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2
&&&&的火堆,旁边架着一口粗劣的石锅,火堆里只有黯淡的微红火苗,上面还横一根细长的兽骨,已经熏得微微发黑。
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吃的。
只有中间有个窄小的床铺,最底下是干柴、中间铺着一层柔软的草茎,上面盖着一条毛茸茸的灰色兽皮。
如今,那兽皮上正趴着一只白黄相见的小猫崽儿,他出门之前还睡得正香,进门之后似乎被吵醒了。
小猫崽儿耳朵动了动,警惕地坐起身,似乎很有威严一样挺直了腰,伸出软嫩的前爪挠了挠额头,一双湖水般碧绿的双眸有些凶狠地看向了门口,看清是陆迩之后才收起了警惕,“咪呜”地叫了一声。
陆迩怜爱地看它一眼,被小可爱故作凶猛的模样萌到,凑上去用右手好好呼撸了一把猫崽儿的毛脑袋。
小猫猝不及防被陆迩玩弄在只手之间,努力躲开那只乱摸的大手,一面抗议地“呜呜”叫,试图维护自己的尊严。
——怎么回事,这个亚兽怎么敢这样挑衅他的威严?!
陆迩自然听不到猫猫的心声,好好撸了一把猫,才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东边那堆杂物里翻找了一下,才勉强找到一个像是钩子一样的东西,把手里的那块肉挂了上去。
终于不用空手抓血淋淋的兽肉,陆迩嫌弃地看了看自己黏糊糊的左手,拎着那块兽肉转过身,正好看到猫崽儿正襟危坐一般,还在后面颇有威视地瞪着他,有些抱歉地笑了起来:“小咪,饿了吗?”
——小、小咪?
猫崽儿挠着自己额头的前爪僵住,似乎不敢相信这个名字是在叫自己。因为它动作停住,身体微微失去平衡,整只猫“噗通”侧倒在灰色兽皮上,刚才一瞬间的威严感顿时消失殆尽。
陆迩被它的动作萌化了,笑着晃了晃自己手里还沾着泥沙的兽肉:“别急,小咪,爸爸给你把肉洗洗,一会就开饭。”
“爸爸”这个自称让猫崽儿有些迷惑,呆坐在毛毯上目送着陆迩离开。
提着肉出了帐篷,穿过稀疏的灌木丛,在帐篷附近的潺潺溪流里,手里提着钩子,把肉挂在清洌洌的流水中,让活水冲干净肉上的血水和泥沙。
溪流附近的植被总是生长得最好,陆迩蹲下来找了半晌,在地上挖了两棵野菜。
这种被部落里的亚兽们叫做“白根菜”的植物有点类似萝卜,叶子稀疏,但是根茎庞大,咬上去虽然很难嚼碎,但味道倒有些甜,靠汁水勉强也能果腹。
陆迩在上游些的地方洗了手,也把那两棵白根菜洗干净,怔怔地盯着水面不语。
水里映照出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模样倒还清秀,凌乱的栗色短发,双肩和腰上各围着一条兽皮,手腕上挂着一串残缺的骨饰,露在外面的小腿因为寒冷而微微发红,右手食指上包着一小节树叶,像是遮掩着什么东西。
最引人注目的,是耸立在头顶上那对毛茸茸的耳朵,看起来像是麋鹿,只在耳尖上有一抹淡绿色。
——想必这就是原身“绿耳”这个名字的由来。
陆迩望着水里陌生的面孔,微微叹了口气。
他穿越过来已经过了三天。
这里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重生在了一具陌生的身体上。
这个世界还停留在几乎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时期,只是与地球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类,只有“兽人”。
正常的兽人,人形与人类一模一样,却能够随时变身成野兽战斗、捕猎;而一部分不能变身成野兽的被称为“亚兽”,能够孕育后代,身体中有一部分器官带着野兽的模样。
原身“绿耳”,就是这样一个亚兽。
这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小部落,分工明确,兽人们外出捕猎,亚兽们采集树果、硝制兽皮,凭借粗糙的磨石磨骨工具,抱团在一起与冷酷的大自然对抗。
原身是这个小部落的首领的孩子,还被首领许给了部落里最强大的兽人,按理说简直是躺着享福的命。
然而因为原身出生时难产,生他的亚兽因此去世,紧接着又发生过一次大旱灾,被刚才那个送肉的亚兽视为“灾星”,觉得他不详,将来一定会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煽动其他人对他冷漠排斥,还屡次要求首领把他驱逐离开。
原身被排斥欺凌,导致愈发自闭怕人。首领不舍得逼死自己的孩子,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照应他,便开口与部落最强大的兽人“角”结亲,请角能够帮忙照顾原身。
说定结亲后,首领和角许好了一起去换盐——结果没想到路上遭了兽群袭击,首领重伤勉强回来,至今昏迷不醒,原身的兽人角却只留下了一滩血迹。
原身这时候才被送到角的帐篷里住下,还没在一起呢,就成了寡妇……不对,寡兽。
“灾星”的称呼愈发坐实,又失去了两个最大的靠山,原身从小就有点自闭症,碰到这种大难更是完全失去了主心骨,想探望父亲又被害怕他“灾星”外号的家人拒绝,还受了一些欺辱,干脆把自己封闭在黑暗的帐篷中不出门,因为体弱加饥饿,竟然就这么咽下了气。
然后陆迩就穿越过来了。
穿越过来之后,要面对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让自己不被饿死。
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后来的缓慢接受,陆迩如今已经基本习惯了用原身这对长长的耳朵听声音。
也不错,起码听力比以前好多了。
陆迩自我安慰着,又伸手过去将兽肉上的泥沙血水洗净,带着肉和菜回去帐篷。
这几日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科技让他有些不适,但纯天然的自然环境和大批待开发的土地与植物,让他这个农科博士全身每个细胞都散发出想要研究改良农作物的声音。
不过目前阶段,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
——而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是先喂一下自己昨天刚捡回来的猫崽儿。
回去的路上,陆迩还在附近拔了两种茅草,这是他这几天探索的成果,与葱姜之类的口感有些像,正好用来给肉调味。
带着洗干净的肉回去,陆迩嫌弃地看了看火堆上那黑不溜秋的骨架,勉强挑了个干净的部位,把肉串上去,又挑了挑火堆,加上干柴,让火旺起来。
家里没有盐,陆迩也不计较,把肉架在火上慢慢地转起来,时不时还从茅草叶片和根茎里挤些汁水上去腥。
很快,兽肉表面泛起一层油汪汪的颜色,烤出的油花滴落到火堆里,腾地爆出一团火焰,浓浓的肉香散发出来,让一人一猫都紧紧地盯着篝火挪不开眼。
很快肉熟透,陆迩哈着气把肉取下来,用帐篷里那柄很钝的骨刀勉强切成小块,分了一半给小咪:“小咪,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