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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78

    上坐了很久。

    但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没什么头绪,自己不能够继续拖延下去,气温也越来越低……

    周雾摸摸嘴角开裂的伤口,无比纠结地站起身。

    他在自己的桌子前的便利贴上写了:【以后不准喝酒】

    只要每当工作时,几个大字贴在他眼前,以后他天天会看到,就绝对不能再出现这种事。

    他也明白,这其实不算是鬼的错,是自己的错。

    而且是三番五次发生这样事儿,周雾已经慢慢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准备改正。

    他掩着脸慢慢往家里走。

    站在门前,掏出钥匙开门,钥匙都没插/进去,门,它自己缓缓地开了。

    换做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肯定会被吓到,但站在门前的人只是深吸了一口气。

    他低着头走进去,看到对方光着脚站在玄关,想提醒一句会感冒的,想起对方是个鬼。

    步伐很沉重,极慢地速度走进屋,周雾手心攥着汗,心跳也很快,满脑子都是昨晚的事情。

    早上他没有太多机会去想,也是因为他不敢想。

    一开始想便会陷入无比的耻辱和一种难以抑制的矛盾中,他的世界观已经被打碎了,没办法黏合起来。

    他也陷入无限的自责当中。

    鬼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周雾深怕会被突然袭击,绷紧了神经。

    他路过自己的工作桌前,顿住了脚步。

    桌面干净整洁,是周雾精心整理的结果,但是重点不在这里。

    重点是,早上贴上的便利贴不翼而飞。

    他立刻看向了鬼。

    鬼目光平静,坦然自若。

    然后周雾,第一次看到这只鬼的笑容。

    嘴角微微朝两边扯,极不自然,极其……恐怖!

    周雾:……

    他从脚底心发麻,直到麻遍全身。

    第三十二章 远离

    周雾硬着头皮没敢问, 按照他的经验,有些事不问还好,一问就容易成真。

    他快速去洗脸刷牙, 换完睡衣, 想趴在书桌前看资料。

    他又写了一张条儿,用手掩着写的,这次夹在书里————绝对不能喝酒。

    他这么写完,偷偷去看鬼,他看着电视, 没注意, 松了一口气。

    他拿出资料,可发现, 自己在公司还能看得进去资料, 到了家里, 鬼就在不远处,他的心思根本没办法集中。

    因为他昨天在这个空间里,做出太多奇奇怪怪的事情。要不是最后他睡着,指不定接下来能发生什么事儿。

    这次他完全没有断片, 原原本本地记得发生过什么, 玄关,沙发, 浴室, 卧室……

    啊啊啊啊啊。

    周雾想着想着, 手上甩着的笔就掉了出去。

    当他弯下腰时,却别另外一只手,先一步把笔给捡起来,递给周雾, 周雾接过笔,有点惊讶,鬼刚刚不是还坐在沙发上看柯南吗?

    “谢谢,”周雾道谢后接过笔,立马端正身子继续看着资料。

    美食组的资料比奇闻趣事要少,多数是一些食物料理和餐厅的简介,但是一次节目能吃几个菜,能走几个店。

    几页翻过去,差不多就没了,周雾在资料上涂涂改改,放在白熊拖鞋里的脚抽了出来,踩在白熊头上碾着。

    这是他的习惯,他碾着碾着,白熊鞋子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脚在桌子底下摸索了一会,触到一个冰凉的东西。

    周雾一低头,百里弃正把鞋子捡过来,然后单膝半跪,伸手过来。

    百里弃低着头时,长发垂落到地面,形成水纹般蜿蜒的纹路,冷白指骨握住奶白脚面,一点点将鞋子穿上。

    人,对好看的事物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周雾低着头,脸上的红色像是要滴出来番茄汁一般,想收回脚,却怎么也收不回。

    等到鞋子穿上后,他才小声说了句:“谢谢……下次我自己来。”

    接下来,周雾发现,今天鬼的心情格外地好,自己在家里忙前忙后,他都跟着,然后搭手帮忙。

    刷牙时,弯下腰去吐水,抬头就见镜子里多了一个轮廓。泡脚时,伸手去找毛巾擦水渍,一只手就会伸过来递给他。

    睡下后,那只手伸进被子勾住他的手指,周雾转身后将他扳回来,面对面躺着。

    半夜起来嘘嘘时,他朦朦胧胧地掀开被子走下去,等他路过洗脸台,他又能看到自己身后跟着个黑色影子。

    周雾手一抖,差点就嘘歪了,然后他就见鬼冰凉凉地手扶住小周雾。

    没嘘歪。

    这谁受得了呀。

    ……

    简直像是一条大狗狗,早上坐着前往台里的地铁上,周雾这么想。

    周雾突然就想到,他家以前的那只黑色土狗芝麻糊。

    它通体乌黑,即使只吃剩饭剩菜也毛皮发亮。

    那时周雾六七岁,刚上小学,亲戚家的狗子产了一窝,多的就送到他家来。

    芝麻糊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陪伴着他。

    狗子不管成年时多瘦,小时候脸都是肥的,周雾经常两只手去捏那狗脸,弄得扁扁的。

    黑芝麻不耐烦了,就用前爪来扒拉自己的手。

    童年并没有太多美好回忆。

    但是这段回忆是周雾记忆最深刻的,因为芝麻糊陪了他整个小学。

    到了初中,周雾去镇外读书,初二暑假回家的某一天,他发现,狗子不见了。

    周卫国,他是不敢问的,他偷偷去问他妈,他妈别开眼,摸了摸他的头,没说话。

    第二天,他发现周卫国和他兄弟喝酒时,桌上多了一锅肉,闻不出来是什么肉。

    他一直以为狗走丢了,在镇上扒着一家一家去问,最后一无所获,直到上了高中,他才意识到,当初那锅肉。

    他大闹了一场,但是周卫国甚至忘了这回事,将他揍了一顿。

    周雾嚎啕大哭,自己最喜欢,最宝贝,最珍惜的东西,不仅被扼杀掉,甚至在对方的记忆里没有留下痕迹。

    然后周雾就做了坏事。

    他把周卫国最喜欢的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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