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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了一下额头,幸亏自己饭量小。
两个大陶罐分别煮上了藕片炖獾肉,和单纯的獾子肉。四条獾腿还是用烤的,坤贡献除了自己的烤肉酱,那是丁笑特别给他制作的的,方便他在打猎的时候携带的东西。
说起那个装酱料的罐子还是丁笑让坤按照老干妈辣酱那个样子,用粗一些的竹筒做的,看起来粗笨一些,但是用着很实际,一次能装不少,反正也是装酱的,根本不必担心会不会染上颜色和味道。取材又方便,制作起来就是那个螺旋式的盖子要多费点儿劲,可是架不住熟能生巧啊。至少坤和自家阿爹只用了两根竹子做坏了二十多个,就掌握技巧了。至于坏掉的竹筒也没有浪费,丁笑都拿来装他的石头子儿了。
你们要问坤哥怎么这么大方把笑笑亲手为他制作的烤肉酱分享出来?那还不是因为难以控制自己内心的得瑟之情。
你没瞧见人家拿出来的时候说的那句话:“这是笑笑特别给我做的烤肉酱,知道我爱吃辣的,辣豆特意放得比较多。你们要是不喜欢,就少涂一点儿。”看到了没?这是拥有了多少槽点的一段话啊!也就是兽人们的脑袋都直接,没有谁去揣测他话背后的那些意思!
炖好了汤烤好了肉。祭祀一挥手,六个人一起开吃!
呃……藕果然过了最好的时间,老了一些。自己吃着差点儿意思。不过对这里的人来说,那牙口应该跟吃豆腐差不多吧?于是丁笑抬头看了一眼藤,发现她满脸欣喜。又看了看坤,一口一个吃得忒欢,又瞧了瞧另外三位壮汉。好吧,本来还以为开了天眼之后,那石头把自己的身体给改造得跟这里的人一样流弊了呢。结果牙口上,自己还是保留了上辈子的特征啊。
真是……很想试试吃鸡不吐骨头的爽快感啊!
吃饱喝足,丁笑站起身舒服地抻了个懒腰。看着四个雄性把那些藕捆绑在一起都给了坤背着,丁笑略微有些迟愣之后,立刻就明白了其中含义。那就是这些东西都归自己了嘛。
嗯。那这样的话,回去用这个藕做点儿藕夹还是很好的。虽然老了点儿,但是凉拌什么的对大家来说都不算什么事儿。自己现在最重要的应该还是试试怎么保存吧。实在不行还是磨成泥试试做藕粉,说不定阿爸会喜欢。反正白豆羹阿爸就特别爱吃。
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湖泊,等明年荷花盛开的时候再来,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京和绿熙肯定会很喜欢。要是有照相机就好了。可惜自己的手机就算有电,照了又有啥用。唉。
作者有话要说:简化了挖藕的过程。大家看看就当是开挂好了。不过看舌尖之后,真心觉得挖藕很辛苦也很了不起啊!
其实藕会有一点涩味,弄不好是不太得味。做之前把皮去掉放到水里泡着,再加两滴醋。多换两次水就没味道了。到时候就是又脆又爽口啦。
☆、使者还是神童
使者还是神童
出去弄了多半天的藕,丁笑暂时也就没急着要出村子去逛游。反正在湖边,他也试验了一下天眼的能力。效果跟在家让坤和阿爹给自己带新鲜植物的时候差不多。只是还是没有一个陌生植物是知道口感和气味的,当然这也是他没有什么都贸然往嘴里送的最大原因。前车之鉴太恐怖,略微让他有了一些阴影。汗。
看着坤背着一大堆长条状的东西回来,琼就知道这肯定是笑笑说的藕了。看来数量还不少,今天又有好吃的了!“笑笑,这东西跟你说的一样?”
丁笑开心的点着头:“对!就是老了一点儿,现在不是最佳的采摘时候。明年早点儿去会更好。今晚我给您和阿爹做藕夹吃!”荤油藕夹……自己晚上还是吃藕炖肉吧,幸亏还可以做凉拌的,看着都解腻。
琼这边高高兴兴的想着又有新鲜吃食了真好。可坤哥那边不乐意了。“笑笑,晚上我没份了?”
丁笑回头看他:“哪天少了你那份啊!你今天可是出了大力气,晚上要多吃点儿。啊,对了,你们说今天晚上要不要把藕夹多做一点儿,送给廉伯伯,葛中伯伯还有莫大哥和祭祀?见者有份嘛。本来这些藕也是大家一挖来的,不好我们一家人独吞不是。”
琼点了点头:“这也是应该的。就是你又得站半天,身子骨还这么瘦弱呢,唉。你干脆教我先做几个吧,后面的都我来。”
丁笑立刻无语了:“阿爸!!我是很瘦,可是我哪里弱了啊!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力气比刚来的时候大多了。现在身上没病没灾的,我真不弱,我一点都不弱!”
坤这时候帮腔:“对。笑笑很强壮的,笑笑身体很好,也可以吃很多东西。”
丁笑嘴角抽搐,只可惜吐槽不能,否则就是打自己的脸。可是这个坤……这是因为自己之前跟他说的“心理暗示”?还是故意在这儿讽刺自己啊!!这个大家伙真是越来越难看透了!
藕夹的做法特别容易。把藕去皮,泡在盐水里去一去淀粉和涩味,然后切成连刀片。暴牙猪肉剁成泥之后加上葱粉和菜盐,再混合一点点丁笑自己调配的五香粉,然后加了一点儿珍珠面粉搅拌均匀,不过不必用力上劲儿。把肉馅添塞在藕夹里,当然藕的那些眼也不能放过,染后均匀的挂上一层面粉糊,再丢到油锅里去煎。
为啥不炸?其实是丁笑舍不得。动物的油脂是积攒了不少,可过日子总要精打细算才好。还有一整个冬天在等着他们呢。而且他觉得既然要教就彻底从最节约的法子做起,反正油大一点儿,效果也差不多的。
其实上辈子,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爸爸持家不易。虽然后来那个人每个月都把工资交给爸爸,但爸爸却从来没有用他的钱来供自己上学吃喝。生活一开始很不富裕,但后来爸爸还是一点点熬出了一家店。两层的跃层的确是爸爸和那个人一起合资买的。而且那个人只写了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在当时丁笑是很感动的,他觉得爸爸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但是最后他却知道了,一个郊区的跃层房子,当然比不了XX局长家的别墅更好不是。
上辈子,爸爸一直教自己过日子可以随心随情,但不能花心滥情。过日子之道其实也一样。有很多想要的东西不打紧,但首先要权衡哪个是自己必须的,而哪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要与不要都可。到了这辈子,虽然兽世的生活看似单调,但其实也不然。每一个人都开开心心,就算有纷争角斗,也是直来直去。就算是偶尔有藏心眼儿的人,也比上辈子的现代人差了许多。丁笑觉得自己在这里,应该是深藏最不路的一个了。
把心里想到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