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毕业后我回家养蜂了 第241节
第281章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就算没有艾德蒙, 搞不好也有什么爱德华、艾米丽什么的,好东西就跟好对象一样,招人惦记是肯定的呀~”
江小满并不觉得这件事情需要江夏的道歉。
“受害者有罪论”在他这里行不通。
他以前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么一件奇葩事儿。当时他们隔壁班有个校花,长得特别漂亮, 本人还很优秀, 这样的女孩子,学校里那帮情窦初开的男孩子, 谁不惦记着?
结果就有这么个二百五, 给校花送了一个月的奶茶小零食, 就觉得女孩子应该是答应自己的追求了, 没想到约女生出去吃饭, 女生居然拒绝了!
这下可算是捅到了这个普信男的心窝子!
也不知道这哥们发了什么癔症, 到处跟人说校花收了他的礼物又不跟他交往,是个不要脸的捞女。
更吓人的是,这家伙居然偷拍了很多校花的照片,打印出来, 贴得家里满墙都是……等家长找到学校的时候, 这家伙已经休学去看心理医生了。
真正让江小满无语的是, 孩子自己得了心理疾病, 家长居然还有脸找到学校来骂人家女生,还说什么“都是这个水性杨花的女生害惨了自己儿子”。
exm?
人家女生压根就不认识你儿子好吗?
还有所谓的“送了一个月礼物给校花”, 最后被校花同桌爆出来, 其实就是每天两个茶叶蛋、一个橙子、一杯奶茶什么的, 均价就没有超过十块钱的, 最便宜的好像还是从学校花坛顺手摘的月季花。
奶茶还特么不是现做的, 就是小卖部五元一杯的香飘飘!
不是说不能送便宜的礼物, 如果俩人正在谈恋爱, 你就是路边顺手摘几根狗尾巴草,给女朋友编个小兔纸,江小满都能夸他一声心灵手巧。
问题是人家女生压根就不知道您是谁啊!
江小满记得隔壁班的校花,不是因为人家长得漂亮,是因为有一次她把自己给挤出年级前十了。
他们学校每次期末考试,年级前十都有奖金拿的,谁知道那次他发挥失常,考了第十一名!排在他前面、抢走了奖学金最后一个名额的,就是这位校花妹子!
人家学习好、长得好、家世看起来也挺不错的,轮得到你一个妖怪来pua美女?多大脸?
江小满能在十几年前就看破“受害者有罪论”,自然不会在艾德蒙这件事情上反倒来怪江夏。
又不是他让艾德蒙追求自己的,也不是他按着泡菜国那个小偷设计师的手,让他抄袭他们郎山土绣的。
不过,既然江夏同学真心想要弥补的话……
江小满眼珠子一转,立刻就给江夏想到了一个“将功赎罪”的好办法。
“老夏,你不是认识娱乐圈很多营销号吗,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在网上拱火吵架?”
江夏:“……”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像骂人呢?
谁天天上网拱火吵架啦?
不过,内娱好像就这德性……咳!
江夏以为江小满要找他请教网络骂战技巧,准备去辱骂那个泡菜国小偷设计师呢,等他听完江小满的打算,整个人都无语了。
其实江小满才是真正的营销号鼻祖吧?
……
江小满本来还没想到呢,不过,一看到江夏,再想想自己无意中刷到的内娱营销号引战帖子,他瞬间就来了灵感。
泡菜国小偷不会中文、没办法来内地账号耀武扬威?
没关系呀~他可以找人在网上披着马甲搞事情嘛~
本来江小满的计划是直接雇人写安利帖,发到网上,趁着这个机会,甭管是红还是黑,先把郎山土绣的名声打出去再说。
可看到江夏,江小满一下子就有了新的灵感!
没有受害者,那他就制造一个受害者嘛~
找人在网上假装是小偷设计师花钱请的水军,然后强行科普一下泡菜国的古代服饰,“证明”设计师根本就没有抄袭拥有数千年历史的郎山土绣,而是“向拥有数百年历史的泡菜国文化致敬”……啧啧!想必会把本国网友给气死吧?
