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213)
都下好几天雨了,再不出门闷都闷死了。赛琳娜先擦了擦蘸水的发梢,回头先坐在椅子上,江月初给他倒了杯水。
我哥不是出差回来了吗?江月初道。
赛琳娜双手托腮,岁月在她脸上是有痕迹的,她是混血长相,没有太过于继承两边的缺点,不过皮肤受到西方基因的影响,相对而言更加松弛,所以四十岁的年纪,即便保养极好,也能看到脸上成熟的痕迹。
你们那里,是不是都很看中孩子?
江月初怔了怔:我哥不太可能吧。
其实江月初老家那边确实十分看重孩子,不过他们兄妹俩对此是真没啥想法。想要孩子早就要了,不至于拖了十八年。
要是早几年没有孩子是遗憾,不过江月东夫妻俩也商量过,他们多少不能接受养自己的克隆人作为孩子。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两个人的二人世界,倒也恩爱到现在。
现在赛琳娜忽然说这个,倒是让江月初为之一怔。
虽然她了解自己哥哥,可四十多岁的男人会不会忽然有什么想法,江月初心里也没底。
赛琳娜又道:他忽然给我打电话,问我想不想要孩子。我想他一定是看到别人家里的孩子可爱,所以自己也想要。可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医生说最好在三十五岁以内生孩子。现在的人工子宫是有一定畸形概率的,我不想孩子有这个危险!
已经全面开放克隆人技术十七年了,人工子宫已经克服了,不过前三个月还是要在母体内孕育,然后在子宫内继续培养。不过只在母体内孕育三个月的话,对母体的伤害会大大降低,同时也不影响母体正常生活。取出胎儿后,代价比流产还要小,休息半个月左右,生活日常都能恢复,甚至体质好的,做完手术第二天就投入工作了。
不过赛琳娜显然并不想。其实如果丈夫不是华夏人,赛琳娜可以直接拒绝,只是想到邻里没事儿总把孩子挂在嘴边,担心有什么特殊有异议,所以这才马不停蹄的来找小姑子询问情况。
江月初听此言皱了皱眉,先伸手让赛琳娜别动,掏出手机直接打给了江月东。
电话已接通,江月东张口道:你是不是捡了个孩子?
此话一出赛琳娜都怔住了,眨着眼睛疑惑的看着江月初。
江月初只觉得哭笑不得,随即将电话开了扩音。
我现在都在怀疑你是不是小学都没毕业,说话连关键词都抓不稳吗?嫂子这边以为你想让她生呢,冒着雨过来跟我商量怎么回事。江月初语气不客气的说到。
电话另一头的江月东抽了抽唇角,只道:我不是怕她不喜欢孩子,所以试探一下吗?
江月初这才对赛琳娜道:听见没?他是在那边遇到了个被遗弃的孩子怪可怜的,想要带回来养又怕你不同意,说的委婉了点想要征求你的意见。结果你听岔了。
赛琳娜也是哭笑不得,接过电话无奈道:你为什么觉得我会不同意呢?
毕竟我们在一起快二十年了,我以为这个会很突兀。江月东四十多的老男人竟又几分害臊。
这一点都不突兀,甚至早十年就应该有了。如果不是变异造成的生殖隔离,也许我们早就有很多孩子了。宝宝适合在幸福中出生不是吗?赛琳娜觉得丈夫的想法有点奇怪,原来当初两个人决定的不要克隆自己造成了这么大的误会,江月东理所应当的觉得赛琳娜并不想要宝宝。
可问题是,宝宝和自己的克隆人应该被分开看待,至少赛琳娜是这样想的。
那我这边办理手续接她回去?江月东问道。
我现在想过去。赛琳娜有些激动道。
江月初忙问了关键问题:你先告诉我男孩儿女孩儿,多大年龄,我这边要准备他房间和衣服、用品!
自打妍妍和小浩长大以后,江月初就没怎么接触孩子了。
是个两岁的小女孩儿,非常可爱。现在每年都有一部分被抛弃的孩子,收养唯一的要求就是永远不可以告诉他们是克隆人。你们明白吗?
这个都明白。
赛琳娜迫不及待的起身回去动身去找江月东,江月初在屋子里转了两圈,想了又想先给白叶澄的太太打电话,询问一个两岁的孩子至少要准备什么。
白叶澄夫妻俩已经生了四胎了,三儿一女,现在最小的刚上小学。
说起来白叶澄夫妻俩也算是全球独一份了,变异人的同时又被点满了生育点,唯一一个生了四胎的变异人夫妻。
不仅国内媒体经常报道,也经常接到国外的采访邀请,同时还配合了一些检测和实验,想要破解他们的秘密。
不过这些就不在江月初的考虑范围内了,现在她只想好像好学学养女孩儿的经验,她就要当姑妈了。
快四十了,终于要当姑妈了!
