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326
头。虽然这个季节实在是不适合远行,好在听说也就比主城远上那么一点儿,只要不在路上乱逛,一来一回也不用二十天。在彻底大冷之前肯定可以回来的。
坤对此毫无疑义。只要是跟笑笑在一起,去啥地方他都乐意。“也许金狮族的领地里有什么能吃的东西是咱们没有的,这时候不是有结籽么?”
丁笑以拳击掌:“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要带上很多皮袋子!啊对了,去见大舅要不要带一些礼物啊?你说咱们拿什么去好?阿爸说大舅家还有两个小表弟。总不好都空手嘛。”
坤摸着笑笑软软的头发:“带食物就行。现在去串门时间本来就不对季节,我们是肯定要带足食物的。把做烤肉酱的干料多带一些吧。到时候现做给他们留着。我和二叔这几天找安全的地方多猎一些动物回来。做成半干肉带着。”
丁笑点头:“恩恩!你就是想得比我周到。总不能让人家觉得我们一家四口是去混吃混合的嘛!我明白都要带啥了。准备四竹筒果酒吧。还能炫耀一下我们翼虎族的能力呢!”
坤满意地路出了笑脸:“我家笑笑才想得周到。是要炫耀一下的!”
四天后。将房子和禽畜们交给了柳黛和鹏甲,四口人启程挑选最近的那条路奔了金狮族。
因为是一条贺和琼走过很多次的路线,所以到什么地方有方便住宿的山洞或者适合搭帐篷的地方两个人都很清楚。
于是第一天晚上,他们四口人在一个山脚下的平地上安营扎寨了。这里的景色相当不错,即便现在是秋末的季节,这满是落叶的景象也有一种特有的美感。尤其是附近有不少像银杏一样的树木,虽然没看到有结果子,但金黄色的扇形叶子还是相当漂亮的。尤其是落叶在地上铺了一层的样子,丁笑真想弄个相机给照下来。这林中金叶潺潺流水的景色在现代他可没见过,至少在他生活的地方,已经很少有这么自然纯粹的秋景。
比起边上的饿景色,趁着天色此时尚早,父子俩最重要的事就是开始准备做晚饭。
中午他们吃的是大饼卷肉干,虽然饼和肉干都是用火直接烤热了就吃,有些干硬,但这并不能影响丁笑出品的芝麻大饼以及孜然口味肉干的美味。
不过晚上已经很冷了。这会儿出来就预料到了这一点,他们带的是厚毛皮的帐篷,笑笑还准备薄一些的羽绒被,既轻便又保暖。穿着的是薄一些的棉服,全身上下的保暖还是相当到位的。但在林子里狂奔了一天,还是要吃些热乎乎的汤水来暖肠胃的。
此地已经离开天河村的安全区很远了,所以附近的白豆和山药都没有过分“惨招毒手”的情况,刚下在附近丁笑挖了几个两个大山药出来,说实话,他们安全区里,今年都没瞧见这么壮观的货色了。
拿一根山药炖了肉,另一根跟米果仁一起熬了粥。看来路上如果不带米果仁和米啊粉嫩也无所谓的。离开他们天河村附近的范围,白豆和山药仍旧是没有多少人热衷的货色。
坤打猎回来,不但拎着一只龇兽,还有一大捆有草一样的东西。
丁笑一打眼,就发现这草的不同之处了。“坤!你快点儿把那个东西拿来我看看!”
这一大堆草是在这龇兽的洞穴附近发现的。本来这种草看起来很平常,但跟笑笑在一起久了,坤也就养成了什么植物都要探究一下能不能吃的习惯。
这种草看起来很像狼尾草,但是比狼尾草上边的穗要大得多。坤有把穗上面的果实摘下来扒掉干皮尝。口感跟米果仁很像,都是咬着有硬度,但是以他们雄性的牙齿还是很容易咬成粉末的。关键是味道也很像,还多了一种奇怪的香味儿,而且咽下去之后,嘴巴里还有一点儿甜丝丝的感觉。
感觉到这个东西能吃,他这才把东西带回来。不过这也是他第一次发现这种草。也不知道是不是野兽从其他地方带过来的。毕竟有时候野兽的毛皮会把成熟的种子带得到处跑,说不准就会在啥地方留下一小簇没见过的植物。
丁笑赶紧把这捆草放到身边,从上面摘下一粒种子放到手心,碾开外皮一看,这是活生生的米粒啊!!虽然比自己熟悉的大米小了那么一些,但模样已经是自己见过的主食里最像的了!可是天眼为什么只显示他能吃扛饿的属性,却没有显示是哪一种稻米呢?
放到嘴里尝了尝。嗯?味道很神奇啊!有米的香味儿,可又不单纯有米的味道。跟他所尝到的果香、草香、花香什么的很不一样,因为实在是没有见识过,所以也无从形容了。“这个东西还有多少啊?!”
坤如实回答:“只有这么一点儿。是在这个龇兽洞穴边上找到的。可能是什么野兽从远地方带到这里的种子。以前都没见过。”当然见过也不见得留意到。
听到这话,这一困神奇的“米”在丁笑眼中立刻珍贵了起来。“快点儿把这些穗子都装好。这可是好米呢!以后就叫它香米吧,这些咱们得带回去,留着明天种种看!”又有新收获呢!好像这次外出的兆头不错,真是出来对了!
坤哥听后,略微提出了一个不成熟的意见:“那个,可以试吃一下么?”
丁笑思索了片刻:“嗯……好吧。就一小把,尝尝味道和口感就好了。我都做了山药粥了。”这样也好,如果口味口感很糟糕,也就不需要格外珍惜了。但如果一切都很完美的话…………嗷哈哈哈,自己的主食就又有新项目啦!
作者有话要说:蹦跶来蹦跶去。你们说这眼睛咋还不彻底好呢。真是苦逼死人了。
☆、出走的幼崽
出走的幼崽
新收获的香米被丁笑小心翼翼地煮成了粥。因为这些香米的种子实在是太少,所以丁笑抠门地只用了五根穗子的分量,最终出来的粥也就够四口人一人两口,当然如果小口小口的品味,也能变成四五口。
丁笑是品得最仔细的。得出的结论是,这种香米很粘糯,应该是糯稻那一类型的稻种。而且煮熟之后香味儿更浓郁,真正是齿颊留香。唯一的缺点是过于粘了,煮饭吃的话丁笑不是很喜欢,倒是很适合拿来做粘糕和各种点心之类的。磨粉应该可以代替糯米粉用。种得过!
吃过香香的米,勾起了一家人的食欲。
一边吃着,贺阿爹一边问:“笑笑,这个长得这么像狼尾草,是不是狼尾草上的籽也能吃啊?”
丁笑点头:“是啊。的确是能吃,不过太小了,一颗颗弄得到啥时候啊。而且也没啥其他好处。要是实在没吃的时候,弄那个吃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