江夏目瞪口呆。
虽然这些都是他们内娱饭圈玩剩下的,但,这话从一身正气的江小满嘴里说出来,怎么就这么诡异呢?
他以为像江小满这样的正义人士,遇到不要脸的抄袭狗,第一时间应该是去找律师,为什么会想到花钱找水军?
“额~虽然这么说,有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但,你真觉得咱们在国内请的律师,能干的过赫拉集团的王牌律师团吗?”江小满试探着问道。
江夏:“……”
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啊!
你知道人家赫拉集团,一年花在打官司上的经费有多少吗?
这么一想,怪不得江小满虚晃一枪,拿律师函在前面挡着,转头就找他咨询怎么在网上引战……这人是长了一百八十个心眼子吗?
不过,要是律师那边指望不上,搞不好还真的只能打舆论战了。
江夏一边帮着洗螃蟹,一边在脑子里思索着,营销号的嘴巴都不严,发引战帖这种事情,还是得他们自己来,反正村里人平时都不怎么混论坛,估计都没注册过账号,到时候找村里人借手机,每人注册几个账号,他手里起码能凑够两百个账号。
有这么多马甲,也够自导自演,把大家的火气给撩起来了。
江夏连怎么引战的话术都想好了,没想到等他洗完螃蟹,回屋拿起充满电的手机,打开围脖一看,好家伙!
哪里还用得着他们花钱买流量引战?
网上已经吵得天翻地覆了!
原来,不知道哪位大神看不惯这个泡菜国抄袭惯犯设计师,居然翻出了他去年设计的一款“春日花园系列”,上面的图案,赫然是我国某朝代画家的工笔绢本画!
这厮居然还腆着脸对外宣传说是“源自东方的春日花园标志性图案”?呸!要脸吗?
网友们都快气疯了。
如果说郎山土绣还没多少人知道的话,那这位画家的山水花鸟画,可是无数喜欢逛博物馆的华夏人都亲自鉴赏过的。
最让人无语的是,这幅画的视觉核心明明应该是站在枝头上的一对喜鹊,没想到设计师抄都没抄到重点,居然在剪裁裙摆的时候,把喜鹊最传神的一双眼睛给压在了褶皱里,反倒放大了本来作为画面背景的花园,懂画的人看了都一整个大无语!
“笑死!偷到答案都没抄对,这一届泡菜国小偷业务能力不行啊~”
“真是野猪吃不了细糠!大师的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喜鹊呢?眼睛呢?这幅画最惊艳的地方居然被裁掉了?果然是毫无底蕴的文化强盗!”
“有没有可能,他自己根本没看懂这幅画……”
“设计界之耻!对赫拉路转黑了,他们是如何把一幅传世的华夏工笔画,做成了这么难看的裙子的?”
“请问总部某国的赫拉定制,离开华夏元素是没办法独立行走了吗?”
“建议赫拉改名华夏赫拉,反正离开华夏元素也不能活,要不干脆把总部也搬到华夏来吧?”
“楼上的你不嫌晦气吗?本华夏人并不想和小偷做邻居。”
“大大方方说一声灵感来源于华夏工笔画很难吗?非要厚着脸皮把别人家老祖宗的画说成是自己的,请问你们是没有祖宗吗?”
“楼上的真相了,华夏就是他亲爹!”
“本亲爹表示晦气,并不想要这样的逆子……”
江夏翻了好一会儿,洋洋洒洒几万层高楼,根本翻不到头!
江小满看着突然冒出来的话题,也有些懵圈儿。
不过,有热度不蹭王八蛋!
大师画作要科普,他们郎山土绣和祭巫文化难道就不要科普啦?