打那以后,一行九人聚餐的时候就多了大家所有人的心头肉。
九个人里就这么一个娃娃,也着实太稀有了些。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还有三个番外哦~
第225章 番外二
人的生命,到底哪里才是尽头。
一百年?
两百年?
那神呢?
曾几何时,成神不过是一句调侃。
可日月穿梭,三百年光景过去。
成神,更像是诅咒。
西藏地区,一座最高规格的陵园。在这里埋葬的,几乎都是为国家,乃至世界做过巨大贡献的人。
这里每天都有人过来祭拜,一些重要日子里,各单位、部队、学校都会组织起来过来扫墓献花纪念。
今天人比较少。也许是因为风雪较大,天气恶劣的原因。
一个合葬墓前,没有献花,摆放着几个馒头,和几盘小菜。红烧排骨、香辣蟹、松鼠鱼和乳鸽汤。
墓前,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那里,明明身处寒冬,穿着一袭单薄的衣服,脸上带着几分寒霜,好像比呼啸而过的寒风还要冷几分。
而他手里,牵着一个穿着厚衣服,像只小熊一般的七八岁的孩子。
一大一小在墓前站了站,一言不发。
最后中年男人轻轻叹了口气,牵着手里的孩子回头离开了。
那孩子是个小男孩,走出去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那墓碑上有浮雕,是两个年轻人的脸。即便是大理石也能看出其精致,尤其是那个更年轻一些的脸,跟领着他这个男人高度相似。
小男孩听学校老师说过,这两个人,是世界有记载以来最长寿的两个人。其实这里是衣冠冢,而他们的身体已经捐献给了医学研究院,到现在还有着完整的保留。
抬眼看一看领着他的男人,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好像麻木到一切都不关心。
那样的孤寂。
爸爸男孩儿的声音很低,低到完全淹没在风中。
可那个男人听见了,低头目光询问他。
男孩力摇了摇头,声音依旧很低,但他知道这个爸爸听得见:我们去吃饭吧。
好。男人的声音也不高,清晰的传到了男孩儿的耳朵里。
男孩是孤儿,再好的世道,也不缺被人遗弃的孩子。
大洪水后已经三百年了,时光荏苒,从前那地球上十分之三的土地已经成了一个遥远的传说,全球大半的人,甚至都不敢相信那个世界真的存在过。
现如今陆地和海中的建筑不相上下,天空中还有些别的建筑,听说还要在对流层建立一座漂浮在空中的天空之城,只是现如今还在设计阶段,鬼知道什么时候会落实。
而天外,人类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远了。
当年变异的第一批人被剥夺了繁殖的能力,但克隆出来的人基因恢复成了普通人,一直繁殖到了现在。
当年的大洪水流出来的水仍保留着微量的辐射,还能给人带来影响,但已经不足以改变基因了。
所以到现在为止,人的变化也就是照比三百年前智商高一点,寿命长一点,但幅度并不像第一代那么大。
小男孩被送进学校,住校。
即便是周末,别的小朋友都一窝蜂的回到家里的怀抱,他只会在宿舍里面呆着。有时候会想,明明有了爸爸,好像没有。
但每次小男孩需要爸爸的时候,他都会恰到好处的出现。不管是家长会,还是被人欺负,他都会出现。
就像电影里面的超级英雄。他甚至会去幻想,看不见爸爸的时候,他是不是拯救世界去了。
每年爸爸都会带他去看一两次那个衣冠冢,看得出他对那两个人感情很深。也许是他的后人,也许是对他们痴迷的崇拜者。
但从来没听爸爸讲过他们的事情。
只是受到了爸爸的影响,课本上关于两个人的课程,他学的特别认真。
他们是怎么活到两百多岁的?小男孩怀着满满的好奇问着。
对面的男人难得怔一怔,随即脸上没什么表情,递过去一包纸巾,让他擦一擦吃的满嘴流油的嘴:你也想活两百年?
