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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不敢抬头,靠军人在战场上的直觉来感应周围的动静。莫雷在很多次将那人的头狠狠按下去後,见他还未明白得过来不禁在他屁股上狠狠一揪。若不是那个地方经常被对方揪得青紫斑驳,而习惯了疼痛,西蒙怕是早就叫出了声,然後大家全军覆没。
李先一直跟在袁风身後,若不是对方讲究步步为营依他的体力肯定跟不上人家的节奏,现在他十分庆幸队长平时给他的那些惩罚了。同时也明白他不让自己上战场的真正原因。在生活中,犯了错还可以及时纠正,告诉自己下不为例。然而在战场上,稍有大意就是死,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就连微风也有沙沙的声音,但是雇佣兵所过之处没有半分声响,不留半点痕迹,完完全全和黑暗融为一体,就像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阴影朝叛军领袖所在别墅靠近。半途有人离开了草丛,转移到哨兵每两分锺要经过一次的掩蔽物後。
要同时干掉别墅外的守卫必须要靠完美无瑕的配合。若有半分差池便会惊动整个军营,那他们几十个人就要提前迈入背水一战的绝境中。
莫雷的PSG-1狙击枪已经探出了头,就像死神的镰刀在随时会落下的那一刻闪现出冷酷的光辉。PSG-1采用了特殊弹药和内置消声器,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命中率高,几乎听不见枪声。只是枪的重量有点吓人,不过有观察员从旁协助,也就抵消了枪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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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痛之名(铁血强强双性)70
他们都是纵横战场的利器,多年培养的默契更是让其如虎添翼。占据了几个至关重要的点,在心里默默计算著,然後掐准时间,袁风带头出击,两只手指插入离自己最近的哨兵的咽喉,卡住喉头狠狠捏碎,同时另外一只手用刀刺穿哨兵的锁骨下动脉,干脆利落得令人乍舌。其他人也纷纷效仿,伊万刺伤了敌人的肾,在他休克之时割断喉咙,保罗捏紧哨兵的嘴和鼻子防止他出声,接著刺穿其腋下动脉,他最爱用这种方法来解决哨岗,虽然在死前对方会激烈反抗但他要的就是刺激。比起几人,欣佩拉相对来说仁慈一点,只猛击哨兵胸口将之打晕,不过大家听见接连几声肋骨折断的声音,不由暗叹,男人婆的力气果然吓人。
与此同时莫雷用一颗子弹解决掉哨塔上的士兵,并且掌握好角度没让他摔下来。而他身边的莫雷,被眼前血腥的场面吓得魂不附体,想起几个月前练习摸哨时他还吊儿郎当,趁教官不注意居然摸向和他一组的莫雷的鸡鸡。现在才发现曾经把摸哨当做儿戏的自己有多麽愚蠢,虽然这事除了莫雷谁也不知道他仍是觉得羞愧。
仅仅是一刹那,每个角落的哨兵都被清理干净。就连佣兵自己也不禁佩服他们的风驰电掣。袁风站起来,冲大家做了个‘干得好’的手势。然後快速冲向别墅,帮那些家夥结束这冗长的会议。
叛军的直升机数量非常有限,平均二十分锺才能对同一个地方再度巡视。现在他们只剩一刻锺的时间。袁风抬起手腕,提醒他们定好秒表,十五分锺,不管成功与否都要撤。
虽然整个程序大家都十分清楚,但是队长仍要时不时地反复强调,他必须对自己的人负责。
‘狼群’不能为了这笔大单就废了自己,像泰德一样永远失去上战场的机会。目光长远是领导者必备的素质,如果他不希望这支雇佣军过早地被世人忘记。
这个地方到处都是杂草树枝,虽然他们穿的都是百分之百防刮布的丛林迷彩服,腿上也裹了厚厚的迷彩布,但是荆棘无孔不入,仍是有人受伤,个别人身上还被拉出血淋漓的大口子,这时候李先就体现了自己在处理外伤上无人能及的专业素质,虽然每个人都具备自救的常识,特别是有的新兵并不觉得医生在战场上有多麽重要,反而是种累赘,但是很多人还是懂得医务人员存在的必要性。就像游戏星际争霸就是个例子,人族的机枪队倘若没有医务兵分布在其中,本来最强的兵种只有挨打的份。
完成自己的分内之事,在最短的时间里回到队长身边也相当重要,这是袁风给他下达的命令,他是队伍中最关键也是最薄弱的环节,如果死在敌人枪下那麽‘狼群’那些在枪林弹雨中受重伤的人员生还的几率将大大降低,也减少了成为再利用资源的可能性。少一个人就少一分火力,如果倒下一大半失败就毫无悬念。所以他必须保护他,尽管他厌恶这份责任,但真的打了起来谁还会去在意跟战场上的腥风血雨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的私人恩怨。
进去之後看到的人格杀勿论,不留活口,他们根本不需要向谁打听会议室的具体情况和所在位置。根本不像第一次来,对每条路都了如指掌简直让人怀疑这个地方是他们修的。
通过长长的走廊一队人敛去脚步声来到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前,按照规矩两人一组留守在外,数三声袁风猛地踢开大门同时投出一颗闪光弹。几秒之後大家冲进去,在歪七倒八的敌人中搜寻那几张曾经出现在屏幕上的面孔。
将所有的脸跟记忆对号入座,却没有一张吻合。众人心里隐隐有了不妙的感觉,今夜政府军的攻势比之前缓和了很多,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抓紧这点时间召开一次重要会议,在政府军下一次猛攻到来前做好部署。而且这次行动高度保密,为了防止泄密有些事连自己人都不知道,他们只需要听令行事。就算情报有误,也不至於不见一条大鱼,怕的就是这并非单纯的失误,而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或者有更大的阴谋在里面。
袁风十分冷静,从俘虏里抓出一个浑身抖得不怎麽厉害,看上去有点官衔的男人:“你们的头在哪?”
男人仗著语言不通,听不明白而拒绝回答半个字。这时过来一个光头军人,他接过队长枪下的俘虏:“我来。”
这家夥名叫卡门,是个会十三国外语,并能流利地讲其中九种的语言天才。他在十岁时已经陪同他的祖父环球旅行两次,长大後做的工作也是能够频繁接触各种外国人的行李搬运工。故此他精通数国语言也不足为奇,然而,若是没有惊人的天赋和出色的记忆力也无法掌握那些繁多的单词和复杂的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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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痛之名(铁血强强双性)71
李先扫了他一眼,发现他正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