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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4节

    粗糙的吃食,简陋的住所,做不完的活计,以及难以相处的宫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未央的心理防线。

    夜沉星河,未央回到住所,借着月色,翻看着自己的行李。

    藏在身上带进来的金银首饰快要用完,明日怕是连粗糙的吃食都没了。

    未央放下衣服,长叹一声。

    她抵达暴室一月有余,与外界不通消息,不知外面情况如何,是天子胜了,还是太子占了上风?

    扪心自问,她更希望是天子技高一筹。

    她那日的话动摇了天子立储的心,天子但凡有一分想要传位何晏的心,便不会要她的命,太子便不同了,只会利用逼何晏束手就擒。

    想到此处,未央手指微紧。

    她不能坐以待毙,更不能让自己成为何晏的拖累。

    她得尽快出去。

    夜风穿过破败窗台,冷意侵入骨髓。

    未央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蹙眉向窗外看去。

    窗外星光如洗,像极了红衣少年突然闯入她世界的那一晚。

    算一算时间,她一直在等的人,快要到了。

    第86章

    夜风又起,一阵一阵的冷风自窗户处的破洞中灌进来。

    未央将潮湿的衣服披在身上,裹了又裹。

    这暴室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白天有干不完的活,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床榻又硬的像石头一般,躺在上面,能将人的身体硌得生疼。

    这样的环境,再配上阴风怒号,也无怪乎,被关在这里的人,不是疯,便是傻。

    寒风将窗户刮得哗啦啦地响,隔壁痴傻的宫人又是哭,又是闹。

    恍若炼狱重现人间。

    未央又冷又饿,偏还要打起精神看着窗外——她在等秦青羡。

    她知道秦青羡一定会来的。

    大抵是同生共死过,让她对秦青羡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这种信任很奇妙,让她可以将性命交托在他手上。

    纵然前方是刀山火海,秦青羡也会前来找她。

    就像哪怕荆棘遍野,她也会去寻秦青羡一般。

    仔细想来,这大抵是传说中的刎颈之交?

    可她若是死了,秦青羡是不会随她而去的。

    同理,她也一样。

    她与秦青羡,都是活在当下的人。

    纵然那人在自己心里的分量极重,亦不会为他的离去而自暴自弃。

    好好活着,是对逝去之人最大的尊重。

    未央轻轻一笑,微蹙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窗外的冷风不知何时止住了,粗糙的衣物披在身上久了,慢慢有些温度。

    未央往角落里缩了缩,吸取着可以忽略不计的可怜温度。

    然而下一刻,她突然发现自己床头倒映着一个身影。

    那人身量很高,宽肩窄腰,立领箭袖,清瘦挺拔,似乎携着塞外肃杀而来。

    纵然不求看他的脸,未央也知道来人是谁。

    “少将军。”

    未央抬眸,笑弯了眼,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天边星光如洗,斜斜洒在秦青羡身上,他背对星光而立,肩头与鬂间泛着点点银光。

    他静静看着阴暗小屋里的未央,剑眉微蹙,眸光天边星光更耀眼。

    “未央。”

    秦青羡薄唇轻启,眼底闪过一抹心疼,道:“你很不必吃这些苦。”

    他记忆里的未央,精致得如同画里走出来的人一般,锦衣华服,梳着灵蛇鬓,鬂间步摇轻晃,灿然一笑若明霞。

    纵然是最落魄的时候,她做男装打扮,一颦一笑亦风流婉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穿着粗劣的麻布衣服,如瀑的长发随意挽着鬓儿,白皙细腻的脸上沾着点点尘土,像个小花猫一般。

    秦青羡蹙了蹙眉,隔着窗台,将自己的帕子递过去。

    未央接过锦帕,擦了擦自己的脸。

    秦青羡有洁癖,她与秦青羡相处的第一日便知晓了。

    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一个整日里打打杀杀的人,手上性命无数,满身血污的人,怎就有了洁癖这种小毛病?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满身血污,所以更讨厌血污的缘故。

    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会比寻常人更向往阳光。

    未央仔细用锦帕脸上的泥污擦干净,再将沾了泥污的锦帕折了折,收在袖子里。

    秦青羡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还给他,他也不会收。

    还是等她出去之后,让丫鬟们将帕子洗干净之后,再把帕子送到秦青羡手里。

    未央这般想着,收了锦帕,问秦青羡道:“少将军带的有吃的东西吗?”

    “我很饿。”

    “你倒是心大。”

    外面乱成一锅粥,她作为始作俑者,不仅不担心,还有心情问他要吃的。

    秦青羡剑眉轻挑,伸出手,扶在窗台上。

    窗台许久没有人打扫,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秦青羡剑眉皱了皱,眼底的厌恶一览无余。

    未央见此笑出了声。

    “我虽不曾带,但可以带你去找吃的。”

    秦青羡嫌弃地将窗台掰开,对屋里的未央伸出手,说道:“你想吃甚么?”

    “明月楼的点心?还是你府上厨子做的鹿舌?”

    未央起身,将手搭在秦青羡掌心,笑道:“先吃点心罢。”

    许久不曾吃了,着实有些想念。

    “好。”

    秦青羡说道。

    未央的体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他稍稍用力,便将她带了出来。

    她在暴室里待了许多时日,住的地方又阴暗潮湿,衣服上有着淡淡霉味,直将她身上特有的子午花香都冲淡了许多。

    秦青羡鼻翼动了动,犹豫片刻,道:“还是先回府罢。”

    换身衣服再去吃饭。

    未央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物。

    哪怕身在暴室,她也是极爱干净的,花在买水上的钱财,比花在买饭菜的钱财还要多。

    她身上并无怪味,只是有着若有若无的霉味。

    霉味并不明显,若不仔细闻,根本稳不住。

    秦青羡难道是个狗鼻子不成?

    未央抬头看了一眼秦青羡,忍俊不禁道:“你嫌弃我?”

    秦青羡揉了揉鼻子,星辰一般的眼眸有些飘,说道:“没有的事。”

    只是他更喜欢她身上的子午花香罢了。

    “行吧,先回家。”

    未央说道。

    身上的味道是其次,她更受不了的,是将柔/嫩/皮肤磨得生疼的麻布衣服。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穿惯了细腻顺滑的云锦料子做的衣服,她委实穿不来粗糙的麻布。

    未央跟在秦青羡身后,一路往外走。

    暴室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备极其森严。

    然而这些人在秦青羡眼里,却如同无物一般。

    他握着未央的手,脚尖请点地,纵身而起,轻轻巧巧越过高耸着的宫墙,悄无声息落在宫道外。

    宫道外有巡逻的卫士,他眼疾手快将未央拉在一旁的树荫下。

    卫士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他才带着未央走出来。

    暴室处于内城的西北角,有着重重宫门把守着。

    巡逻的卫士更是天家最为精锐的卫士,莫说有人从暴室里逃出去,没有天子的允许,纵然是飞鸟,也飞不出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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