我想活一万年!小男孩捏着小拳头颇为热血的说到。
男人只笑。
小男孩又想一想:可聪聪死了。
聪聪是小男孩养的仓鼠,仓鼠的寿命只有两年,在小男孩这里一年半就死了。
男人没说话,小男孩又道:老实说,现在全世界的人平均年龄才八十多岁。如果我能活一万年,那么就要看着几百代人一个一个的离开。就好像我看聪聪,不,比匆匆还要漫长,我就像不停的养仓鼠,死了一个再养一个,死了一个再养一个。聪聪死了,我已经哭好长时间了。等到我养一百只仓鼠的时候,那我可能都不会哭了。可看到它死,我还是会伤心的。
男人目光微动,好像想到了什么。男孩满脸迫切的看着这个男人,想要听他对此有什么评价。
可他什么都没说。
男孩等了半晌没有回应,有些失落的低下头,继续扒自己的饭菜。
这时候才又听男人说道。
生命因为有限,所以才宝贵。聪聪的寿命只有两年左右,所以她能陪伴你的日子,才会成为你最珍贵的回忆。
就不能让它活得跟我一样长吗?男孩皱眉。
让它活一百岁,就跟让你活五千年一样。如果有人让你陪他一起生活五千年,你愿意吗?
男孩力的摇摇头:不要,我想跟同学们一起长大。
所以,生老病死,是有然规律的。
男孩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那我不要活那么久,聪聪也不要。我要跟其他孩子一样,我要长得比爸爸还要高,然后珍惜跟爸爸在一起的每一天。等你老了,我长大了,我带你出去一起玩。
此言,环绕在男人心头半晌,最后也只剩下一句:好。
男孩继续埋头吃饭,吃到一半,才又抬头问了句:那爸爸,如果是你养聪聪,你会怎么办?
我?我会给聪聪找个对象,让她繁殖。然后一代代养下去。每一代都是聪聪的延续,我可以看着他上百带子孙,保护它的孩子、孙子,让他们永远都幸福下去。
这个对男孩来说,好像有点难以理解,但还是说了句:那是不是只要我也有孩子,我跟爸爸就等于永远没消失,一直都存在?
对。
那我以后要有好多好多孩子!
男孩最幸福的日子,就是放寒暑假的时候。
上学时候他很少看见爸爸,最多是被带去扫墓,或是在一起吃住几天,每次都那样珍贵。
可放假时候,整整一个假期一个多月,他会被爸爸带在身边,天南海北的去很多地方。
国内、国外都去过,给小小的他换上了一双看世界的眼睛。
爸爸好像很有钱,也许是世界某个角落的隐形富豪。他口袋里的零花钱永远是最多的,吃穿度一直都是最好的。
大家甚至难以相信他是一个曾经被抛弃的孩子。
直到十八岁那年,父亲陪他过了一个生日后,第二日一早起床,在他床边放着一张有着一笔巨额存款的卡,和爸爸的一张字条。
山河与共,日月同光,至此一别,天涯再逢。
那以后,他就真的再没看见过那个父亲。
那就好像一个从来不存在的人。
十年后,经历了一番波折的他开始利自己的人脉去找这个人,特征其实很明显,即便没有留下照片,直接在历史书上,找跟他高度相似的那人就好了。
可毫无音讯。
直到某天,他在历史博物馆中看见了一张照片。
那是全球最大公司,生命树集团,华夏分公司当年九大创始人的合影。
那位被写进教科书的名人身边站着的那人,不是养了他十几年的父亲是谁?
男孩隔着玻璃看着那照片,手指放在上面又看看下面的小字。
对应父亲的那个位置写着:
黎韩承。
大洪水后的八百人。
八百年的时光,如果一个人能活一百岁,也能投胎八辈子了。
而这些,只给黎韩承的眉心留下了几条皱纹。
黎韩承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眉心是衰老留下的,还是这八百年来皱眉的次数太多了。
他犹记得当年二十几岁的时候,看网络动不动就是几千几万年。可这区区八百年,便已经让他活的不能再腻烦了。
可他从未打算结束自己的生命。打顶着这样一张脸,亲送熟悉的所有人一个个死去后,他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应该等待自己大限的那一天。
人不该浪费、挥霍自己的生命。
八百年虽长,可在这漫漫星河之中,也不过是沧海一粟。
他收养过很多孩子,前前后后有多少他也不记得了,只是每次养到十八岁,十八岁生日已过,他就好像一个不负责任的渣男,留下一笔钱就此离去了。
他的超能力一直都在,所以,即便养了几十个孩子,哪怕相互都很近,他们也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没能陪弟弟过十八岁生日,嫣然成了他至今都无法忘怀的执念。
所以他很执着于十八岁。
他养的每个孩子的十八岁都是完美的,除了他的弟弟。
一晃八百年的时光过去了,他养过的孩子何止成千上万,有的孩子平庸一生,也有很多孩子走到了巅峰,其中甚至还有两个人当上了某国总统,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历史。