吃了江小满几只螃蟹,江夏就被他拉壮丁了,俩人熬夜就着手头现有的材料,写了好多夸夸贴和科普小作文发到网上。
江夏还被江小满这个黑心资本家威胁着,模仿赫拉请来的水军,阴阳怪气的在帖子下面引战,说什么“华夏人就是排外”、“就算这幅画是华夏画家的、他们不懂的利用,难道全世界的人都不能欣赏了吗”。
大约觉得以上言论还不够气人,江夏又模仿华夏人的口吻,在下面茶里茶气的劝架,说什么“人家国际大牌用咱们华夏画家的画做裙子,那也是为了向华夏客户示好啊”,“自己不用也不给别人用,气量也太小了,丢了华夏大国的风范”……
江小满闲着无聊扭头看了两眼,成功把自己给气到了。
看了看江夏,这货平时说话也不怎么气人啊,怎么在网上当键盘侠的时候,说话这么阴阳怪气的?
“就是要先把人气死,这才叫引战啊。”江夏微微一笑,点击发布。
果然,不到半天,刚才还在为古代著名画家鸣不平的网友们,成功发现了郎山土绣和祭巫文化这两个新的受害者。
更让吃瓜路人激动的是,古代著名画家已故几百年了,连子孙后代都找不到,就算想拒绝泡菜国小偷设计师的“借鉴”和“致敬”,也没办法从棺材里蹦出来为自己发声啊。
可郎山土绣和祭巫文化,都是有传承人的!!
江小满代表郎山土绣目前官方授权的商业合作伙伴之一,特别好奇地在官方账号上询问那位泡菜国设计师,他在设计稿里添加的那些郎山土绣和图腾样式的时候,有没有取得官方授权?
反正艾德蒙是亲自来的郎山,也是在拿到他们授权之后,才能在郎山到处采风寻找灵感的。而且两边还谈好了合作,郎山土绣能通过国际知名设计师打响名声,也不算吃亏。
说白了,华夏人没那么小心眼,自己的东西压箱底给不给别人用。你用可以,给钱,或者拿别的好处交换一下,都没话说。
可你又想白拿我们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历史遗产,又想把这个荣耀偷到自己国家去,这就有点无耻了吧?
江夏也用自己注册的郎山祭巫文化非遗传承人身份,质问这位设计师,明明他手里的郎山图腾样式,只授权给了艾德蒙本人和他的工作室,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设计稿里?难不成这位设计师,其实是艾德蒙工作室的员工吗?
这里不光有物证!居然还有人证!
吃瓜群众们顿时兴奋起来,立刻转战新话题,跟着江小满和江夏直接怼了回去
对呀~我们又没说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不许其他国家用。
你们想用可以啊,这里不就有现成的例子?
人家艾德蒙那么有名的设计师,都知道尊重版权和民族文化,亲自去郎山取得了传承人的授权,你一个泡菜国来的不知名设计师,居然还敢白嫖?
一时间,手握传承人亲自提供的证据,理直气壮的华夏网友,瞬间就把这个话题给拱上了热搜榜第一!
眼看局面都被江小满他们给打开了,县文化局也不敢怠慢,甚至来不及召集各乡镇文化站来县里开会,直接敲章发文下去,要求各乡镇文化站配合县非遗文化保护中心,全力以赴做好郎山文化的对外普及工作。
赫拉集团在华夏社交平台的官方账号,连续几天被愤怒的华夏网友骂上了热搜,撤都撤不掉,不得不放下骄傲,发了一封道歉信。
不过,让人无语的是,这份道歉信轻描淡写,堪称毫无诚意,把一切都推到了泡菜国的设计师头上。
也是,开除了一个涉嫌抄袭的劣迹设计师,保住国际大牌的股价,确实是一般大集团会做的事情。
江小满气的不是这个,而是赫拉郑重向他和江夏道歉了,却拒绝向那位诗画双绝的华夏古代著名文人道歉,理由是他们认为华夏文明也属于全世界的瑰宝,既然斯人已逝,那这些“历史瑰宝”就应该是属于全人类的……
这特么都是什么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