或者家里的亲戚手把手地教着带,才能练出那一身的本事。
可这些矮人们,不应该只能干那种最粗苯最愚蠢的活吗?居然这么厉害?
小水自认是个善良的小矮人,虽然他很讨厌男主人,但是也只是把粥最后一个给对方,反正他们小矮人是绝对不会克扣客人们的食物的!
男主人端着沉甸甸的碗,看着里面晶莹剔透的米粒,愣住了:这是给我们吃的?
小水不想和他说话,但领主说了,不能欺负客人,所以他别扭了半天,还是臭着一张脸回答:对啊,领主说你们在外面饿了很久了,得先吃一点容易消化的东西,就让食堂给你们特意煮的。
男主人呆呆地用勺子拨弄了一下,那一粒粒稻米,像是比白玉还要通透,这就算是斯诺城里的最有钱的领主家里,也吃不到这么好的东西吧?
这是玉髓做的吧?得多贵啊?就这么拿来招待我们了?男主人诚惶诚恐地说。
亚特兰斯的大方和慷慨程度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小水翻了个白眼:想多了,我们每天早上都喝这个的。这个没有白米饭填肚子,也就是早上,胃口刚开的时候,再配一点食堂特制的腌菜,那味道,啧啧,才叫美味呢。
咕咚。
现场当即此起彼伏地响起了咽口水的声音。
听起来,亚特兰斯吃的真的很好啊!他们来对了!
男主人激动地热泪盈眶。本来他还想自己就喝两口尝尝,多余的要留给妻子和孩子。
但结果,那碗「玉髓」实在是太好吃了,清甜又纯粹的米香味,搭配一点点咸味,根本不需要其他配菜,就诱惑着他不自觉地喝完了。
他羞愧地捧着自己的空碗,觉得很对不起妻儿。
不过
嗝。
旁边齐齐打了两声嗝。
根本不用他谦让,虽然给的是粥,但也只是为了方便他们消化,食堂的稻米一直都是给得很实在的。妻儿的胃口没有他大,早就吃饱了。
男主人顿时对这位领主起了感激之心,连带着对送饭来的矮人们,态度也不自觉地转好:谢谢你,我叫吉姆,你叫什么?
小水。
哦哦。吉姆主动和他套近乎,你们一直在亚特兰斯定居吗?
不是哦,吃吗?
小水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植物籽不知道麻辣香锅从哪儿搜刮来的一种植物种子,小小的一粒粒差不多有半粒西瓜子那么大,然后用盐巴和辣椒炒过后特别香,卖得还便宜,一枚铜板能买到超满一袋子。
因为物美价廉,这个零食瞬间席卷了亚特兰斯,成为了男女老少闲着没事最爱磕的东西,没有之一。
吉姆很想说不要,但闻着那香味,实在没忍住,厚着脸皮蹭了一点点。
阿嚏、阿嚏!
辣椒刺激得他连带着打了两个喷嚏。
小水倒是挺意外的:看不出来,你居然还挺能吃辣椒的。
什么、什么辣椒?男主人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吐着舌头根本说不顺畅。
小水倒是已经习惯了这一点点辣度,给他科普道:你这样已经很好啦,算是第一次吃辣的人里面反应最小的,不信你喝两口水,马上就好了。
当时食堂刚推出麻辣香锅,好多居民当时都被辣得眼泪鼻涕横飞,甚至还有个别辣得当场吞雪才能勉强压制那种刺激感。
当然了,最不能吃辣的还是要属连头顶角角都憋不住的魔龙大人了。
更可气的是,食堂当时还说,那只是个最最最不辣的「微辣口味」。
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这玩意儿都这么辣了,居然还是口味最淡的?
但是后来,食堂十分凶残地相继出了中辣、重度辣、变态辣、变态魔鬼辣
嘶
敢吃变态魔鬼辣的才是真勇士!
小水给吉姆讲了几个吃辣引发的笑话,听得吉姆又是好笑又是羡慕:你们亚特兰斯,日子过得好热闹啊。
来之前,他们还觉得这地方的人自己都吃不饱呢,现在看来,分明就是吃得太饱了,生活富足的人才能闲成这样搞出这么多事啊!
小水骄傲挺胸:那当然。
吉姆对他们的食堂很感兴趣,但是又很担心:你们买吃的都要用钱,那如果是没钱的人家,怎么办?
他们家里本来就不富裕,路上又摔了、丢了一些家当,现在可以算是一穷二白了。
但亚特兰斯有这么多新奇的好东西,怎么看都很需要用钱啊。
小水「嘿」了一声,谈起这事,就更兴奋了:你们这可算是来对时候了,我们的薪酬制,刚刚搞起来呢。
反正领主怎么想不重要,他们亚特兰斯的人,都觉得领主的这个「薪酬制」,搞得简直是太聪明太厉害了!简直不是人脑子能想出来的!
城里现在有种植队,就是种田的,不过因为现在土地都归领主了。
而且大家也不自己做饭了,所以种出来的东西也不属于自己,而是你干多少,直接就拿多少钱;
还有建筑队,就是造房子的,后面还要修路,这个每天你干足活,就给八个铜币,如果遇到赶工的时候还有双倍工资。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也会雇人,比如清炒蒜苗的医疗室,食堂等等,但招的人都比较少,有机会你们也可以去试试。
吉姆听了一大堆,听得眼花缭乱。不过,大概意思他明白了,总归就是城里有活,只要愿意干,就能吃饱饭!
对于普通的老实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种消息更让人踏实的吗?
现在吉姆他都来不及嫌弃对方是个矮人了,而是一位懂行的前辈,扯着小水的袖子,急切道:现在建筑队还招人吗?我去哪里报名啊?我以前给贵族家干过活,我可以很快学会手艺的!
小水瞥了他一眼,眼神开始变得有些挑剔:你想进建筑队啊?
吉姆点点头,他不擅长耕种,但造房子和修路这种卖力气的活,他可以干,他妻子也可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